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查个人房产信息在哪儿可以查到,一般人可以随
个人房产证的查询方法有: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
B. 房产证有几个版本到哪里可以查询这些信息
房产证只有一个版本,可以到房产所属地的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哪里查询信息。。。 但是需要是房产证本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才能查询的,不是房产证本人是不能查的。
C. 我想查下房产信息,在哪查
带上身份证、产权证到房管局(有的城市是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D. 怎样在网上查个人房产信息
登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按以下步骤操作:
1、登陆后在网页右边找到如下图所示图标,并点击“查询核验”;
(4)哪里能查房产信息扩展阅读
其他查询途径如下:
1、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房屋登记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
2、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3、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
4、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商品房合同备案科室--房产科查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经备案登记,按法律规定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必须在此备案登记;
5、若是自建(合建)的房屋还没有办理房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档案局档案科室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房许可证;
E. 我想查询自己的房产信息 需要什么证件 去哪里查
看你的情况,你应该查不到,因为不符合查看的条件。
你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有你名字的户口本试试看。
F. 以公司购买的房子,哪里能查到房产信息
一,想在房管局网站查询所买房子情况,首先必须要对此次房产交易进行网内签,并取得网签合同的容查询密码;其次,才能登录网签网址,输入密码查询。
二,买一手房,开发商一般不告诉买房人网签查询密码,买房人可以到开发商处查询;买二手房,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可以网签,买房人可以在中介公司查询。
G. 我查我自己的房产信息怎么查
到当地政务中心带着身份证直接可以查出来
H. 如何查询房产证,有哪些途径能够查到
通常来说,房产证查询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网上查询,另外一种是去内房产部门进行查容询。
1、网上查询:这种方法其实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因为目前在全国来说,并不是每一个地区都已经开通了网上查询的功能,所以只有在已经开通了这项查询功能的地区才能够查询到房子的产权信息。具体做法:点击省市衔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求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即可查到;
2、房产局查询:如果说大家想要查询到格式规范,产权信息全面包括:房子所有人称谓、产权证号、挂号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子规划用途、权利来历、房子是不是典当、是不是被查封等等)、可以加盖公章的房屋证明的话,最好还是去当地的房产部门或者是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注意必须要带自个身份证件由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申请查询。
I. 去哪里查询一个人名下是否有房产
查询名下房产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去房管局的办事大厅进行房产查询。
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条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
第十四条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有下列不能查询情形的,查询机构可以出具无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
(一)按查询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无法查询的;
(二)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
(三)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的。
(9)哪里能查房产信息扩展阅读: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
(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
(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
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