1. 以房地产出资作价入股,需要缴纳哪些税费详细一些。具体点的,如印花税及比例。
房地产作价入股,免征营业税。出资协议本身不属于征印花税的凭证范围,但如果涉及房地产产权转移,按产权转移书据交印花税,按协议价的万分之五。除此外,出资方不存在什么税吧。至于评估的费用那是要付的了。
被投资方需交承受房地产的契税,按协议价的3%。产权转移书据按协议价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办理产权证按件5元贴印花税。接受投资后,资本金增加的,按增资金额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
2. 个人以自己的房产和土地投资入股,需要缴纳什么税
(一)营业税。
第一条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专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属为,不征收营业税。” 所谓投资入股,必须是共负盈亏、共担风险。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如果名为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而实际是以取得固定利润或按销售额提成的方式取得报酬,就是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同时,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如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则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3. 房产出资,房产过户要交什么税
房产出资,房产过户要交什么税?
房产出资,房产过户要交什么税?本文为您介绍个人版以房产出资建立公司,在办理过权户时需要缴纳什么税费。目前依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49号)第八条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以房地产出资
房产过户交什么税
个人以房产出资建立公司,在办理过户时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回复:以房地产作为出资,房产过户时需交什么税费
巧顾网律师回答:
目前依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49号)第八条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固定的利润分配,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计征营业税。
以上就是巧顾网为您提供的以房产出资,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税款。
4. 以房屋投资入股,需缴什么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91号):
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第三条规定:《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 》(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7]490号)规定: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法规 :
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
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
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以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财税[2002]191号结合国税函[1997]490号及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规定,从以下四个层面掌握文件精神: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以不动产、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3、以无形资产中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4、单纯的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5. 个人以房产对公司进行出资应当缴纳哪些税费
个人以房产投资入股上面的税都免
6. 个人以房产投资入股需要缴纳哪些税
(一)营业税。
第一条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所谓投资入股,必须是共负盈亏、共担风险。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如果名为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而实际是以取得固定利润或按销售额提成的方式取得报酬,就是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同时,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如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则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二)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自2006年3月2日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三)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企业将房产进行投资入股,实际上是发生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行为,以房产换取了股权,应视同转让财产所得,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所换取的股权价值确认为收入,该房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因此,投资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由上文个人以房产投资入股需要缴纳哪些税不难看出,对于以房产作为投资入股,在缴纳税款方面还存在不同的情况。对于那些用房产投资入股但是与所有的股东一样共同承担风险的股东来说可以免征营业税,但是如果只是享受利益分配而不参与风险的承担,那么这时候营业税就不会被免除掉了。
7. 公司注册一个全资子公司,然后把公司的房产以出资,需要缴纳什么税
根据规定,注册新公司,公司增加实收资本只需要缴纳印花税,
按照实收资本的万分之五征收。即按投入房产价值的万分之五征收。
8. 以房产入股要缴哪些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90号)规定,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法规,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以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财税[2002]191号结合国税函[1997]490号及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规定,从以下四个层面掌握文件精神: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以不动产、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3、以无形资产中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4、单纯的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房地产作价入股土地增值税政策解析
【以房产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应区分投资主体、被投资企业是否房地产开发企业。
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应区分投资主体、被投资企业是否房地产开发企业
9. 以房屋出资,房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
1.如果用房屋以收取固定收益的方式出资,实质上是房屋租赁性质,回按照从租计征答的方式缴纳房产税,税额=收取的租金*12%
2.如果用房屋以承担盈亏的方式出资(普通意义上的股东),那么房屋所有权应该转移给被投资方,变成被投资方的资产。如果被投资方用来生产经营,那么由被投资方按“从价计征”的方式缴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率)*1.2%,扣除率由各省自行确定。如果被投资方把房屋租赁出去了,那么应由被投资方以从租计征的方式缴纳,税额按第一种方法计算。 (以不动产(土地、房屋)进行投资时不用交营业税的,对一楼说法表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