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没有产权的车库能否买卖
无产权证的地下车库或者车位不受保护,当发展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产业并非属于发展商的,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这些没有产权的共有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小区业主有权向法院申请撤消发展商对这些共有车位的买卖合同。合同撤消后,购买这些私卖车位的业主只能向发展商追讨购车位款项。一旦房地产商“跑路”,业主的钱就存在追不回的风险。
地下车库或者车位因为没办理产权登记,有可能被开发商二次甚至多次销售,有的开发商迟迟没办理这个“确权”手续,使得买了车位的小业主始终拿不到产权证。如果开发商等车位涨价时再办确权手续,把车位以高价第二次卖出并帮第二买家办理完过户,那么第一次的买家反而成了被赶走的那个。“法律就只承认已过户的车位”。
专家在此提醒,无论交易一手车位还是二手车位,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关注车位原始产权到底归谁所有。买家交易前首先要明确,车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护的产权,明晰以后才能够确定交易的合法性和购买的风险,以及购买人签的合同的保障力到底有多大。
另外关于没有产权的地下车库或者车位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那就是人防工程车位。人防工程的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在战争时会被防空部门统一管理,有可能当时不作私人停车位用途。人防工程车位的特殊性在于车位拥有者在战争发生的时候,就要无条件地把这个车位交出来给有关的防空管理部门统一支配。因而,购买车位时市民要留意合同里的细则看是否明确列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规则。
㈡ 车库没有产权能过户吗
你好,楼主
有产权的车库可以自行买卖过户,无产权的车库只具有使用权,而无处置的权利。
车库没有产权没法过户,找开发商给改改合同档案名字即可~
希望帮到你!
㈢ 产权车位 没有产权证 怎么交易
1、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
2、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我国《物权法》已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规划时便确定的停车场,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车位,应该是占用小区道路的临时停车点。房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或租用小区车库时要分清其类别,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资料来源:网络:停车位)
㈣ 车库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吗
分两种:一是和房屋建筑面积算在一起的,在附在《房屋所有权证》最版后一页上契税完权税凭证上载明车库面积的;另一种是单独出售的,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前一种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车库随房屋同时转移所有权,可以卖。二,如果是直接向开发商购买的,有《汽车库买卖合同》和开发商出具的收款收据;如果是买的二手车库,可以由出卖方开出收条,注明车库的具体位置,并且把当初开发商开给他的收款收据和《汽车库买卖合同》一并交给您,这样的买卖也是安全的。谢谢阅读!
㈤ 产权车位没有产权证怎么交易
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
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我国《物权法》已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规划时便确定的停车场,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车位,应该是占用小区道路的临时停车点。房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或租用小区车库时要分清其类别,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㈥ 没有产权的车库能买吗
根据我国法律,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房屋买卖合同原则上属于无效合同。车库也同理。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没产权的车位就不是私有个人的财产,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是不能买卖的。
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73和74条原文有规定: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6)车库没房产证怎么买卖扩展阅读:
车位的产权情况与车位的形态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无产权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可否买卖,同时你对车位是否享有相应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有产权的车库固然可以自行买卖过户,无产权的车库只具有使用权,而无处置的权利。
1.地上车库一般是可以办理独立房产证的,这个车库属于建筑物。对于这个建筑物国家要求必须办理独立的产权证明,在申报的时候开发商必须向国家立项的时候规划出这些车库的独立性,如果开发说办不了独立产权证,那就是说这些车库有可能属于违法建筑。
2.露天车位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因为他不属于建筑物。而我们所买的房顾名思义是房屋产权证书,而且你所买到的说白了也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地上露天车位属于国有土地产权,开发商也只是买到了土地使用权。一个小区的土地产权一般只有一个。国家不允许开发商在小区内分割土地产权。但一般的开发商对于露天车位也只是办理租用。
3.高层停车位是不能办理独立产权证书的,其主要原因是高层停车场属于开放式场地,一个停车场是一个产权。一般也是租用。
㈦ 没有房产证的车库如何买卖无标准答案闹心啊。谁管这事、/
没有产权证的车库跟大产证的房子交易很类似,这些车库资料在物业有记录备档的,如果交易的话,只要双方认同交易金额,到物业变更手续即可,没有啥可以闹心的。
你收钱的有啥可闹心的呢,买家只要认可就好了。
㈧ 没有房产证可以买车库吗
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产权,不能过户,无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
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我国《物权法》已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规划时便确定的停车场,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车位,应该是占用小区道路的临时停车点。房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或租用小区车库时要分清其类别,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8)车库没房产证怎么买卖扩展阅读:
物权法
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第七十八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七十九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八十一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八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网络-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