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遗赠房产过户有哪些手续
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嘱、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可以不公证!
根据2016年1月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之规定,继承房产,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过户登记
一、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申请人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诉讼继承。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申请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三、其他继承。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提交申请下列材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 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另外,申请登记时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应重点查验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有无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个人所有等,并要求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B. 房产遗赠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合法还会产生哪些费用
首先,遗赠是在其死后将遗产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而遗嘱继承内是死后由遗嘱中的法定容继承人继承遗产。你的情况应属遗嘱继承。
若要办理需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凭遗嘱公证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再凭该两份公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要的费用有公证的费用(具体询问公证机构),及办理房产证的登记费用,办理契证土地证的工本费。各地规定略有差异,仅供参考!
C. 请问遗赠房产过户需要去哪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房屋管理部门抄,也就是各地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要带以下证件:1.房产证原件,2.双方户籍证明原件,3.经过公证的遗嘱或遗赠协议,4.房屋共有人声明(房屋没有共有人的不需要),5.最重要的就是房屋所有人,也就是遗赠人死亡证明。
D. 房子做遗赠需要什么手续呀
房产遗赠手续:
房产遗赠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第三人的继承方式。
办理遗赠时,当事人把相应的信息填上这些文件上,然后有相应部门的敲章即可。具体材料如下:
1、公证处提供的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由法定继承人的,其婚姻状况证明也需要提供)。
2、公证处提供的受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3、公证处提供的希望某疾控出具遗赠人死亡证明的通知;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4、受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原件只是验明真实性而用。
5、遗嘱,很多公证员只接受公证遗嘱,如未经公证的一般会拒绝做接受遗赠的公证。
6、公证处向遗赠人生前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公证员在全体受遗赠人在场的情况下,询问相关问题,填写公证材料,主要是记录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才能去公证员处做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材料可以稍后再补。
公证员收到受遗赠人提供的全部材料之后,会发给受遗赠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核实材料中的情况,核实无异议的,公证员就会帮你出公证书。
房产遗赠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遗赠除了上述的办理流程手续外,还需要的手续就是缴纳相应的契税了,那么房产遗赠缴纳契税的手续有些什么呢?
1、契税的计税依据(即该房产的价格是多少),房产交易会帮忙核查,也可以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评估价格(这又得花钱),也可以用公证处核定的价格。根据我的经验,房产交易的询价挺合理的。
2、受遗赠人需要交纳的是契税和印花税。契税的增收税率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不同(各个城市的规定也可能不同),有按照1%征收的(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且是家庭用房),也有按照3%征收的(非普通普通住宅以及非家庭住宅的),有按照1.5%征收的(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上且是家庭住宅)。
3、印花税按件贴花,每件5元。当然,如果办理成功过户后,受遗赠人对外转让的,则需要承担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费附加、土地税,税收优惠情况各城市可能有所不同。
该项公证的收费标准是公证标的的1%,公证中涉及到房产的,则公证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E. 房子做遗赠需要什么手续呀
房子做遗赠可以到请法律律师进行公证。公正后的遗赠具有法律效力的。
F. 遗赠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遗产房屋买卖过户流程如下:1、公证;2、房地产管理;3、费用交纳;4、房产过户登记;5、领取证书。如果相关部门将资料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按时领取就可以。
G. 什么是房产遗赠,房屋遗产赠予需要哪些手续
房产遗赠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第三人的继承方式。
办理遗赠时,当事人把相应的信息填上这些文件上,然后有相应部门的敲章即可。具体材料如下:
1、公证处提供的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由法定继承人的,其婚姻状况证明也需要提供)。
2、公证处提供的受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3、公证处提供的希望某疾控出具遗赠人死亡证明的通知;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4、受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原件只是验明真实性而用。
5、遗嘱,很多公证员只接受公证遗嘱,如未经公证的一般会拒绝做接受遗赠的公证。
6、公证处向遗赠人生前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公证员在全体受遗赠人在场的情况下,询问相关问题,填写公证材料,主要是记录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才能去公证员处做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材料可以稍后再补。
公证员收到受遗赠人提供的全部材料之后,会发给受遗赠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核实材料中的情况,核实无异议的,公证员就会帮你出公证书。
房产遗赠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遗赠除了上述的办理流程手续外,还需要的手续就是缴纳相应的契税了,那么房产遗赠缴纳契税的手续有些什么呢?
1、契税的计税依据(即该房产的价格是多少),房产交易会帮忙核查,也可以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评估价格(这又得花钱),也可以用公证处核定的价格。根据我的经验,房产交易的询价挺合理的。
2、受遗赠人需要交纳的是契税和印花税。契税的增收税率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不同(各个城市的规定也可能不同),有按照1%征收的(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且是家庭用房),也有按照3%征收的(非普通普通住宅以及非家庭住宅的),有按照1.5%征收的(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上且是家庭住宅)。
3、印花税按件贴花,每件5元。当然,如果办理成功过户后,受遗赠人对外转让的,则需要承担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费附加、土地税,税收优惠情况各城市可能有所不同。
该项公证的收费标准是公证标的的1%,公证中涉及到房产的,则公证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H. 房产遗赠过户手续需要什么又怎样规定
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嘱、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可以不公证!
根据2016年1月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之规定,继承房产,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过户登记
一、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申请人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诉讼继承。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申请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三、其他继承。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提交申请下列材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 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另外,申请登记时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应重点查验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有无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个人所有等,并要求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来源温岭律师咨询http://china.findlaw.cn/wen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