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土地证上是综合用地,房产证上没有房屋性质.为什么镇政府不给开综合用地证明
你好,划拨是取得国有土地的一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可以取得划拨土地情况有: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等~
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拔等几种,土地划拔和土地出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形式,两种形式都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也有一些差别。
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到期后是否需要继续交费、如何交费等问题目前尚未最终确定。如果国家征用此类土地上的房屋,将根据土地出让的剩余年限,结合当时的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而划拔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尝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
望采纳,谢谢
⑵ 购房合同上写了综合用地也写了70年有效期!怎么办
你们那边综合用地可以开发商品房的吗?房产证上写明的是住宅吗?其实综合用回地并不是规范的土地用途,答很少这么写的,而且很少能批准用来开发住宅的。
如果要打官司,你就要提供当年房地产公司宣传70年产权的证明了,例如宣传海报什么的,告房地产公司欺骗或者隐瞒了。要不然,这可能属于历史遗留或者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了,你是很难赢官司的。
⑶ 房产证上是综合用地不是 住宅用房又什么影响
综合用地可建住宅的.
⑷ 房产证上土地用途一栏:综合和住宅有什么区别
综合通常为商住综合用地,住宅仅是住宅用地,这个区别不是重点,确认土地是国有土地拍卖取得即可
⑸ 土地证上是综合用地,房产证上该是什么房屋性质
看房屋是住宅还是办公 不一定与土地保持一致
⑹ 土地证上是综合(住宅)这个是什么性质
您好,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内居住综合容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 50年办理出让手续;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
例如综合用地(商住);综合用地(商办)等等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满意 请采纳!
⑺ 综合用地上的住宅和住宅用地有什么区别
综合用地总结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1、使用年限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2、交易税费
初次购买或者转让时的契税按照3%收取,而住宅为1.5%;
如果国家开征物业税、土地增值税,商业用房的标准也会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长贷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如水费:3.7(住宅)/5.6(工业商业)/6.1(宾馆、饭店、餐饮业)
5、设计标准
设计导向不同。公建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较高。
6、落户问题
无法迁入户口
⑻ 房产证上是综合用地过户后就取消了,改为工业用地,为什么不能还是综合用地
房产过户手续: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地产权利证书;
有关行政机关的回行政决定书,答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⑼ 房产证上的综合与商业有何区别
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版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权,是无法改变的。
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住宅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商业的房产。虽然购房者最终取得的产权证的用地性质仍为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性质,但购房者可以将房产做其他用途使用。
其中,在商业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两年由于严格禁止土地协议出让,实行招拍挂后,导致住宅供应大幅减少,稀缺性增强后,开发商开始采用的新兴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办公用房,就是购房者所熟识的“商住房”(产权70年,但产品定位为办公,建造标准介于住宅和写字楼之间,或者完全就是写字楼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