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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移如何查询

发布时间:2021-02-23 11:12:54

A. 房产转移后,怎样才能查到原始房主

当地的房产交易所。
所有的房产交易,最后都要到当地的房产交易所登记,并建立房产档案,档案由房产交易所保管的。
去查的时候,手上的信息越多越好,否则很可能查不到。

B. 我弟弟把房产转移到他名下我们怎么能查到他呢

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但是,需要你弟弟和你自己的身份证
一查就非常清楚了

C. 房产档案如何查询及查询依据

房产档案查询

所需材料:

1、房屋权利人为自然人的查档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警官证、军官证、兵役证、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护照等);委托他人查阅本人房产档案,受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持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受赠人、继承人另应提交受赠,继承证明资料;监护人查阅档案另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或父母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证明);

2、房屋产权单位查阅自有房产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身份证件;

3、房屋他项权人查阅抵押人的房产档案,须提交他项权证、查阅人身份证件、委托书;

4、公安、检察、法院、国家安全、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承办人查档需提交协助查询介绍信(人民法院查阅档案也可提供协助查询通知书)、执行公务证、工作证件;

5、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查档,需提交律师(法律)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职业证书及委托证明书;

6、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查档需持《房地产咨询人资格证》或《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及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证书、委托合同;

7、编史修志和文物部门查阅人凭研究项目证明或有关批件、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件查阅;

8、房屋买卖、抵押、租赁及其它经济活动等行为的当事人查档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产权人身份证件及房屋权属证件复印件;

9、单位查阅房产档案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所要查询房屋的详细地址。

办理程序:

1、审核档案查询人提供的要件;

2、经审核无误后,由查询服务人员进行受理登记、调档;

3、收取查询服务费

办结时限:

档案查阅,手续齐全,受理后当日审结。特殊情况两日内完结。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3、《某某(查询地区)省档案管理条例》;

4、《某某(查询地区)市档案管理条例》;

5、《某某(查询地区)市房产住宅局房产档案查阅暂行办法》。

(3)房产转移如何查询扩展阅读:

房地产档案是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发证登记、房地产交易买卖、房屋动拆迁、建设用地及批租用地活动中,经过收集、整理、鉴定,按一定的手段形成的反映产权人、

房屋自然状况及使用土地状况,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材料、计算材料、图纸、图表、照片、录像带、录音带、磁介质软盘等各种载体内容的文件材料。

定义

房地产档案形成后,房地产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析等权属变更不断发生,房屋的拆迁、翻改、扩建等现状处于不断的转移和变更之中,必须不断地补充新材料,才能确保房地产档案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收集

房地产档案的收集,是档案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基础,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1)收集过程中,确保每次产权登记、变更和涉及产权活动的产权文件材料完整、准确、详实,力求文件材料的形式、规格、各项技术指标和验收标准达到高度统一,在收集纸质档案的同时,要重视收集感光载体档案和磁性载体档案,克服档案载体单一的现象。

(2)凡属归档范围内各种形式产权文件材料都要收集齐全,收集范围包括:产权来源、产权登记以及产权变更的证明、证件,房屋及其使用土地权属界定位置图,反映测绘工作的图纸、报告,反映基建拆迁审批工作的文件材料等。

(3)归档时间要根据房地产文件材料形成过程的特点来确定,本着便于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房地产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方便保管利用等要求,采用随时归档和定期归档。

D. 怎样查到某人把房产转移到别人名下了

本地房管局可以查到,有档案的。

E.  如何查询对方转移财产

  1. 调查取证: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违约金,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钱款。法院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在众多无法执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其原因并不是债务人没有经济能力,而是债务人虽有经济能力却在债务形成后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采取积极的措施协助法院执行。

  2. 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3. 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房产、机动车、股票等。

  4. 房产属于房屋管理部门登记,一般提供两种查询方式,即按照房屋具体的房间号查询或者产权证号查询。司法部门可以凭当事人身份证号查询。对于债权人个人而言,房管部门提供的两种查询方式申请人必须知悉房间号或者产权证号才能查询。在申请强制性执行后,可以要求法院查询债务人有无房产。房管部门可以提供房产原始登记、变更登记信息。机动车在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一般知道车牌号即可查询。律师凭授权委托书、律所介绍信即可查询,获得变更登记信息后即可知悉车辆有没有被转让,及转让的方式。股票的登记信息一般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存,需要司法部门才能查询。

