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时候开征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征房产税知识
房产税纳税时间有以下几点:
1.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版月起,缴纳房产税。权
2.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⑵ 房产税什么时间开始征收
房产税征收对象跟标准:1、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为征税对象,对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国现行房产税,其征收依据是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2、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3、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
4、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5、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6、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⑶ 房产税什么时候会开始征收
房产税在北上广部分城市己试行。
全国征收时间未定,国家需要验证试行区的房税征收效果后,才会在全国推行。
⑷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版的一种权财产税。
一、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3)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1]
⑸ 房产税什么时间开始征收,怎样收法
3月1日,将要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会对你兜里的钱有多大影响?网上有传言称,未来10年,房子将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因为随之而来的房产税内容会是——
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型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到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征收4%到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产税的规定;
所有商业房产,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产税;
家庭仅有的一套住宅,免征房产税。
目前商业房产的房产税确实是按照租金的12%来征收。正因如此,消息一经网络传播,就有人信以为真,觉得房产税真会有那么高,连邦哥也不得不得不佩服造谣者的能力——假消息里混含真内容,怎能不让人信以为真?
可是,再高仿真的谣言,也改变不了谣言的事实。Why?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多次透露过房地产税改革的初衷,是调节贫富差距,而不是调控房价,并且第二套房应从轻征收。按照这个目的,上述征税的规定显然不符合房地产税改的初衷,在实际中也缺乏操作的可行性。
如此说来,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越来越成熟,对税源的控制就会越来越严格,这就为征税提供了极大便利。唯一不确定的就是征税时间表。贾康此前曾表示,产权登记 2015年很难完成,有媒体报道,2016年城镇区域要完成不动产登记,2018年全国城乡全部登记完毕。如果在2016年底之前,全国人大最后审批通过 房地产税立法,使保有环节也有税,那么2017年就是依法执行问题,而不是扩大试点范围的问题。
也就是说,3月份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地产税不太可能立马开征,登记可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征税也不能一蹴而就。坐拥房子无数的“房哥”、“房姐”们,可以未雨绸缪了。
根据贾康和其他税收政策制定者所说,结合重庆和上海两地的试点情况,我们可以预期,将在2017年或者更晚时间推出的房地产税大概有这样几个特征:
一是第一套房基本可以确定免征。
二是第二套房从轻征收的可能性很大。
三是享受公共服务越多,征税越多,一、二线城市房产的税负将会大于三、四线城市;
四是高档房被征收的可能性很大。
五是税率不太可能像本文开头提及的谣言那般夸张,为避免增加老百姓税收负担,税率超过3%的可能性非常小。
这个是我在网上看到的报道,希望对你有帮助。
⑹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
房产税复是以房屋为征制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⑺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征房产税征收有哪些标准
房产税到底什么时候开征,这是个未知数,但是房产税一直在被人们说道,随着最新的会议等的召开,专家预计在2017房产税有望通过。但是具体一切需要看政策的实际出台。
一、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征?
根据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全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进入其中,这意味着倍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已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
专家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有望在2017年获得通过,不过在不动产登记全面完成之前,房地产税短期内难落地。
二、房产税征收有哪些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的开征一直被人们说道,什么时候开征,这还需要政策的慢慢推进。对于房产税的征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需要缴纳房产税的,需要满足一定的征税条件的。因此大家不必过分
⑻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房产税征收对象跟标准:1、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为征税对象,对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房产税,其征收依据是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3、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4、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5、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6、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