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与精神病人离婚的财产分割
如果房子是男来方结婚前就已经有的自,那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要分割的只能是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有符合以上规定的情况,是需要给对方以适当帮助,具体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❷ 妈妈在爸爸患精神病后离婚,父亲有一房屋是其名字(但是在离婚后患精神病后买的)
虽然你判给你母亲抚养,但你仍然有继承权。
根据你所介绍情况,你姐姐不让你居住,只能通过协商,别无选择。
❸ 离婚中,由对方导致人有精神病的;其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1、精神病还是自身原因的结果,其他都是外因,并且很难找到直接证据,法院很难认定;
2、其离婚财产处理,应当没有特殊办法,还是对共同财产均分,不过如果身体不好,可以协商多分一些,这是照顾。
❹ 婚后有精神病.病方申请离婚时财产怎么判
依文字的表述来看:
1
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划分,依据双方的协议,没有协议或协商不版成的,由法院权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2
在本文中,男方为无过错方,虽有病史,但已治愈,同时又有经济来源,可以抚养孩子,如果没有特别情况,孩子应归男方抚养
❺ 家里有精神病人房产过户怎么办
我和我弟共有一处房产,因我弟是精神病人无妻,无子女,经我母生前指定我为法定监护人。已经法院判定。现因要抚养和医病。需变买房产过户。需什么手续,才能过户。
❻ 夫妻离婚了房子还有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女方有神经病怎么办
如果房子离婚已经归你所有双方带着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房证让妻子的父母或子妹带着她到房产处进行分割如果是共同的那就要到相关部门把归属处理完再分割
❼ 离婚后精神病,赡养和财产处置问题
考虑的很周到,现在应当先行找他的子女,进行护理和赡养,毕竟人家有法定的监护人,如果他的子女不管,可依照遗弃家庭成员向法院起诉;当然,也可以直接找其子女进行协商,并订立相关的法律手续。以上都是是法定程序,否则确实有不良的后果。请参阅在下法律条款: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该法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我国《民法》和《继承法》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❽ 我离婚证办理前有精神病曾住院过五次,婚前唯一一套房子让给前夫,现在可以驳回上诉离婚协议无效吗
一般呢离抄婚协议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袭签署的,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双方都必须无条件的遵守是不能推翻向,除非你可以有证剧证明你签离婚协议时是在精神疾病发作的情况下签字的,而当时由于精神异常,处于无意识的情况下自己也下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事情,但这人1证明必须要有正规医院的医生证明才行。
❾ 精神病人离婚后由父亲给一房产,其子女有继承权吗
首先要看这个“给”时怎么给的,是否过户。精神病人不具备民事能力,一般是无法拥有房产的,如果房子只是给他住,没有过户,则房产不属于其本人,自然不存在继承。
如果过户了,产权也应该有其监护人处置。
❿ 关于精神病人的房产继承问题
如果通过继承,子女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可能不分得遗产。
你说的专情况只能让属这位姐姐将自己的房屋或财产以赠与的方式给他弟弟,但前提是姐姐必须有民事行为能力,这就需要做精神鉴定,看看病情是否严重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如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则无法赠与。如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可以在监护人的追认下完成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