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班,,一般需要多久才可以离职呢
首先要看你有没有复签订劳制动合同,一般是一周以内(7天)离职是没有工资的,工厂也不用赔偿,但是7天以上,又签订了劳动合同,那就有工资,不过你要提前3天提出离职申请,或者跟领导协商离职时间。另外,还要看你的劳动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关于这方面的条款,例如是不是有写入职15天内离职没有工资之类的,如果是这样工厂也有可能不给你发工资。如果工厂违反劳动法规定你可以去劳动局仲裁。
『贰』 有规定入职多久才可以辞职吗
这个倒是没有,除非合同特殊说明,一般试用期内提前一周提出离职,正式工提前一个月。
『叁』 同一公司再入职后,需多长时间能再离职
劳动者在同一公司再入职后,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回提前三十日以答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第二次入职后不能约定试用期,所以劳动者第二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处于转正期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肆』 做了房地产行业一个月多点,已经入职,现在想走,房地产行业怎么辞职
按照正规 程序来辞职,我觉得现在很多公司辞职都是不难的,所以你按照程序来办的话应该是不会为难你。
『伍』 置业顾问签入职合同,上面规定工作多久才能离职吗
离职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但是有一点要跟你说下哦,也是我的经历,离职的时候客户没有全款到账的,是没有你的佣金的!离职那天,到账的算你的!
『陆』 我是链家入职半年员工,两个月前录入一个房子,之后离职了,这个房子昨天卖了,有我的业绩吗,会给我发工
我觉得你应该咨询一下公司,如果链家是一家正规的公司,会有严内格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容业绩进行规定,哪怕你离职了,也不会影响规章制度的运行,这就是一个正规公司该有的做法。
这种情况,估计劳动仲裁部门也很难有明显的标准,只能依靠规章制度了
『柒』 您好 我在链家入职不到一个月 ,还没有转正,我现在想离职的话要几天提出呢
你入职应该签订合同了吧,看看上面注明需要提前多长时间,最好还是走正常手续,和直接领内导商量,不然容你自己走了拿不到离职证明很麻烦,这个事没啥合法不合法的,正常会批准,实在不批准哪你只能消极怠工,领导自然考虑,正常时会付你上个月工资的,当然人家强行扣你的你点也撤不了皮,去仲裁还不够折腾的呢,安下心来跟领导商量吧。
『捌』 如发现工作不适合,新员工入职多久可以申请辞职
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