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发商被吊销营业执照,说明该开发商系违法经营户.因此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
购房户可向当地房管局陈情,并向建委咨询吊销执照的原因,从中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②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名下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使用的问题
关于营业执照,内行的人都是看注册号的,就像人的身份证号一样,永远不会有一样内的注册号的。
比较一容下两个执照就会发现注册号不一样的。所以原来公司的房产不会归到新公司名下。
公司被吊销后不代表被注销了,注销需要企业自行办理并清算资产和债权债务。
③ 营业执照被吊销,影响法人名下房产吗
有影响的。营业抄执照被吊销,不能贷款,不能出国的。
一般情况下,申请个人贷款需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④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是否有效
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是工商登记机关因企业违反有关规定作出的行政处回罚,企业被吊销营答业执照后除应当停止营业活动外,其他民事财产权利仍然存在。1,该公司原国有土使用权证仍然有效;2,原公司被吊销后工商登记机关会删除该企业名录,新公司核名就不会冲突,所以还可以使用原公司名头;3,新旧公司属于两个分别独立的主体。如果该公司与你有债务关系,并不影响你主张债权,该公司应用原企业财产偿还债务。
⑤ 独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所属房产可以正常买卖么
独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所属房产可以正常买卖.。独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只是没有经营主体资格,但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存在。
⑥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从事经营所得的财产能要回吗
一,吊销营业执照属于一种行政处罚。是因为市场主体违反了经济法律而受到的回一种严厉的制裁。答
二,伴随着吊销营业执照这种处罚还可以并处没收扣押财产的行政处罚等,如果有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你所经营的与处罚相关的财产就会被没收,不能要回来。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⑦ 营业执照吊销后怎么办
营业执照吊销后只能走注销流程,注销后再办理新公司经营。
⑧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是否有效详见问题补充。
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是工商登记机关因企业违反有关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版营业执照后除权应当停止营业活动外,其他民事财产权利仍然存在。1,该公司原国有土使用权证仍然有效;2,原公司被吊销后工商登记机关会删除该企业名录,新公司核名就不会冲突,所以还可以使用原公司名头;3,新旧公司属于两个分别独立的主体。如果该公司与你有债务关系,并不影响你主张债权,该公司应用原企业财产偿还债务。
⑨ 公司注销以后,公司的房产如何办理交易手续!
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房产属于公司财产,是需要在清算时就处理的。注销后才涉及房产问题是很少见的,注销后原公司就不存在还有房产的问题了。
在公司注销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组首先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同时要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情况和公司调查清理的结果编制公司资产财务报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在编制好上述财务报告和财务资料之后,公司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对于如何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做出具体的安排。
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一个总的方案。根据公司性质的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不必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
另外对于违法解散的清算公司,需要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另外,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在公司注销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
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清偿公司的债务,若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向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在公司注销期间成立的清算组才可以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9)营业执照吊销后房产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一、房产证注销登记的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核准→记载于登记簿→立卷归档。
二、房产证注销登记办理需要满足的申请条件:
(一)土地使用权依法终止的;
(二)房屋因倒塌、拆除等原因灭失的;
(三)房屋所有权因放弃而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房产证注销登记办理需要的申请材料:
1、房地产变更及其他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内地人士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中国护照等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港澳人士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提供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旅行证或者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
②内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境外(包括港、澳、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经公证或见证的登记证明。
③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
④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代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3、《房地产证》;
4、房地产权利终止或者房地产灭失的证明文件,包括:
①因房屋拆迁申请注销的,应当提交拆迁许可证明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拆迁补偿协议;
②房屋倒塌等申请注销的,应当提交房屋灭失的证明;
③权利人放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上存在他项权利时,还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④其他证明权利终止或者灭失的证明文件。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上述房产证注销登记办理的相关流程内容是以深圳市的要求为例,其他省市可适当借鉴,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