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没有房产证怎么交易
楼主,你好
首先调查清楚此房五年后能否取得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特别要小心别是小产专权房!如果属得到明确肯定答复双方签个协议到公证处做个公证,把卖主手中有关证明产权的原件资料收入基本就ok了
即使房子不是产权的,是使用权也可以交易,但是必须要有使用权房本。这个房子不是使用权,那是开发商的大产权,作了抵押,对你的影响有:
1:不能够贷款,因为没有正式的房产本,银行不予受理贷款
2:不能过户。没有正式房本,国家房产交易部门无法受理过户。
3:日后有风险。即使你与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如果开发商毁约或者该房产被拍卖,你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如果出现了纠纷,法律上的唯一依据是房产本。如果你明知没有本还购买,出现问题会有很大的风险。
可能这个房子很合你的心意吧,但是要知道风险和诱惑并存,小心为好,我的意见,没有产权证,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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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没有房产证房子怎么交易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买卖,就要办理合同更名。
卖房人想要进行房屋出售,首先要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房人要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要是买房时能够一次性交清就容易办理,如采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方式付款,则办理起来比较麻烦。
有两种方法:
1、如果这个商品房没有竣工验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2、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实践中,开发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一般为1%。同时,如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买受人与原买受人共同购房,则新的单独的买受人应符主体资格条件,如已成年等。
二、交易流程:
1、卖房者需要首先还清银行贷款;
2、卖房者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
4、 注销完成后由购买者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
甲乙双方在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转让协议,以共同遵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房产坐落、位置、结构、层次和附属设施
1、 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3、房屋质量: 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4、该房地产产权类型: (有房产证或国土使用证)
5、出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共有权证号为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6、房屋现有装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结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该房屋前办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2、付款方式
a.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b.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 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c.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d. 余款 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e.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
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产总价格‰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将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应立即办理转让手续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转让手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方负责办理房屋过户, 方予以充分协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六条 关于产权的约定
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假如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今后条件允许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按照以下几款执行:
1、在办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办理为乙方 名下,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所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乙方有权将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7、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见证人: (盖章)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原本,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信息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③ 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交易
你敢买吗?不可以办理过户,.不过户产权还是原业主的.重点是国家也不保护.你和他签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真想买,你可以找公证,比如律师什么的拉.或者我抄人家的给你看看:
不管哪种方式都需要业主首先将自己所在银行抵押的贷款还清:1,合同名称变更。原业主将银行的贷款还请以后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后去房地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房屋开发商人员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由你本人去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重新备案登记直至拿到新的属于你的合同就完成了,这个中间至于你们如何付款你们自行商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房子还能不能更名有很多前提条件的,清查询详细,并且你不能按揭。
2,先由原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再进行过户到你名下,你可以选择按揭,这个方法我在这里就不在详细介绍了,大部分人都懂流程的,这个方法的缺陷是由于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以会产生出来很多费用,如:营业税,个税,2次契税(一次是业主本人办理房产证时缴纳,一次是你办理你的房产证时缴纳)等等费用,费用较大,无形中也加大了你的成本。
朋友,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你自己慎重选择,第一种方法的优点是减少大部分费用,手续简便,但是因为中间有空白期,而且对于一旦有万一情况发生,就不好办了;第二种方法的优点是产证到手人心里踏实,缺点是时间长,费用多,变数大(等证期间房价会涨,有可能不卖)。
④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买卖
交房几年后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情况在现在的房产市场是屡见不鲜的,而有些房主由于各种原因想要出售这个房屋,相关法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可以看出,法律并不保护没有房产证就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那么此时如果想购买这类房屋应该怎么办呢?一起和购房指南来看一下吧!
一、首先要注意这些房子一定不能买
如果有卖家跟你说要卖以下这些房子: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楼盘;未取得规划审批的楼盘;私自变更规划的楼盘;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楼盘;
3、土地产权存在纠纷;
4、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5、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6、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7、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房屋;
8、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出售的房子。
对于以上这些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给再低的价钱也不能买。否则,一旦出事是没有法律保护的。
二、除上述情况外房产证没办下来的房屋如何买卖?
对于房产证没办下来的房子买卖问题,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刚刚交了首付款,但是还没有来办按揭
2、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
如果是以上的两种情况,其实采用一些方法还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下面购房指南通过一个案例给大家讲解一下!
