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地产代理公司增值税会计科目分录怎样做
1、结转
进项税额
:
借: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转出
未交增值税
)
贷版:应交税费—权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
销项税额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
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❷ 新会计制度中应交增值税下级科目如何设置
根据《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 财会〔2016〕22号 )规定,应交增值税下级科目设置如下:
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8.“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❸ 请问怎样做应交税金--增值税这个科目的会计分录
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回
购入时
借:原材料答
贷: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转出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金额为进销项之差)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主要就这些。
❹ 房地产增值税发票如何做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因此不计入营业收入内中。
所以,题中销售时的正容确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关于补充问题。
1.如果在销售之前,已通过预收货款的方式取得销售款的,即: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则销售时:
借: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如果采用赊销方式的,则销售时: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❺ 增值税明细科目如何做帐
月末,进行增值税的结转
1、将贷方余额转入未交税金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版
进项税额转权出
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未交税金
2、将借方余额转销未交税金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这样,期末未交税金贷方余额为应交的税金,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额
3、交税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次月,将已交税金转销未交税金
借: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至此,应交税金贷方余额平帐
❻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应交税费科目应该怎么设置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设置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8.“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❼ 增值税科目应该如何做帐务处理
增值税设置的基本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低扣税金)(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设科目)
对于增值税科目的设置要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上述科目主要是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置的,小规模纳税人仅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就行了,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抵扣进项税额的事项;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抵扣进项的业务,所以科目要设置齐全。
帐处处理过程:
购进货物时:借:材料采购XXX1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XX2
贷:银行存款(现金)XXX1+XXX2
材料入库借:原材料XXX1贷:材料采购XXX1
如果材料改变用途,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了,则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等对应科目)XXX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XXX
实现了销售,则计提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XXX1+XXX2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等科目)XXX1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X2
月末结存,销项-进项=应纳税额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XXX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XXX
次月15号以前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XXX
贷:银行存款XXX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于辅导期时,则做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XXX1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金)XXX2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XXX1+XXX2
去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后,允许抵扣了,则转入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XX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金)XXX2
❽ 房产税如何做分录
房产税的会计分录分为确认和缴纳两种情况。
1、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将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❾ 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