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多套房产如何规避房产税
母亲名下有五套房产,将各个住房转移到家庭成员名下,每人一套不能内起到规避房产税的作用(如容果是每户一套,可以),因为将来的房产税是以户为单位,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一定面积的(比如70平方米),可以免税。
现在,房产税立法尚未摆上议事日程。将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标准,如何规定,无从知晓。如何规避房产税,更无从谈起。但可以大体判断,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人均住房面积,如果人均住房面积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免征房产税。
② 房地产公司如何避营业税
很难了,因为现在都是预收款都要交税,除非你的钱时收现金并且不入帐,但如果没有销售,又办不了房产证等,非常麻烦。反正房地产在国内是通病也有暴利性,被打击是没办法的
③ 二手房未满五年怎么逃避营业税
不能逃避税收,逃税漏税是违法行为。
房产证发证时间不足二年的征收房产价值的5.65%营业税。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房屋交易中所有收费都会出具正规发票,具体类型有:
1、交易手续费,住宅6元/㎡,其他用途8元/㎡;
2、房屋评估费,房产价值的0.5%;
3、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宗,其他550元/宗;
4、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缴存业主本人账户);
混合结构造价990元/㎡×建筑面积×5%;
框架结构造价1150元/㎡×建筑面积×5%;
5、房产契税(地税局征收)
首次购买住房面积小于90㎡,按房产价值1%征收(到房管局档案窗口查询,出具无房证明);
首次购买住房面积大约90㎡小于144㎡,按房产价值1.5%征收(到房管局档案窗口查询,出具无房证明);
购买第二套住房或者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积大于144㎡,以及非住宅用房,均按房产价值3%征收
6、营业税(市地税局征收)
房产证发证时间超二年的普通住宅免征5.65%营业税;(普通住宅指面积144㎡以下住宅房屋);
房产证发证时间不足二年的征收房产价值的5.65%营业税;
7、个人所得税(市地税局征收)
房产证发证超五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持房产部门证明,免征1%个人所得税。
除了上述这些,在房屋交易中还可能遇到其他税收。
④ 购房过程中的的差额营业税是怎么算的可以规避吗
二手房营业税根据房屋的面积及房产证时间,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内普通容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
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5%缴纳营业税;
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5%;
4、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5%。
⑤ 如何合法规避房产税
方法一:先购房再结婚
王小姐为上海人,因结婚需要想与其男友李先生购买一套婚房,她与男友名下皆无任何房产。当前房产税出台,王小姐得知该套婚房购买后,她若想再购买一套房则需要缴纳房产税了,现在她也不确定该不该出手买房。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在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以及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而居民家庭是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的。
因此,星瀚律师提醒,若尚未购买房产的男女朋友正准备购房结婚,且婚后有计划再行购买房屋的,则双方可以单独购买一套房屋后再行结婚,如此该家庭即可拥有两套房屋而无须支付任何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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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人均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
高女士一家三口现在居住的房屋面积为50平方米,考虑到小孩渐渐长大,想再行购买一套房屋,她得知人均住房面积若小于60平方米则可以免征房产税,但具体如何计算高女士却不甚清楚。
根据房产税暂行办法规定,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可免予征收房产税。房产律师提醒,该“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与之前购买的住房面积的总和。同时,该家庭中若有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且该子女无住房的,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
因此以高女士为例,她们家当前住房面积为50平方米,按照规定她可以合并购买的面积为3*60=180平方米,故其可以再行购买一套130平方米以内的房产而无须征税。因此,星瀚律师提醒,像高女士这种情况,在购房时要特别关注房屋面积的细节,千万不要超过130平方米,不要只看户型结构,往往忽视几平方米的差距就可能带来长期征收房产税的负担。
此外,星瀚律师还建议,子女已成年的家庭欲再行买房的,最好在其子女购买独立使用的房屋之前进行买房,如此可拥有更大住房面积而避免缴纳多余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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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三:去除已有房屋份额
林小姐为上海人,其名下拥有二套房屋,其中一套为挂在父母所住房屋产权证上,另一套则是结婚后与丈夫所买的房屋。现在小孩已经五岁了,林小姐想卖掉现在住的房屋换套大一点的以改善居住条件,却得知若要新购房屋则须征收房产税,林小姐急的如热锅上蚂蚁,不知如何是好。
星瀚律师指出,对于本市居民而言,房产税的征收重点为“新购”且“第二套”。同时房产税暂行办法亦明确规定,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其原有的唯一一套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暂行办法征收的房产税,可予全部退还。
由此可知,若本案中林小姐将其在父母产证上的份额予以去除(即“去名字”),则其在新房购买后一年内出售原有的用房即可享受上述免征政策,退还已交的房产税。
通常来说,去名字可采用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进行操作。星瀚律师提醒,赠与和买卖方式都需缴纳相应税费,且税费比例也各有不同。一般而言,若房屋未满5年,则星瀚律师建议,赠与方式对购房者更为有利,所需税费远远低于买卖(赠与为5%,而买卖比例却高达9.65%或10.65%);若房屋已满5年且为普通型住房,则买卖的方式更优于赠与,因为当前政策规定,普通住房已满五年无须缴纳5.65%的营业税。因此,具体实践操作中购房者可根据房屋产证取得时间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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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四:赠与取得第二套房屋
