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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贷款没还完要离婚怎么分

发布时间:2021-02-17 07:24:52

『壹』 离婚时对于贷款未还清的房子该如何进行分配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一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6、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离婚时,一方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法院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贰』 房子贷款未还清离婚了怎么办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内
因为贷款涉及容夫妻之外的第三方。
注意: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叁』 如果离婚房产证各一个,贷款没还完,离婚财产怎么分

可以两人协议住房归谁,得到住房一方,给另一方适当补偿。也可以两人筹资还清贷款,内赎回产容权,办理完毕住房房产证,之后,卖掉住房,两人分钱。
不管怎么分割,都需要你俩达成一致的协议,再把这个分割细则,写进你们离异协议。最好把这个协议做个公证,注意保管。
如果是归一方,那么,在贷款还清后,可用凭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和上面说的离异协议,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两人一起到房管办理离异析产住房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产证,就可以。只有几百元工本手续费,没有任何税费缴纳。

『肆』 贷款没还清的房子,如果离婚了怎么分

夫妻离婚后,很多都是关于财产分配的法律问题,有些时候,还会对财产的定性上或分配上产生了纠纷。有的离婚夫妻为了在离婚的时候争夺更多的财产,不惜撕破脸皮,对簿公堂。那么,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到底该如何去解决财产纠纷呢?

一、协议离婚后,有哪些财产纠纷?

议离婚的财产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伍』 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未还清,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我在和第二任妻子结婚前,贷款买了一套住房。婚姻存续期间曾共同还贷。现在专我们离婚属了,离婚时,我不知道该住房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以为是完全共有财产,所以,离婚协议上答应给她10万元。现在我知道,婚后我们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我应该补偿她我们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数额的50%,如果共同还贷10万元,我应该给她5万元加同期利息。我想咨询,她是否有权利索要该住房增值部分?法律是否有这样的明文规定?法院会如果判决?还有,我们离婚后现在这套住房的贷款还没有还清。我认为,鉴于我们的情况,她不应该得到该套住房的增值部分,理由是,她没有履行完义务(还贷)就离开了,该住房是我的住所没有变现(卖掉),因此,我应该只给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数额的50%。我的观点法院是否支持?我准备起诉进行重新分割,也想请你们的哪一位律师作为我的代理律师。麻烦哪位律师指点迷津。谢谢!!!在线急等。

『陆』 夫妻贷款买房,还没有还完就要离婚了,怎么办房子怎么办

离婚时房贷还没抄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柒』 夫妻离婚后,房屋贷款还没还完,房子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对于家庭共同财产的处理,可以男女双方之间自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内,由人民法院根据财容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至于尚有贷款的房子的分配,双方可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对另一方如何补偿的问题,也可以再继续双方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协议确定还贷方案。
具体执行按当事人之间协议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捌』 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清,如何分割财产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一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6、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离婚时,一方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法院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玖』 房贷还没还完就离婚,房子怎么分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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