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婚后新购买的房产如何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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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可以通过订立协议或者公证过户等方式变更为一方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房产,如双方无特殊约定,无论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系双方共有,变更为一方,应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的时候双方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处理,这方面引发纠纷和争议是很常见的。在实践中,双方可以经过协商,一方自愿放弃财产的,订立协议书,将共同财产变更为一方所有。为了增强这个协议效力,往往需要进行公证。财产是房产的,需要办理过户。
㈡ 婚后赠与房产如何归属一方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2)婚内怎么将有房贷的房产赠予一方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全文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结婚、 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共51条。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㈢ 有房贷的商品房可以夫妻之间赠与吗或者直接把房产证改成另一方的名字吗
可以,但是必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字确认哦,按要求带几个证件就行。望采纳,谢谢
㈣ 北京市,婚内夫妻间赠予房产是不是就归一方所有
不好意思,对于你的问题,我仔细查了一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出资买房,属于专共同财产。现属在婚姻法的新解释是在于:无论婚前婚后,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给一方的房屋,视为单独的赠与,与另一个人无关。你的这个是在婚后,你的老公出钱买的,其实婚后,夫妻的收益所得都是共同财产,不存在独立出资的说法。也就是说就算是他存的私房钱买的房子,也是共有财产。 对于开始回答的不谨慎,造成误解,很抱歉。
㈤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要把自己一半的房产赠予另一方怎样写才有效
俩人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
㈥ 婚内房产更名到一人名下,新证上单独所有,一方把份额赠予另外一方。那么离婚时还需要重新办理房产证吗
房产既已变更登记在一人名下,则这房产已由原来的夫妻共有转变为一人所有,房产已成为个人财产,不发生离婚时分割的问题。
如果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前提是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的,也即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首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只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的规定。
因此,婚后购置的房屋,无论其房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就房屋产权进行约定。这种财产处理过程中“约定优先适用于法定”的原则更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
(6)婚内怎么将有房贷的房产赠予一方扩展阅读:
在约定过程中,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首先,约定处理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房屋或者家庭共有的房屋擅自处理。否则,损害了第三人利益的,该行为无效。
其次,约定的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即该约定是双方自愿平等做出的选择。
再次,约定必须合法,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最后,约定最好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房屋产权协议,当事人无须就其效力再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