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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拆除的房产拍卖评估时怎么考虑

发布时间:2021-02-25 18:25:33

① 司法拍卖的拆迁安置房,涉及二次过户问题,有什么需要考虑的风险点吗

法院拍卖的拆迁安置房你首先要向拍卖法院咨询并确认,所以拍卖的房产现今版是否已经办理到了“不动产权证权”以及其他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如果还没有办理好这些证件的话,那么你应该问清楚在拍卖成交之后法院是否会主动帮助你协调办理该房屋的所有相关手续以及变更等等问题。

② 已拆除的房产要评估原状态下的价值怎么做

您好
拆除的房屋,评估的困难在于标的物已经缺失,如果仍需要评估的话,可以根版据房屋的资权料进行评估,比如设计图纸、房屋登记档案中记载的面积、结构,建造年限,加上地段等等,评估的方法和实物评估没有区别,比如:假设开发法、成本估价法、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购买年法、长期趋势法、残余估价法等等都行。

望采纳

③ 司法拍卖房地产评估是否考虑租约期限制么

司法拍卖房地产,对拟拍卖的房地产进行评估时,不考虑租期对评估专价值的影响。
一、我国《城市属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二、司法拍卖房地产,也是房屋产权转移的一种方式,房地产的竞拍人竞拍成功后,也应当执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对房屋承租人的保护规定,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三、房地产的司法拍卖评估价格,只是司法拍卖的底价,不是最终的拍卖成交价格,因此,评估时,不考虑租赁期限对房地产的价值影响,但是会在评估报告的“特殊情况说明”中披露房屋已经租赁的特殊情况。
四、司法拍卖的房地产存在已经租赁的情况,属于拍卖物的一种瑕眦,应当在拍卖公告中明确说明,这种情况,不会影响房地产评估价格,但是,某种程度上会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④ 标的物被评估后现已经拆除,如何进行拍卖

标的物被评估后按说是应该查封,不能再动的。
居然拆除了只能按现状再重新评估。

⑤ 《拍卖拆迁房的相关问题》急·急·急~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

你好,这种情况也太巧了吧,不排除法院有故意串通变相夺取拆迁房产补助的嫌疑。
对于此问题,如果法院拍卖的程序都是合法的,那房子确实不归你了,补助也就不是你们的了。你们只能自己去找法院协商了,要求暂时不要执行,到时候用补助款还债就可以了。
但问题是,法院拍的这个价格太低了,让人怀疑。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第八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法院强制拍卖你家房子首先要通知你们的,然后还要评估,评估之后有个保底价,这个21万也太少了。这种可能涉及违法贱卖甚至串通侵占补助款的行为,你可以向上级法院执行部门反映和投诉,注意收集证据。

⑥ 被告人房产被拍卖,但正要拆迁时怎么办

如果是正在拍卖阶段遇上拆迁,那么法院就应该中止拍卖。如果已经拍卖成功,现在的拆迁补偿就要有竞买成功的人享受。

⑦ 司法鉴定评估应考虑房地产瑕疵吗

司法拍卖房地产,对拟拍卖的房地产进行评估时,不考虑租期对评估价值的影版响。
一、我国《城市权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二、司法拍卖房地产,也是房屋产权转移的一种方式,房地产的竞拍人竞拍成功后,也应当执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对房屋承租人的保护规定,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三、房地产的司法拍卖评估价格,只是司法拍卖的底价,不是最终的拍卖成交价格,因此,评估时,不考虑租赁期限对房地产的价值影响,但是会在评估报告的“特殊情况说明”中披露房屋已经租赁的特殊情况。
四、司法拍卖的房地产存在已经租赁的情况,属于拍卖物的一种瑕眦,应当在拍卖公告中明确说明,这种情况,不会影响房地产评估价格,但是,某种程度上会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⑧ 请问法院拍卖债务人的房产前对房产进行评估时,债务人要在场吗

问题补充:我在2000年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程序竞买了一套开发商作为债务人的房产,2001年法院下了我享有此套房产裁定,但我没有办产权登记,2003年该开发商私下卖掉了此房,我现在起诉开发商,我所得房产的所有权是否从法院下裁定时转移给我?2005年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第29条关于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规定对该司法解释实施前的事实是否适用?

⑨ 被执行人的房产已进入评估拍卖流程,二封的案件也进入法院执行局,最后房屋拍卖款二封能否参与分配

由于已经被人先行查封,由先行查封的人先行主张权利。如果有第二人查封的,在第一查封人主张权利之后,第二查封人才可以继续主张自己的权利。

⑩ 通过拍卖取得的房产在办理过户时需要重新评估么

首先应该持当时的合法拍卖取得的相关证明包括你手中的文件、资料到房地局先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才能转手并且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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