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对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法院能否作出确权判决
审理此类案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程序问题,即房屋买受人未对查封的房屋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能否迳行提起民事诉讼?二是实体问题,即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法院能否进行确权?关于程序问题,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对案外人异议处理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应先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对执行法院的处理不服,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买受人未经执行异议这一前置程序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应驳回其起诉。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执行异议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买受人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并无不当。关于实体问题,实践中也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院不应予以确权,因为《物权法》明确规定登记才产生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仅产生债权效力,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另一种观点认为,《物权法》已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也是物权变动的依据之一,从充分保护买受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法院应当予以确权。
我们认为,对上述程序问题,由于法律并没有对当事人的此项诉权作明确限制,从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角度出发,应允许买受人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对实体问题,虽然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变动采取登记要件主义,买方未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尚未取得物权,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可见,该条规定实则对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作了例外性规定。在此种情形下,应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虽然善意第三人尚未取得物权,但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该不动产,在执行异议之诉中,法院可支持善意第三人的诉请,将不动产物权的权属确定给他,且停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贰』 买卖的农村房屋未过户,如何确权如何过户
在农村有不少房屋买卖的情况,但以前在农村大家都没有办房产证的习惯,房屋买卖也只是签个协议,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近几年,全国各地都在陆续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宅基地确权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有朋友问,买卖的农村房屋未过户,如何确权?如何过户?
特别提醒:目前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越来越多,大家一定遵照法律规定,依法买卖房屋,买卖房屋时务必要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并且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因为不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或不办理过户手续,日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的麻烦,再后悔就晚了。
『叁』 房产没有过户手续怎么确权
你好,第一个问题,即变更小孩抚养权,双方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请求法院进行依法变更内,还可以到公容正机关进行变更抚养权公证。从经济上以及最终的法律效力看,向法院进行诉讼的方式是最好的。
第二个问题,你们之间可以起草房屋赠与合同,直接向房屋交易中心提出房屋产权人过户申请,在你们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了证件的,并收取了相关税费的,房屋交易中心会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你们可以提供::(一)、申请书;(二)、身份证件;(三)、原房地产产权证;(四)、赠予书及公证书(这是不是强制性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不进行公证);(五)、契税收据;
『肆』 无房产证继承怎样去法院起诉确权
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所在地的证明或者村委、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起诉至法院。
『伍』 房产证未下来之前,能否起诉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
房产证没下来要看房屋备案登记到谁的名下,如果购房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回那么备案登记也应答该是两个人,每个人都有民事诉讼的诉权,如果你起诉确认房屋产权为你所有,当然是没什么问题,但关键是产权是否有争议,起诉是没问题的。
『陆』 我已经买了房屋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应该如何判定房屋的所有权问题
你咨询的80%不是个负责任的律师,我给你些意见仅供参考,首先,确定你们之间是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你们之间的买卖协议就是证据,因此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另外,你还为履行合同交付了价款<这个地方需要找证据支持,应该不难>,你已经履行了交付价款的义务,卖方也将房子实际交付给你占有,卖方经应该配合你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当事人以商品房未办理登记过户为由请求确认你们之间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如果对方起诉你你可以反诉他,请求他配合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你的胜诉率是比较大的,整个思路就是这样的,具体细节问题建议你咨询律师
『柒』 一处房产没有初始登记,法院已经确权,房产局因没有初始登记为由不给办理过户的,应该怎么办
办理初始登复记是建设单制位,也就是开发商的义务,俗称办理“大产权”,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条件,从目前看,一些地方已省略了这一程序,但不等于初始登记不用办了,产权部门内部一定要有,也就是一定要先达到办理初始登记的条件,才能办理房产证,也就是转移登记。买方可根据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承担法律责任。
『捌』 如何向法院申请房屋确权
你先到法院申请查封,查封。到时候法院判决或者是判给您的话,您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到交易强制过户。
不过这种案子到法院判决的话时间会很长,但是也没有其它的办法。
『玖』 多年前买的房子没过户,有手续,现在能确权吗
需要原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
以上手续齐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可以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拾』 没有房产证可否向法院诉讼确权吗
可以办理房产证。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回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答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八十五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