案列回顾:
A先生之前贷款购买了一套125平方米的新房,房子的房产证一直都没能办理下来,后来A先生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这套房离公司较远,就希望卖出这套房买套离公司近的房子,于是他前去开发商那里咨询,后来就郁闷了,因为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说想卖掉这房子的话,买方必须要全款购买的才可以办理更名。
A先生觉得,房子已经是他的了,为什么不能卖掉然后让买家按揭呢?
注意问题: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上述房屋发生交易行为是不被保护的,对于买房者来说,购买无产权证的房屋,风险非常大,因为一旦出现卖主有外债等意外,对于买方来说,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就非常困难,出了什么问题都只能自己承担。
交易办法:
(1)直接办理更名
如果购房者确实想购买此类房屋,且房子正在还贷期是可以直接去更名的,具体流程如下:
1、在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后,A先生还清所有房贷,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的合同;
2、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的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房子的注销手续;
3、注销完成之后买方再与开发商签订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重新在房管局备案。
上述流程有三个关键点必须满足才可以更名:
1.A先生必须要先还清银行贷款 2.更名要取得开发商同意 3.买方也要全款购买,不能按揭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手续比较简单,且整个过程没有税费。缺点是不能按揭,这样即便是挂在中介也是比较难出手的房子。
(2)等待房产证下来再过户
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是比较稳妥的方法,买卖双方可以先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好首付款项和过户时间(房产证下来就过户),然后预付首付款,最后就是等到房产证下来,再办理过户,先过房产证,再过户土地证,过户后再交付尾款。
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建议
1、因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的时候风险比较大,买卖双方应该都要谨慎。
2、对于购房者来说,降低风险就要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可以约定资金托管,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买方倾斜。
3、如果一定要卖或者买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房子,双方一定要对该房产进行详细了解,确保房产证何时拿到,而且房价在一段时间会有波动,最好约定违约金的标准,以免一方违约,同时也要有交易存在风险的心理准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9-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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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无产权房屋如何交易
只能做公证稍为好一点.但做公证也有一定的风险.
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版在巨大风险。权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⑥ 二手房没有房产证没下来怎么交易
关于你的情况抄目前市场上载操作的方式有2种:
1,是合同名称变更手续
2,是等待房产证下来再进行过户
交易流程是这样的,管哪种方式都需要业主首先将自己所在银行抵押的贷款还清:
1,合同名称变更。原业主将银行的贷款还请以后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后去房地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房屋开发商人员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由你本人去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重新备案登记直至拿到新的属于你的合同就完成了,这个中间至于你们如何付款你们自行商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房子还能不能更名有很多前提条件的,清查询详细,并且你不能按揭。
2,先由原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再进行过户到你名下,你可以选择按揭,这个方法我在这里就不在详细介绍了,大部分人都懂流程的,这个方法的缺陷是由于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以会产生出来很多费用,如:营业税,个税,2次契税(一次是业主本人办理房产证时缴纳,一次是你办理你的房产证时缴纳)等等费用,费用较大,无形中也加大了你的成本。
⑦ 房产过户的问题
去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
一、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的国家证明活动。公证有以下法律特征:(1) 它是由公证处代表国家进行的一种证明活动。(2) 公证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提起,没有申请,公证机构不能作出任何证明,公证当事人的申请是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前提。(3) 证明的对象是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及其他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实或文书。(4) 公证是一种非诉讼活动。
二、什么是公证书?
公证书是公证处为当事人出具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它是司法文书的一种。其作用是为我国公民、法人和外国有关部门提供可信赖的证据,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书各部分要合订在一起并加盖公证处钢印后。方为有效,才能发出供公民或法人使用。
三、公证具有哪些效力?
公证的效力是指公证证明的适用范围和对人的法律约束力。公证的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我国的公证具有三种效力:
(一)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特殊的证明力,可供接受者直接采用,而无须核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这是因为,公证机关是国家司法机构,它通过事前的调查核实工作,使经公证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确认,故具有无可争议的证明力,可以直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强制执行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指经过公证证明的追偿债款或物品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持该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须经过诉讼程序。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构的特殊职能,是法律强制性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
(三)法律要件效力。法律要件效力又称“法律上的效力”。公证的法律要件效力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公证证明成为某些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时,对当事人产生的约束力。即不办公证该行为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公证赋予该行为以法律约束力。《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公证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定形式之一,因此,当法律要求采用公证形式时,当事人就必须履行公证手续,方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四、如何办理委托书公证?
