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律师法院解封房产几天可以完成
法院解封房产所需要的具体时间不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版及受理法院的时间安排权等因素综合考虑。
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解封。
法院解封房产的流程是:
1.法院执行官找房产局的法制科送达解除查封的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房产局的法制科拟好解封文书找分管领导签字,
3.将解封文书送达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
4.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会在电脑上操作解除查封。
㈡ 房子被法院查封,若要解封需要多长时间
一、一般法院解封房产有三种途径:
由提出保全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解封。
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原保全申请人同意,法院为你解封。
案件审结,法院裁定解封。
二、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法院安排时间,只能与法院协商。
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㈢ 求助急 关于法院解封房子需要多久
法院解封房产所需要的具体时间不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受理法院的时间回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答。
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解封。
法院解封房产的流程是:
1.法院执行官找房产局的法制科送达解除查封的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房产局的法制科拟好解封文书找分管领导签字,
3.将解封文书送达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
4.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会在电脑上操作解除查封。
㈣ 向法院申请解封房产后,请问法院必须在多久内解封,解封时间有限制吗
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法院安排时间,只能与法院专协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4)民事诉讼解封房产要多久扩展阅读: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㈤ 法院解封房产I,一般封解多久
法院解封房产抄所需要的具体时间不袭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受理法院的时间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
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解封。
法院解封房产的流程是:
1.法院执行官找房产局的法制科送达解除查封的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房产局的法制科拟好解封文书找分管领导签字,
3.将解封文书送达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
4.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会在电脑上操作解除查封。
㈥ 查封的房产,解封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法院安排时间,只能与法院协商。
一、个人将欠款还清后,既可以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请的。一般法院解封房产有三种途径:
1、由提出保全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原保全申请人同意,法院为你解封。
3、案件审结,法院裁定解封。
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6)民事诉讼解封房产要多久扩展阅读:
法院查封房产的以下程序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㈦ 解封房产需要多久,具体时间关如何申请法院查封房产
法院解封抄房产所需要袭的具体时间不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受理法院的时间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
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解封。
法院解封房产的流程是:
1.法院执行官找房产局的法制科送达解除查封的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房产局的法制科拟好解封文书找分管领导签字,
3.将解封文书送达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
4.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会在电脑上操作解除查封。
㈧ 法院查封的房产,解封需要多少个工作日
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在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法院安排时间,只能与法院协商。
一、个人将欠款还清后,既可以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请的。一般法院解封房产有三种途径:
1、由提出保全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原保全申请人同意,法院为你解封。
3、案件审结,法院裁定解封。
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8)民事诉讼解封房产要多久扩展阅读:
法院查封房产的以下程序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㈨ 查封的房子申请解封后多少天可解封
一、一般法院解封房产有三种途径:
1、由提出保全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原保全申请人同意,法院为你解封。
3、案件审结,法院裁定解封。
二、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法院安排时间,只能与法院协商。
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9)民事诉讼解封房产要多久扩展阅读:
封、扣押、冻结措施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广泛使用的极为重要的执行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许多条文涉及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但是,执行工作是一项操作性、实践性很强的司法活动,执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非常复杂,由于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条文较为原则,不够详细、具体,加之对一些问题未作规定,许多情况下无法可依,导致执行实践中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时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和失范,
影响了部分案件的执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执行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在广泛征求国家立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了《查封规定》。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坚持贯彻宪法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所有权;考虑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既要从实际出发,又要有一定的超前性;
注意吸收其他国家和地区先进的立法成果;既要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法律措施和手段,也要进一步规范执行秩序,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以下情况应考虑“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法所称的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刑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对犯罪人的存款、有价证券、房产、收藏品等进行核实没收、拍卖是刑法赋予人民法院的判决权利。
以下情况应考虑“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公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以下情况应考虑“公司破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