上海市民吴先生工作后即为父母购买了一套房屋,但产权证只写了父母的名字。后吴先生自己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自住,现在他的父母将回老家安度晚年,想将吴先生为他们购买的该套房屋通过赠与方式转为吴先生所有,但房产税政策出台,吴先生不确定他是否可以通过赠与取得房屋而无须任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星瀚律师调查了解,当前房产税暂行办法征收对象为第二套“新购房屋”,对于居民通过赠与所取得的房屋是否需要支付房产税政策尚未明确规定。因此,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吴先生只需支付相应3%契税及2%公证费即可受赠取得该房产而无须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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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五:确权取得第二套房屋
郑先生于2010年初因多种原因以他人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后代持者否认其为真正所有权人,现郑先生打算通过确权诉讼要回自己的房屋。但是考虑到房产税出台,而郑先生之前已经购买了一套房屋了,如果诉讼赢了,他不知道拿回来的房子是否属于免征范围?
法律实践中,在涉及房产相关纠纷中,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经常出现实质权利人与名义权利人不一致的情况,如房屋登记错误、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以及公房改制引起等,这种名不副实的情况往往导致物权纠纷的产生,致使最终需要对房屋产权归属予以确认。
由此可知,确权之诉的最终目的是恢复物的真正归属状态,它没有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查明物的原来存在的法律关系。因此确权之诉取得的房产不属于“新购”范畴,郑先生通过诉讼取得该第二套房产亦无须支付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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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六:政策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况
1、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的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免征。星瀚律师提醒,对该规定的实践操作过程中,一般认定:若在父母产证上挂名的夫妻为结婚而新购房屋的,仍属于免征范围,但建议具体以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为准。
2、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住房的免征。但是据星瀚律师调查了解,该情况一般仅指被安置人购买动迁方提供的房屋无须征收,其他情况仍需缴纳相应房产税;
3、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
4、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以及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
⑥ 如何避开房产税
方法一、先购房再结婚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在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以及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而居民家庭是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的。
因此,律师提醒,若尚未购买房产的男女朋友正准备购房结婚,且婚后有计划再行购买房屋的,则双方可以单独购买一套房屋后再行结婚,如此该家庭即可拥有两套房屋而无须支付任何房产税。
方法二、人均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
根据房产税暂行办法规定,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可免予征收房产税。房产律师提醒,该“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与之前购买的住房面积的总和。同时,该家庭中若有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且该子女无住房的,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
因此以高女士为例,她们家当前住房面积为50平方米,按照规定她可以合并购买的面积为3*60=180平方米,故其可以再行购买一套130平方米以内的房产而无须征税。因此,律师提醒,像高女士这种情况,在购房时要特别关注房屋面积的细节,千万不要超过130平方米,不要只看户型结构,往往忽视几平方米的差距就可能带来长期征收房产税的负担。
此外,律师还建议,子女已成年的家庭欲再行买房的,最好在其子女购买独立使用的房屋之前进行买房,如此可拥有更大住房面积而避免缴纳多余的房产税。
方法三、去除已有房屋份额
律师指出,对于本市居民而言,房产税的征收重点为“新购”且“第二套”。同时房产税暂行办法亦明确规定,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其原有的唯一一套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暂行办法征收的房产税,可予全部退还。
通常来说,去名字可采用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进行操作。律师提醒,赠与和买卖方式都需缴纳相应税费,且税费比例也各有不同。一般而言,若房屋未满5年,则律师建议,赠与方式对购房者更为有利,所需税费远远低于买卖(赠与为5%,而买卖比例却高达9.65%或10.65%);若房屋已满5年且为普通型住房,则买卖的方式更优于赠与,因为当前政策规定,普通住房已满五年无须缴纳5.65%的营业税。因此,具体实践操作中购房者可根据房屋产证取得时间进行选择。
方法四赠与取得第二套房屋
根据律师调查了解,当前房产税暂行办法征收对象为第二套“新购房屋”,对于居民通过赠与所取得的房屋是否需要支付房产税政策尚未明确规定。因此,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吴先生只需支付相应3%契税及2%公证费即可受赠取得该房产而无须缴纳房产税。
⑦ 房产交易中有哪些税是可以合法规避的
在二复手房交易时,不少购房者制采用“黑白合同”、“假赠与”与“房屋典当”等“规则空白”进行避税的现象时有发生。其实这里隐藏着重重风险。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不要采取不正当的方法避税,这样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先租后卖
