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出租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房产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内和工矿区的房屋产容权所有人为纳税义务人。企业对外出租房屋,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纳税事项】:拥有房屋产权,房屋对外出租
【计税依据】:企业出租房屋向对方收取租金收入。
【税率】: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纳税期限】: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地点】:企业应向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减免事项】:
(1)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 免租金使用的厂房要交房产税吗
首先,来明确的是房产税的征源税对象是房产所有者。只有在房产的所有者无法交纳时,才由房产的使用者代缴。
自用的按房产原值扣除一定的比例后的余值的1.2%;
出租的按租金的12%计算交纳。
而且只交以上两种中的一种。
你们的情况可能是属于房产的所有者没有交房产税,作为使用者有义务代缴房产税。
至于交哪种税,还是应该自行先按两种情况(按租金的市价)核算清楚,比较之后,把相关的资料准备齐。到税务机关交纳。
3. 公司的厂房要交房产税吗,如何交
需要交纳房产税。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缴费途径
1、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通用缴款书》;
2、第一个是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税;
3、第二个是银行。纳税人也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4、第三个是付费通网站。纳税人还可以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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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4. 什么是无偿出租和限期免租,如何缴纳房产税
无偿出租指的是无需支付租房费用,免除房租。
免租期是一个租赁合同中用的术语,指免除房租的期限。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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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交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 以下打租方式收取租金如何申报房产税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回于房号、房屋答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6. 营改增后,厂房租赁费开票在国税,房产税怎么申报
营改增后,厂房租赁费开票在国税,房产税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7. 厂房出租房产税怎么计算
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版应纳税额权=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7)免费出租厂房房产税如何申报扩展阅读: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8. 免租金使用的厂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首先,来明确的是房产税的征源税对象是房产所有者。只有在房产的所有者无法交纳时,才由房产的使用者代缴。 自用的按房产原值扣除一定的比例后的余值的1.2%; 出租的按租金的12%计算交纳。 而且只交以上两种中的一种。 你们的情况可能是属于房产的所有者没有交房产税,作为使用者有义务代缴房产税。 至于交哪种税,还是应该自行先按两种情况(按租金的市价)核算清楚,比较之后,把相关的资料准备齐。到税务机关交纳。
9. 出租房屋报房产税也是在地税上申报吗
出租房屋要按次向地税局申报,一个月多次,以一个月为一次。营业内税是在你发生出容租业务的次月15日前申报,房产税也可以随营业税一起申报。营业税税率5%,房产税税率12%,(住房除外)。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随营业税一同征收的,其税率和征收率分别是营业税额的7%和3%。两个所得税(企业和个人),讲起来就话多了,我可以单独给你税法宣传。
补充回答:如果你一年一
次取得租金,在取得租金的次月15日前向地税局申报交税,个人出租只要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给你,自己算吧!
10. 出租厂房如何交房产、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因此,在自有房屋出租的业务中,出租方为纳税义务人。
在实务中,多数的地方税局有规定,转租业务中,转租方不缴纳房产税。个别地区比如吉林原地税局就规定了转租方也按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去支付租金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税。
计税依据: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如果出租方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适用税率:
税率为12%
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减征50%。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暂行条例》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纳税地点:
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纳税期限:
《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于《暂行条例》授权了各地省级政府规定具体的纳税期限,所以在实务出现了比较大的差异。
1、按月分期缴纳,以辽宁、大连、厦门等地为代表。
(1)辽地税函[2006]125号规定,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应于出租房屋的次月起按月缴纳房产税。
(2)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应当自出租房屋的次月起,按月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入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按月分摊后的价值。
(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规定,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的房产税为按月缴纳,申报期限为次月的1日-15日
但是大连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凡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出租房屋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按照代开发票金额,一次性缴纳房产税。
2、按增值税申报期限申报缴纳,以广东各市为代表。
(1)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依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其申报缴纳期限依照不动产出租的增值税申报缴纳期限执行。
(2)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规定,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