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产证没下来,怎样给孩子报名入学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采取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内则。需要户口、房产证、实容际居住地一致。不一致的由县(区)教育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所以你应该了解当地教育局入学有关规定,应该说是是可以的,凭购房合同原件、房管局开具产权证明可以代替房产证使用。按照就近原则,应该在居住地附近择校入学,但若学校指标有限,会设置各类门槛,具体由教育局决定。
可以说近年来,学区房炒的比较火热,为了孩子能够上一个好一点的学校,家长费尽心思购买学区房,这也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衍生品,同时,也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一个怪现象,为使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不惜重金购买好的学区房。
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好的学校指标严重超标,特别是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学校,想入学的人太多,为控制好生源,对入学条件也提出了许多限制,因此,一定要到学校、教育局了解具体的政策。还有,买学区房二手房的也一定要核实清楚,房源下有没有已占入学指标的情况,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某些学校要求一套房只有一个指标,一些学校则要求一套房必须间隔5-6年才能使用一次指标,这也是学校的无奈之举。
㈡ 我刚买了新房还没拿到房产证可以上小学吗
合同就行。只有户口薄没有房产证,是完全可以读小学的;因为小孩上学是按户口所在地分配入学的。因为在我国的各地区城市中,都是按户口所在地进行分配到就近的学校就读的,并不是按房产证分配上学的。
所以在城市中还是相当一部份 家庭是没有房产证,他门都是住的国有公房,这些家庭的孩子也是要上学的,所以孩子上不是按房产证分配,是按户口所在地分配就近的学 校上学的。
如果是异地人员上学可能是需要有房产证了,因为异地人员的小孩没有户口,就需要有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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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入学:
非京籍学生读高中有条件放开
据统计,本市流动儿童已达到42万,其中有67%在公办校借读。
目前,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流动儿童,北京市提出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并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问题颁布实施三年规划方案,今年公办校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比例达到70%以上,到2012年实现基本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
目前北京户籍的孩子出生率逐年下降,而流动人口的子女却不断增加。今年开学,本市进入小学的孩子中,外来人口数量已经超过43%。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之后的教育衔接问题也备受关注。
针对这一热点,纲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制定和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本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办法,满足符合条件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据悉,现在,也有部分流动人口子女在京读高中,但需要自己联系学校,同时,还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借读费。此外,在高考的压力下,还有很多学生放弃在京读高中,而是转回原籍上学。
高考将成政策推行障碍
北京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韩嘉玲对流动人口教育问题关注多年。
在她看来,北京的教改纲要在解决流动人口教育问题上实现了一个突破,把高中教育也纳入到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保障体系中,使他们在京接受高中教育时有望免除借读费、学校招生门槛等种种限制,得到与北京学生一样的待遇,这一做法也显示出政府一种务实的姿态。
但她同时也表示,“流动人口子女在京就读最大的障碍是高考。”由于义务教育不包括高中,现行的国家高考制度规定,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很多非京籍的孩子在京接受义务教育之后,因为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如果想在北京借读高中还需要缴纳高昂的借读费。
在她调查的在京打工的农民工家庭中,几乎都是因为这些问题,最后不得不将孩子送回原籍读高中,或者直接辍学进入社会。
㈢ 我的学位房没拿到房产证以前可以去报名读书吗
一般来说,上学需要的五证是:
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出生证,疫苗证,房产证
具体还是咨询当地学校比较好
㈣ 没有房产证,没有购房合同,孩子能上小学吗
没有房产证,没有购房合同,孩子则按照非户籍新生入学条件入学。例如:打工子弟学校,招收对象是流动人口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以户口和房产为准,适龄新生随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属同一学区,在报名时间持户口本和房产证(不动产证)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若房产证(不动产证)暂未取得,可凭户口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房产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到所在学校报名。
义务教育是国家的法律强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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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㈤ 房产证没出来能不能入户读书
1,上学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如果你的房产证上的地址和孩子的户口所在地不一专致,就不能算入房产的属学区。
2,具体要看当地的规定,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教育局。
3,以下资料供参考(石家庄的),供参考。
本辖区6周岁的适龄儿童家长需要带的资料:
(1)房产证,户口本,防疫接种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孩子到校报名。
(2)要求学生户口随父母,户口、住址和学生父母的房产证一致,不符合该原则,由区教育局根据该区各校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入学。
㈥ 没有房产证孩子就不能入学吗
没有房产证,孩子可以入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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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方案
差异之一:寄宿制学校
特点:
收费较高,班额小、生均占有教育资源多。多为私立学校或转制学校,一般以双语、计算机为教育特色。因为学生整周住在学校,教师配备多,对学生照顾相对细致、周到,学生的衣食住行全由学校负责而省去家长照顾学生生活、学习之烦恼。
适宜家长:
经常出差在外或工作时间不定,每天不能按时接送孩子;晚间应酬多,不能照顾孩子生活、辅导孩子学习之家长。
差异之二:非寄宿学校
特点:
这是国内主流学校,收费低,以政府办的公立学校为主。班额大,生均占有教育资源少。尽管如此,仍因建校时间长而不乏名校。
适宜家长:
工作时间固定,无其他事情干扰,可以保证每天抽出时间照顾孩子生活、学习之家长。
差异之三:国际学校
特点:
收费昂贵,非寄宿,多为外国人办学、教学。教材源于国外,外语授课。学校规模一般不大、小班额,生源为来自不同国家的国际学生。
适宜家长:
随时有出国计划的家庭,父母最好有一方是全职家长,便于接送与照顾学生。
㈦ 南宁月湾路小学没得房产证应提供啥资料就读
小学 入学报名需要户口簿,房产证或是房 屋租赁证以及出 生证。房产证抵押了需开证明。
㈧ 有户口本但没有房产证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如果你有户口,现在你的户口应该在那个房子里中吧,去把这个房子的产证用一下对上户口就行了。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去找个人出点钱,把户口拍他家一下,借一下他的产证用一下,报完名再把户口迁走,给点钱他,这应该是可以的!
㈨ 买好房但没拿到房产证孩子读书怎么办
房产证没办下来,孩子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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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