  5. 债权人申请执行后,要通过各种途径获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如果发现事故发生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追纠民责

  1.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民事法律救济方法

  2.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方式一般有四种,即(1)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转移财产;(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主观上看,债务人的目的是以表面合法的交易行为掩盖其故意转移财产心理状态。客观上看,债务人的行为造成了其赔偿能力的减弱。对这几种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最高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加以规制。

  3. a.对第一种方式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如果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和第三人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侵犯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第三人。

  5. 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出于共同的故意损害受害人的利益,属于共同侵权。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肇事方的财产减少无法恢复,债务人和第三人应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 b.对第二至四种方式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民事行为。法院即可执行第三人返还的财产。债务人应在以下条件下行使撤销权:

  7. (1)行使撤销权的时效条件

  8. 根据合同法第7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二至四种情形之日起1年行使。从前述情形出现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撤销权时效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最长为5年。债务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二至四种情形的发生。

F. 一个人如果名下有房产近期转移还能查到吗

可以的。房主本人或配偶持身份证就可以去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即可。如果是进入法律程序专的话,就属需要律师提供受理案件证明和律师所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院的调查令,来查询利害人名下的房产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司法部门直接来查询。

G. 怀疑房产被转移去哪个部门查

房产转移可以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
查询需带本人身份证,个人申请,本人到现场认证均可查询。
不是房产产权人本人的,无法查询。

H. 如何查房产归属

房屋所有权证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内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容、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I. 欠钱不还,怎样查找转移房产

向法院起诉以后拿相关证据去房管部门进行查找名下是否有房产,何时进行交易。

J. 转移后的财产怎么样能查到

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调查。

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违约金,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钱款。

法院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在众多无法执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其原因并不是债务人没有经济能力,而是债务人虽有经济能力却在债务形成后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采取积极的措施协助法院执行。

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房产、机动车、股票等。

房产属于房屋管理部门登记,一般提供两种查询方式,即按照房屋具体的房间号查询或者产权证号查询。

司法部门可以凭当事人身份证号查询。对于债权人个人而言,房管部门提供的两种查询方式申请人必须知悉房间号或者产权证号才能查询。在申请强制性执行后,可以要求法院查询债务人有无房产。房管部门可以提供房产原始登记、变更登记信息。

机动车在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一般知道车牌号即可查询。律师凭授权委托书、律所介绍信即可查询,获得变更登记信息后即可知悉车辆有没有被转让,及转让的方式。股票的登记信息一般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存,需要司法部门才能查询。

债权人申请执行后,要通过各种途径获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如果发现事故发生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0)房产转移如何查询扩展阅读

转移财产的方式:

一、让与

让与是指发起人无须更改、终止原有合同,只需通过一定的法律手续,直接把基础资产转让给SPV,即交易不涉及原债务方。大陆法上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债权转让。

根据美国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只要原始权利人(发起人)与新权利人(SPY)达成让与协议,让与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或对债务人进行通知,也不需要其他进一步的行为,就在双方之间生效。

但是为了构成一项有效的让与,即产生对债务人的效力,卖方除了在协议中表明“让与”的意思还不够,他还须向债务人发出让与通知。

二、债务更新

即先行终止发起人与原始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合约,再由SPV和原始债务人按原合约条款签订一份新的合约,从而把发起人和原始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换为SPV和原始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更新是一种有效、严格的资产转移方式,因而这种方式在任何管辖区都不存在法律障碍。

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不容忽视的缺点:由于SPV和原始债务人之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因而该方法手续烦琐,费时费力。只有在原始债务人的数目很少时,证券化才可能采取这种方法。

三、部分参与

该方式下,SPV与资产债务人之间无合同关系,发起人和原始债务人之间的基础合同继续有效。资产不必从发起人转移到SPV。SPV先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撑证券,然后将筹集到的资金转贷给发起人,其转贷金额等于资产组合价值。投资者向SPV的贷款和SPV向发起人的贷款都附有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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