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防止二手房一房二卖
一、购房者要确保业主已经签收定金通常情况下,在房屋中介处相中了房屋后,购房者会被要求签订一份定金合同,并收取定金,以确保业主不会将房屋转卖给他人。有些小型中介公司,为将房源迅速脱手,与多位购房者签订定金合同,导致“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购房者只要选择品牌信誉好的中介公司买房,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如果购房者需要通过小型中介公司买房,就要确保业主能签收到定金。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在正式签约前不会见面,定金往往由中介公司转交。购房者很难直接了解到业主是否收取了定金。但是,购房者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收据,确认业主已签收定金。二、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业主为了能将房子售出高价,往往会委托多家中介公司出售房屋,引起“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从签订合同,到正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还有一段时间。业主往往会在这段时间,另外物色买主,然后撕毁合同,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加以防范:一是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了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购房者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将调查结果与业主的房屋产权对比,如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购房者就要小心了,业主有可能将房屋“一房二卖”。二是提存房屋产权证。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房屋原先的业主持有。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该业主所有,为业主将房屋“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3购房者可要求业主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中介公司,待办理过户时,再从中介公司取出,以避免这一现象发生。三、购房者还需要注意,在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购房者在网上签订合同并予交易中心备案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可以避免某些人将房屋“一房二卖”后,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
⑵ 房产中介如何避免被同行抢房源
您好。
房产中介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客户找到满意的房源,因此房源信息对于每个房产中介来说算是“机密”了,有的中介同行没有找到优质的房源信息,就会想尽办法来套取别人的房源信息,资深的经纪人有着丰富的经验,通常很少有别的中介能从他们手中套到房源信息的,但对于刚入行没多久的中介新人,接触的客户并不多,也没有太多的经验,如何预防被同行伤害呢?
一、客户不经意间透露出的专业
绝大部分客户找中介买房的目的,就是因为中介的房源多、经纪人专业。所以新人带客户看房时,如果和客户介绍房源时,发现自己无意间说到的专业词客户都能听懂,而且客户询问房源特点问的略显专业,是一般客户都不会提出的问题时,房产新人就要注意了,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着客户为了买房提前做了一些准备,这样的客户少之又少,因此新人要提高警惕。
二、一直迫切的想要和房东见面
一般客户如果很满意经纪人介绍的房源的话,就会很尊重经纪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只是在房子的价格上有时会和经纪人有点周旋,想要直接跟房东聊聊能不能给出一个最合理的价位。但遇到房源没有了解很多,就迫不及待的想要见房东的客户,是同行的可能性为百分之八十。
三、客户接听电话时
很多客户在跟经纪人第一次看房时接到电话很少有回避的,直接在电话中交代两句就会选择挂电话,但是一般如果是同行,就会选择避开经纪人接电话,不过也不排除客户特殊原因需要回避接听,但作为新人还是要小心对待。
1.同样假装客户打电话
如果同行假装来套房,新人不确定或者有所怀疑的话,可以以同样的方法,换一个手机号让同事假装客户问问他有没有好房源,这样就能轻易的辨别出来是不是同行。
2.识别手机号
房在线房源采集功能,可以通过“搜狗号码识别”、“中介号码标记”、“网络搜索”多重识别中介房源的方法,不用打电话也能轻松辨别是不是同行。
都是同行不容易,虽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来套取房源并不是一个好方法,但毕竟都是同行,如果发现后,可以给同行点醒一下,但并不揭穿,以后说不定还可以有合作的机会,揭穿了只会让双方争执更大。或者可以找理由结束带看,既给了同行一个台阶,也能维护手中的房源信息。
其实找房源并非是一件很难的事,找房源的方法还是有很多的,比如上面所提的房在线房源云采集,就是可以帮助经纪人在各个房产网站上采集房源信息,业主发布的房源信息,都能第一时间采集到,系统每隔几分钟就会刷新一次,不错过一个业主发布的好房源。因此大家要通过良性竞争促进行业的发展,选择正确的找房源手段,恶意的竞争反而更影响自己的业绩。
⑶ 如何避免一房多卖
一、先进行预告登记
为解决“一房多卖”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物权法》第20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由此可知,预告登记制度具有限制卖家与买房人签约后再出售房屋并转移产权给其他买房人的作用。在这个制度里,我们需要注意两点:
1、预告登记需要双方自主约定,其并非是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如果卖家不同意进行预告登记,买房人的合法权益还是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
2、预告登记后,必须在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过户登记,否则预告登记自动失效。另外,买房人如果不确定自己所购买的房子是否是“一房多卖”,也可以在买卖合同签订前,自行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证,以避免不必要的购房风险。
二、视情况约定(高额)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地产总价款30%以内进行协商。
三、从多方面查探虚实
购房人可通过询问承租人或卖家、出租屋管理部门等途径查实所购的房屋是否已经有人租赁,如果有人租赁,应当确认承租人是否是已经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或者承租人是否已经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等事项,如有承租人已经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或者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购房人最好别再购买该房。
因为前两者行为很可能变相构成“一房多卖”。另外,在二手房买卖方面,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必要时,可提取房屋产权证,也应尽可能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家支付房款,并在交易后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四、可先行占有房屋
如果既未办理预告登记,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购房人应尽可能先行合法占有房屋。虽然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4条规定,商品房的所有权转移以办理产权登记过户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标准,交付使用并不具有所有权转移的作用,但是,房屋的转移占有与交付使用,仍具有明显的公示与公信的现实作用。
再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如何避免房产中介倒卖信息扩展阅读: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由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机关核发,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无权制作或发放,所发放的权证一律无效。
建设部在《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依法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凭证管理房产;凭证出售、出租房屋;凭证申请房屋翻、改、扩建;凭证申请办理房屋继承、析产、分割、赠与、交换、调拨等产权转移手续;
