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查封房产需要多久能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版 第二十九条 人民权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㈡ 之后,从申请财产保全开始,要多长时间才能查封房产
抄从申请财产保全开始袭,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㈢ 诉讼查封房产安规定需多长时间
既然债务已经清偿,到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回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答、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㈣ 法院查封的房子,一般多久要被拍卖
对于法院查封房多久会被拍卖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内和国民事诉讼容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查封扣押不动产是3年期限,要看执行人员的了,有的快、有的可能很多年都不会拍卖
㈤ 起诉查封房产过程一般多长时间
申请查封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㈥ 法院已查封的房产到被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到法院被执行,没有时间限制,但一般为六个月内。
如果专六个月内执属行不了,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执行。
查封,也是执行的措施之一(申请保全的除外)。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㈦ 个人起诉到查封房产需要多久
起诉到申请财产保全并完成保全,约需要7到15个工作日。
48小时以内法院会做出决定的。但得符合5个条件。
1、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采取诉讼保全,是对财物实行保全,因此案件必须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也就是必须是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不能采取保全措施。
2、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将来作出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即存在实施财产保全的客观需要。这种可能性是有一定事实根据的,而不是主观推测。“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擅自将争议的标的物转移、隐匿、毁损或者出卖等行为。
“其他原因”是指客观上的某些原因,如争议的财产不易保存,需要变卖后保存价款等。
3、必须是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只能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申请财产保全。
4、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包括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人民法院只有在必要时才能成为财产保全制度的发动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有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财产保全措施的适用可能会给被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为了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本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提供。
(7)诉讼中查封房产要多久扩展阅读
申请财产保全步骤:
一、由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仲裁委员会不会主动提交,法院也不会主动作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
二、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有正当的理由。财产保全意味着被采取保全措施的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将受到限制,当事人就不能随意处分其财产。因此,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必须是仲裁必需的,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使仲裁裁决难以执行的。
三、申请人要提供担保。保全措施是根据事态的可能性作出的,如果申请有误,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因财产查封、扣押或冻结而蒙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裁定申请人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责任。因此,申请人须提供担保。这也要求申请人申请保全措施必须十分慎重,保证正确无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财产保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㈧ 房产保全时候被查封,查封期限是多久
您好。
1、不动产的保全期限是3年。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2、保全期限到期,法院不会通知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3、起诉期间房产不会解封。解封的时间如下:
(1)一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二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知识拓展:
房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