委托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委托书公证,应遵循申请人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的原则。委托书公证,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2)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3)委托书文本;(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如何办理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受赠书》的形式表示接受赠与的文书。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签订《赠与合同》的形式,将赠与人的财产无偿或附一定条件地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而形成的一种协议。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受赠人的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2) 受赠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文本;(4)被赠与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5)赠与物共有人同意赠与人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6)赠与物属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7)赠与物属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区、县人民政府或市局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赠与文件;(8)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如何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导言。需要他人扶养,并愿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全部或部份遗赠给扶养人的为遗赠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并接受遗赠的人为扶养人。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应遵循老有所养、扶养人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由遣赠人住所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 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2) 遗赠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3) 扶养人是集体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受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财产所有权证明和遗赠财产清单,(5)扶养人已婚的,应提交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6) 遗赠扶养协议书文本;(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办理继承权公证,应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互谅互让,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的原则。继承权公证,遗产为不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遗嘱继承应提交: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③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④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⑤被继承人的遗嘱;⑥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⑦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对其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赠给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的真实生,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办理遗嘱公证,应遵循公证人员亲自、直接办证和为当事人保密的原则。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或立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册及其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3)遗嘱书。
九、如何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以下简称债权文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申请,对已逾履行期限而债务人没有履行给付货币或物品义务的债权文书,认为无疑义时,依法出具公证书,赋予该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活动。办理债权文书公证,应遵循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减少诉讼,保障民事流转安全、稳定的原则。办理债权文书公证,一般由债务人所在地或债务履行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或委托书;公民个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债权文书和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或抵押文件;(4)债务人未按债权文书约定履行义务的证据材料:(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如何办理保全证据的公证?
保全证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证、法人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办理保全公证,应遵循全面、客观地提取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使用价值的原则。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由申请人住所地或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下列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法人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其复印件;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3)需要保全的证据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和申请人与灭失事实有关联的证明、材料;(4)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的,须提交物证样品或所有权证明或其他能够说明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有关证件;(5)需要保存证人证言的,证人应亲自到场并提交证人身份证明;(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如何办理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私房产权所有人将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房屋出卖给买方并接受买方价款,双方为此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城市私有房屋系指座落在本地区范围市区、郊区县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工矿区和工业点范围内的私有房屋。办理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遵循双方协商、按质论价,依法成交的原则。办理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由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卖方需提交:①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②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其复印件;③房屋所有入出卖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④买卖房屋合同文本。(2)买方为公民的需提交:①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②无本地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个体工商户,需购买城镇私有房屋的,应提交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进城经营的证明。(3)买方为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交:①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③所购买的房屋座落市内的,需提交购买单位主管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批准证件;所购买的私有房屋座落在郊区、县的、需提交郊区、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二、如何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申请,依法证明拆迁人与被逝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协议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应遵循服从国家规划,有利城市建设,合理补偿的原则。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4)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5)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三、如何办理借款合同公证?
借款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借款方和贷款方的申请,依法证明双方为借贷一定数额的贷币而签订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借款合同公证由借款方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借款合同文本;(4)有担保方的,提交担保文件;(5)抵押贷款后,按合同份数提交抵押物清单、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四、如何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抵押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签定抵押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由抵押人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3)抵押合同文本及抵押物清单;(4)抵押物产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用不可分割的共有财产设定抵押的,须有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5)抵押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五、如何办理提存公证?
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
以清偿为目的提存公证具有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
以担保为目的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提存或提存人取回提存标的不具有提存公证的法律效力。
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
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或在债务履行地申办提存公证有困难的,可由担保人住所地或债务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2)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3)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4)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六、我省公证机构办理哪些涉外公证事务?
