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以房产投资入股,被投资方是否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八条规定:“土地、专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属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 用房产投资的方式入股,一般都会涉及到哪些税务问题
投资企业以房地产投资入股获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应当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3. 以房产投资入股投资方如何做税务处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A公司将房产投资入股换取B公司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土地增值税
以房产投资入股是否涉及土地增值税,主要看投资主体及被投资企业是否为房地产企业。A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对其投资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商品房,已使用(包括自用、出租等)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都明确规定了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对外投资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4.印花税
企业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根据印花税规定应当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投资双方均要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假设双方签订的合同未分别注明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税额,则按照含税总额缴纳印花税。
4. 以房屋作价投资入股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复答:根据《国家税务制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文件:企业以房屋作价入股的投资行为,在税收上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不动产和投资两项经营业务,因此企业在确认增加长期投资的同时,应该将转让所得,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如果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就必须交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企业转让股权(包括退股)时,如果转让价值大于房屋作价入股金额,意味着实现了转让所得,应计入转让股权当期的损益计征企业所得税。
5. 以房产投资入股的程序
首先你公司房产手续齐备,对方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你公司入股,需商务厅审批或者备案(看投资大小),最后到工商局变更登记。
6. 设立公司时,出资人想以房屋出资,如何办理最好详细说一下流程!
需要评估
7. 我公司接受股东以房屋投资入股的账务处理
如接受股东以房屋投资入股的账务处理则如下:
借:固定资产—房屋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超过投资持股比例的部份,无溢价则不计入本科目即可)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7)企业如何以房产入股扩展阅读:
企业做账流程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3.根据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和明细账)
4.根据会计账簿(主要是总账)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根据会计报表编制纳税申报表
6.年终结转损益(也可以逐月结转损益)
7.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根据年度会计报表编制所得税年报和其他各税种的汇算清缴自查表
商业企业做账流程
一般的商业会计工作流程就是:取得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月底汇总做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然后按制作的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以及库存账→总账和明细账核对→制作会计报表→如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做网上国税申报和地税申报(这个地方有不同,有的地方还是手工申报)-报完后把留底报表存档。
8. 以房产*入股*方如何做税务处理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税务处理,要区分情况:非房地产企业,以房地内产作价入股转让到投资容联营企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投资、联营的企业属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征税。土地增值税都是由土地所有方缴纳的。需要做评估报告,确定增值率。
9. 以年房屋租金入股的公司如何操作
注册资金还是30万现金,操作时现金入股30万,转出支付房租30万。
10. 用自己的房产“投资入股”开办公司,税收怎么缴
几个文件供你参考:
一、《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版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权》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企业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收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三、对于房产增值部分要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