凭证办理抵押手续;凭证办理拆迁、安置、补偿手续。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凡涉及到房屋所有权证的归属,也均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确认证件,不得以其他证件替代。
⑷ 房产中介纠纷有哪些,如何避免房产中介纠纷
第一,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能等情况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职工不告知单位便把单位拥有产权的公房出售;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等,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无法交付履行或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法律后果,从而引发第三人或购买人将出卖人起诉至法院,并往往以中介公司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因意向金或定金的处理争议产生的纠纷。房产中介公司为了提高成交率,往往要求买受人向中介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同时,房屋出卖人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也往往要求购买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或定金,但若买卖双方有一方反悔,或就房屋的价格、支付方式、按揭、交易税费的承担等无法达成一致,意向金或定金的退还问题就有可能成为三方争执的焦点。
第三,因中介服务费的支付和计算产生的纠纷。中介服务费用包括居间报酬(也称交易佣金)和必要的居间费用。获取中介服务费是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目的。一套房屋买卖成功需要经历寻找合适房源、明确初步成交意向、订立买卖合同等诸多环节。任何一环出问题,都将导致整个交易的失败。
交易一旦失败,中介服务费的支付和计算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法律纠纷。常见纠纷主要有因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俗称“跳单”)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纠纷;买卖双方一方中途退出引起的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纠纷;买卖双方议价不成,引起的中介费要不要承担,谁来承担,承担多少的纠纷。
⑸ 防止中介卖掉自己的房,应该怎样保护房子
房子中介卖掉自己的房,应该怎样保护房子?那这个就得自己把房照嗯,给他保存好嗯,做细致点儿的工作,以防把你的卖掉
⑹ 如何绕过中介进行二手房交易
可以自己直接交易,不通过中介。
想要购买二手房,只需按照以下流程操作即可:
1、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看房:
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消息源,与卖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其他证件。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在商定价格、确定成交意向并在卖方提供房屋相应合法证件后,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值得一提的是,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协商沟通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如果买方需要贷款购房,在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由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对双方将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认贷款额度,在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所有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4、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5、交纳相关税费
6、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手续
买卖双方在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材料交给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付清余款,完成交易
8、买方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煤气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有线费用等)后交易完成。
⑺ 如何防止二手房买卖资金中介公司挪用,身边的有很多朋友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襄阳房产网(hbxffc)建议目前房产交易金额保护主要有公证机构和银行推出的监管服务。回两者都是对答二手房交易资金设立专门账户,以防止中介公司挪用资金,交易资金的支取条件和方式必须符合当事人事先的约定,保护交易双方的交易金额不受损。
但这两种监管服务也存在不同点。一般来说,银行只对二手房交易资金账户的设立和划转进行监管,对买卖合同的约定以及资金支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约定条件并没有义务监督。如果选择银行监管服务,在对监管资金的支取程序上,由于交易资金是交付到中介公司账户名下,除了要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卖房一方还需要中介公司的配合才能提取交易金,由非中立的中介公司对交易资金的支取条件进行履行监督容易产生纠纷。
⑻ 买卖房二手房时,为防止被中介套路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要买二手房的话,就免不了跟中介打交道,大家对于房产经纪公司的参与已经司空见惯,除非你有大把的时间自己去寻找房源以及实地勘察,否则的话你不得不借助中介的力量去寻找二手房。 一些人过于轻信中介人员,导致最后吃亏上了当。而签约是二手房交易中最重要的一个标志性动作,标志着买卖双方经过洽谈最终达成了一致,正式确定买卖关系,并准备开始向下进行交易过户的各项手续。 因此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那么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必须注意到居间合同的重要性,稍有不慎,可能就会产生纠纷风险。
最后就是不要轻信“走捷径”。房产交易一般都是有一定的流程,只有按照寻常的流程走才是最可靠的。对于一些不符合常规的补办证明、裁决过户、见证产权、消费贷等要保持警惕。也许之前有通过这样的方式办成功的,但是这样的方式本身就是违法的,对于中介的口头承诺也不可轻易相信。还需要注意二手房买卖的相关知识,购房者需要自己了解,千万不可偷懒。不到最后一刻,购房者一定不可掉以轻心,别轻易的以为交了房款房子就是自己的,殊不知房子早已被房主高价过户给了其他人。二手房买卖涉及的问题比较多,购房者不仅要了解专业知识,必要的情况下还需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⑼ 针对房地产经纪禁止行为的内容,你认为如何防范如:倒卖房号,泄露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首先应加强员工自身的素质,在交易过程中,相关证件,手续,最好有第三方在场, 以示公正
⑽ 房产中介人员被抓贩卖个人资料 买卖个人信息应该怎么
根据报道,信息泄露的背后大多存在着违法犯罪产业链条,泄露、窃取个人信息数据,非法使用以谋取暴利,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正式施行。这部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其中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打击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
相关人士介绍,网络安全法是一部基础性法律,而在之前这方面的规范都是一些规章制度,上升为法律后,就为更好的开展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报道称网络安全法正式通过后,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最高法、最高检作出了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除了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以外,行踪轨迹等也纳入这一范畴。
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不仅是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房产中介之间交换公民个人信息也已经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入罪10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