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对于被多个法院查封的房产拍卖后,怎么分配拍
什么阶段查封的?如果是在诉讼阶段,也就是申请执行前查封的,按申请查封的顺序受偿(法定的优先受偿除外)。执行阶段查封的,这个就不好,会涉及到多个有生效判决的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问题。
Ⅱ 被多重查封的房产拍卖后按先后还是按比例分配
你好!债权没有先后顺序之分,一般看债权人承担的债务来分配。
Ⅲ 被查封的房屋怎样才会进入拍卖程序
您好!
属于轮候查封,如果第一次拍卖所得房款偿还第一个保全的债权人后有剩余,由第二个债权人继续享有,以此类推。
Ⅳ 房子被好几个人查封拍卖怎么处理
按查封的先后顺序处理。
由第一查封人执行后,才轮到轮候查封的第二查封人执行。以此类推。
Ⅳ 法院拍卖存在多方查封的房屋时,拍卖程序及细节是怎样的需要每个查封人都到场吗
出5分,还想知道细节,你真幽默。
5分=通知所有权人到场,不到场不影响查封扣押程序
Ⅵ 多个申请执行人参与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怎么操作
关于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中的问题:
(一)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3、系同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且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二)不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适用《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虽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但尚在经营。
(三)被执行人为公民、其他组织或者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歇业的企业法人,其多项财产分别被不同法院查封,部分法院查封的财产足以清偿其执行中的债务,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全部财产相加不足清偿已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此种情况下
仍属于《执行规定》第90条和第96条规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适用参与分配。
(四)被执行人的多项财产分别被不同法院查封、符合参与分配条件的,各查封法院对适用参与分配意见一致的,由每项财产的在先查封法院对各自查封的财产进行分配。各查封法院对适用参与分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或者涉及的法院较多的,可由各查封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通过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将所有案件管辖权集中至一家法院,由该法院处置财产并主持分配。或者由共同的上级法院作出决定,确定其中一家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统一处置,统一分配。
(五)已经起诉或申请仲裁但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普通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7条,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都可以申请参与分配。但《执行规定》第90条规定,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才有资格申请参与分配。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已经起诉或申请仲裁但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持分配的法院应当按照相关债权人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给付的债权数额确定其可分得的款项予以留存,待该债权人取得执行依据后支付:
1、在先查封为财产保全,所涉案件尚未审结,经协调由首先进入终局执行的法院处置财产并主持分配,在先查封的申请人要求参与分配的;
2、被执行人的职工主张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
3、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受害人向被执行人主张赔偿金,不能实现将严重影响受害人生活的。
(六)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优先权人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的,对执行标的物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即使未取得执行依据,其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的,应予允许。
对该优先权存在与否及其数额,由主持分配法院的执行机构审查认定。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优先权,原则上可予认定。
不同债权人申请执行同一被执行人如何处理?建议人们欠债时要谨慎一些,不然多个债权人同时上门追债是特别难受。对于不同债权人申请执行处理等还有疑问的话,建议你点击华律网在线咨询系统,与本网律师一对一的进行沟通。
Ⅶ 房子被两个债权人查封,第二债权人能发起拍卖吗
第一、现在承诺更多的住房,这些按揭是否可以密封的外壳,可以拍卖吗?这是一个不同的理解的存在,在实践中,我把重点放在上述情况如下两个问题的结合。首先,如果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安装公司抓住房屋的答案是肯定的。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 “人民法院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他原因行为,判决不能执行或者案件难以执行,按照对方的要求,可以对财产保全的措施”在实践中,只要申请人申请并提供担保的,法院一般会裁定查封。
第二,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到完成各自的安装,因为住房抵押贷款东营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并每月约还款,没有违约事件,安装作为一般债权人该公司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行呢?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试行)的若干问题”第38页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享受的一切其他债务人抵押,质押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出售所得款项后,抵押权人,抵押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权,遗嘱执行人申请债务清偿的平衡。“根据规定,申请人完全有权要求拍卖或出售的房子。需要对银行的同意,同意吗?法律没有规定,但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因为“担保法”第49条规定:“在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已登记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抵押的情况;抵押人不。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受让人没有通知转让是无效的,“根据”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六条规定:”对于执行及其扶养家属成员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拍卖,出售或止赎。房子情况不属于上述限制的房屋,使法院可以拍卖房子。综上所述,法院可拍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出售的财产要求,”根据之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一个定居点收益来自银行贷款,然后再安装公司清偿债务。
Ⅷ 房子被法院查封以后,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拍卖
被查封,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拍卖。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8)房产被多人查封时怎么拍卖扩展阅读: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Ⅸ 与别人共有房产被法院查封是否可以拍卖
可以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回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答)》第91条“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因此,共有财产可以整体拍卖,折价处理后的款项属于债务人的部分,用于清偿所拖欠债务;属于其他共有人部分,返还给其他共有人。
Ⅹ 有关轮候查封,法院拍卖后如何分配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轮候查封,区别下列情况处理:
1、被执行人为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他债权人都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符合破产条件,而当事人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按查封的先后顺序清偿。
如果第一顺序不同意拍卖,法院还是会拍卖。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拓展资料:
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规定看,对债务人已经查封的财产,其他债权人是否可以再为查封,立法上有再查封主义与不再查封主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再查封主义,指对于已被查封的债务人的财产,他债权人可以申请重复进行查封,为德国、日本不动产的执行所采用。不再查封主义,指对于已被查封的债务人的财产,他债权人不得再申请查封,为日本的动产执行、我国台湾地区所采用。
轮候查封在性质上不属于正式查封,并不产生正式查封的效力。诉讼保全中的轮候查封在性质和效力上属于临时性措施,主要目的是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在客观上并未对保全的标的进行处置。即便将来进入执行程序,究竟还有多少可用于实现本案债权,尚取决于在先查封案件的执行情况,此时债务人主张管辖法院对其实施了超标的保全的理由与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