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置房怎么办房产证的,规定是什么的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并没有什么规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办理)
第一步: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
第二步: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第三步: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第四步: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㈡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准业主们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取得途径有三种:开放商处(携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㈢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都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3)安置房产证怎么换证扩展阅读:
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㈣ 拆迁安置房如何办房产证
首次登记需提供的资料有: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批准文件等。
2、转移登记需提供的资料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登记测绘报告、宗地图和分层分户图等。如手续完整,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会从速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4)安置房产证怎么换证扩展阅读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只有与登记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才具有启动登记程序的权力。因此,只有开发企业主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土地、规划、竣工验收等各类相关要件进行审查通过后才能办理登记业务,如开发企业提供不了相关要件或者要件不全,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㈤ 请问我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凡是经过政府的正规拆迁程序,取得安置房的安置人,将来都会取得房屋产权证,无需自已办理
㈥ 拆迁以后怎么换房产证需要去办理什么手续吗
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内房面积、标容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
㈦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
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半汤路)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去房地产交易核心(巢湖中路)档案室开注销证明;
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带齐下列材料到市行政服务核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
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共维基金发票办证联;其他必要资料)。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回迁房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必须提交的证件:
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2、旧房拆迁作价凭证;
3、原房屋所有权证;
4、《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
5、业主身份证。
上海动迁房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
(4)《动迁协议》(原件);
(5)地籍图(原件两份);
(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
(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的对方反悔,较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㈧ 安置房,房产证换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大部分安置房买卖与赠与应该是不可以的,继承的话先需要办理公正手续再到区属交易中心办理相应手续
㈨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都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
大致可以分为两步:
1、 初始登记:依据相内关资料按每幢楼容办理在拆迁人名下;
2、 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那么,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 相关证明材料;
4、 被拆迁人身份证;
5、 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 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查档证明(收原件);
2、 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3、 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 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5、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另外以下两点必须要了解:
1、 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
2、 如果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只有出具国家安全部门给出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㈩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
首次登记需提供的资料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批准文件等。
转移登记需提供的资料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登记测绘报告、宗地图和分层分户图等。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而启动登记。对涉及民事主体的权利归属和权利内容变化,属于体现民事主体意思的民事行为,登记机构只有依法登记的权力,没有干涉民事行为的权力。只有与登记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才具有启动登记程序的权力。
因此,只有开发企业主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土地、规划、竣工验收等各类相关要件进行审查通过后才能办理登记业务,如开发企业提供不了相关要件或者要件不全,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