我省目前有下列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事务:贵州省公证处、贵阳市公证处、遵义市公证处、铜仁市公证处、黔南州公证处、安顺地区公证处、黔东南州公证处、六盘水市公证处。办理的涉外公证事务包括:
为继承国外或港、澳地区亲属的遗产所办理的继承证明、委托书证明;为出国探亲、定居的公民办理的亲属关系证明;为在域外求学、谋职的当事人所办理的学历、经历证明;为抚养在国内的子女或赡养老人所办理的健康证明生存证明等。还有为公民和在我国的外国人所办理的用于其他方面的证明,包括:出生、死亡、学历、经历、工作、居住、授权、委托、亲属关系、遗嘱、转让、婚姻状况、劳工赔偿、签字属实以及收养关系等多种证明。
此外,随着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发展,法人单位的申请事项也不断增加。已经办理的业务有:证明委托书、证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责任;证明商标注册的专利权;证明标的物无债务负累及对投标、承包工程、签订合同、开展国外业务、推销产品、提供劳务、货款、商标注册、引进技术设备和为诉讼方面出具的授权书、委托书、协议书、声明书、函保、劳动保险、互惠证明、营业证明、工程资历等公证书。
十七、如何办理学历公证?
学历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学历或所持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办理学历公证,由申请人住所地其有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职能的公证受理。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由申请人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办理学历公证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信;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信;(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4)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6)公证人员认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对以上证明、材料齐备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当事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公证处应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十八、如何办理出生公证?
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出生公证,由申请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职能的公证处受理。
申请人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需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办理出生公证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办理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其证明信;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信。证明信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姓名、别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点及其父母的姓名。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九、如何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因婚姻、血缘、收养而产生的相互关系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活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遵循真实、合法的原则。
亲属关系公证,由申请人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业务职能的公证处受理。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已注销户口的,原住所地公安派出具的户册记载证明;(2)申请人为外国籍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国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3)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信;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信;(4)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5)申请人提交关系人的身份证、护照、旅行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关系人身份的证明材料;(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十、如何办理婚姻状况公证?
婚姻状况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未婚、结婚、离婚状况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婚姻状况公证,由公证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业力职能的公证处受理。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办理未婚公证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在本地区有户籍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未曾登记结婚的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理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信;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信;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人;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结婚公证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在本地区有户籍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登记结婚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信;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信;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需的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4)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夫妻双方照片。3、办理离婚公证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离婚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信。(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4)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离婚证书。
自2003年10月1日起,申请办理未婚、未再婚公证,能提供证明材料并经核实的,可办理申请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无婚姻登记记录的公证;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可以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未婚、未再婚声明书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十一、如何办理工作经历公证?
工作经历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法对其在某阶段工作履历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工作经历公证,由申请人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业务职能的公证处受理。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办理工作经历公证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信;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信。证明信中涉及申请人工作经历的时间应截止到月。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4)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十二、如何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公证?
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居住期间是否受过中国审判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给予刑事处罚这一法律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办理是不受过刑事处分公事项,由申请人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职能的公证处受理。
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复印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籍的,应提交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保卫部门出具的是否受过刑事处分证明信;无工作单位或单位无保卫部门的,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信;(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及复印件;(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十三、对有错误或不妥当的公证书应如何处理?
《贵州省公证条例》第28条、29条规定,公证处或同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出具的公证书不真实、不合法,应当作出撤销该公证书的决定。不论是司法机关指令所属公证处撤销,还是公证处自行撤销,都应当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通知有关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撤销公证文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当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申诉;对司法行政部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公证人员的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已经发出的公证书确有错误或不妥当的,《条例》第42条、第43条作了专门的规定。
⑧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怎么交易
分两种情况:
1、将来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不可以购买,风险太大
2、将来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以租代购,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以租金抵扣购房款。
(8)无本房产如何交易扩展阅读
关于二手房交易的细节
提醒置业者购买二手房时注意七个细节:
1、弄清权属再出手。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究竟是部分产权、共有产权、还是无产权。若房屋产权不清或存在产权纠纷,房子再好也不宜购入。
2、分清房屋产权不吃亏。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多种限制。购房时要注意产权证上体现的是完全产权还是只有使用权。
3、弄清房屋年限很重要。有的房主急于将房子出手,可能会故意隐瞒房屋建成时间,看房时应留意房产证测绘页上的数据,从而了解房屋大致年限。
4、弄清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分清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否与房屋产权证上一致,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以免购买的房屋面积缩水。
5、详细了解物业管理、保安装备、小区环境、水电供给等情况。这些因素可能直接关系到日后的居住品质。
6、全面考察房屋周围环境。重点了解噪音、有害气味、水污染、垃圾、小区卫生清洁等情况。
7、谨防黑中介。购买二手房要找正规的中介公司,以防自己操作失误或者黑中介从中牟利。
资料来源:网络:二手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