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子留给孩子怎样立遗嘱
1.首部。(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版明立遗人的姓名、权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正文。(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
『贰』 关于房产如何订立遗嘱的问题
立房抄产遗嘱需注意的事项:
1、只能处置本人的财产,不要处置配偶的财产;
2、必须保留未成年人的财产份额;
3、表述要清晰。写明房产的地址、面积和房产证编号和继承份额等。
4、自己书写,签名,写上年月日。
5、最好公证。没有公证也生效,但是可能身后继承人对签名等真实性发生争议,十分麻烦。
6、可以将财产留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叫遗赠。
遗嘱的有效要件 :
(1)主体要件,即遗嘱人在遗嘱作成时须有遗嘱能力。
(2)客体要件,即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且须是遗嘱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
(3)内容要件,即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形式要件:
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
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作成的遗嘱。
代书遗嘱,是遗嘱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作成的遗嘱。
录音遗嘱,是遗嘱人通过磁带录音作成的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没有任何物质载体加以记载的遗嘱。
『叁』 关于如何立房产遗嘱的问题
1,房产须为立遗嘱人的财产,即房产证上所有人须为立遗嘱人本人
2,如果是夫妻婚后取得房产专,属即使登记在一人名下,仍然为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时只能处分属于自己所有的一半产权,处分配偶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
3,遗嘱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由他人代书,或者通过公证处订立遗嘱
(1)自书遗嘱,需要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并且亲笔签名、注明日期
(2)代书遗嘱,需要由无利害关系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及见证人需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3)公证遗嘱,需要立遗嘱人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需要办理继承的房产证,到公证处亲自办理
『肆』 怎样立房屋的遗嘱才在法律上算有效。
你母亲自己写好遗嘱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即可。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最高。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伍』 关于房产写遗嘱怎样写有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专签名,注明年、属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陆』 房产遗嘱如何设立才有效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
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法律规定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五种。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6)有争议的房产如何立遗嘱扩展阅读:
有效要件: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柒』 公证遗嘱中的一切财产包括有争议的财产(房子)吗
不包括。
遗嘱中的“一切财产”应当是归属于被继承人名下的一切个人专财产,没有权属争议属。
如果财产存在争议,那么就是该财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有待查证。也就是说,是否属于遗产尚不确定,权属存在争议,则不属于“一切财产”的范围。
在房产权属确定后,如果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才会被归于“一切财产”范围内。
『捌』 拆迁房怎样立遗嘱(房产证和房屋还没有拿到)
因拆迁获得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当事人的权属已经明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立遗嘱的。
根据《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房屋继承遗嘱
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号。
被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号。
如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拆迁房屋×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
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8)有争议的房产如何立遗嘱扩展阅读:
有效自书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为避免日后争议,应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己用笔(是钢笔还是毛笔等不限)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嘱人设立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
2、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遗嘱人签名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的,也证明着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书上自己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若遗嘱有2页以上,遗嘱人应当在每页上签字确认。
3、由立遗嘱人在遗嘱结尾使用公历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中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标准。
自书遗嘱中注明的时间原则上应为遗嘱制作完毕,遗嘱人签名之日。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遗嘱不能生效。
4、遗内容尽量不要涂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应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5、以上对于自书遗嘱已经非常清楚,已具备法律效力。
『玖』 关于房产的的立遗嘱问题
你好,我是武复汉的韩飞律师。由于您陈制述的事实并不全面,我无法做出全面、确切的判断。
我个人认为:如果该房屋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且确定了还建房屋的具体坐落,你奶奶可以就此房屋立下遗嘱。遗嘱最好采取公证的方式,具体程序需要你前往当地公证处询问。
最后慎重起见,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我是武汉市的律师,办公地点在江岸区,自2004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联系电话为:13986149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