房产新政出台后,郭先生由于各方面原因想将已买三年的房子卖掉,但想到要按照房价全额缴纳5.5%的营业税及附加费,郭先生觉得很不划算,于是他与买家约定,买家先以租赁的方式入住,两年之后双方再按约定的价格交易过户,已交租费就计入房价。
律师点评:此种方法不缴全额营业税及附加费了,只缴契税、登记费、印花税等。具有一定可行性。但由于房屋的价格具有极大的可变因素,如果所签的价格与两年后该房屋的市场价格不一样,房屋价格上涨了,房主完全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愿意卖房子,对于买方来讲,则要承担由此带来的诸多机会成本。同时卖家还有可能将此房抵押或另外出售,对于买家就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⑧ 房产合理避税方法
房地产合理避税方案的分析
土地增值税一般知识点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扣除项目包括: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费用。3、已使用过的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目前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20%加计扣除。 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最新政策
2007年 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从今年2月1日起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正式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要点 两种情形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纳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⑨ 如何合理规避房屋出租税收
某商业企业李经理反映他们企业的税负太重。他们公司有很多库房,现在公司自己的业务逐步向零库存发展,他们的库房大量闲置。近年来,部分闲置的库房用于出租,但是,租赁过程的税负高达17.5%,企业负担过重,有什么办法能够节省点税款?
李经理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在我国正处在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时期,社会资源不断地进行优化配置,部分社会闲置资源重新组合在所难免。如何缩短社会资源闲置的周期,利用好这部分闲置资源,使企业能够保持较低的运行成本,又能依法纳税,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要降低税负,必须完成房屋租赁与库房仓储的转换。这里要明确租赁与仓储的含义。所谓房屋租赁是指租赁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方将房屋的使用权让度给承租方,并收取租金的一种契约形式;仓储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库房所有人用仓库代客贮存、保管货物,并收取仓储费的一种契约形式。不同的经营行为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法规,这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租赁业、仓储业均应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相同,均为5%;《房产税暂行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租赁业与仓储业的计税方法不同。房产自用的,其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1.2%计算缴纳,即: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注:房产原值的扣除比例各省、市、自治区可能略有不同);房产用于租赁的,其房产税依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即: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金额×12%。由于房产税计税公式的不同,必然导致应纳税额的差异,这就预示了税收筹划的机会。
以李经理的公司为例,用于出租的库房有三栋,其房产原值为1600万元,年租金收入为300万元。租金收入应纳税额合计为52.5万元。其中:应纳营业税=300×5%=15(万元);应纳房产税=300×12%=36(万元)。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5×(7%+3%)=1.5(万元)。
现对该公司的上述经营活动进行税收筹划。假如年底合同到期,公司派代表与客户进行友好协商,继续利用库房为客户存放商品,但将租赁合同改为仓储保管合同,增加服务内容,配备保管人员,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假设提供仓储服务的收入约为300万元,收入不变,其应纳税额为29.94万元。其中:应纳营业税=300×5%=15(万元);应纳房产税=1600×(1-30%)×1.2%=13.44(万元);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5×(7%+3%)=1.5(万元)。合计应纳税额为29.94万元。
两项比较,可以看出,库房仓储比房屋租赁每年节税22.56万元,即使考虑到出租变为仓储后,须增加保管人员,需要支付一定费用,但扣除保管人员的工资费用、办公费用仍可以节余十多万元。长此以往,则效果更好。此次税收筹划活动既满足了税收法规的要求,又满足了客户的需要,同时又达到了节税的目的。
⑩ 房地产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房地产企业避税可操方法 一般来说,内资房地产企业在所得税上“做手脚”多采用虚假成本的方式避税,而外资房地产企业则擅长运用“转让定价”的手法避税。所谓“虚假成本”,就是通过虚增成本,尽量使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的利润降至最低甚至亏损来逃避所得税的征收。
避税具体方法:
一、是预售购房款挂在往来账面:将预售购房款记账,使得应该马上缴纳的税款变成往来流动资金,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这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较为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
二、是预收房款开具收据,不开具发.票,隐瞒收入或不按收入原则确认收入。预售商品房收取的预收款,只给购房者开据《收款收据》,在帐务处理上不做预收处理,或根本就另外记一套流水账,内部掌握。
三、是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以各种理由诸如未清算、未决算或者是商品房销售没有全部完毕等原因拖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是随意调整税款申报数额。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资金紧张,在年度内随意调整税款的申报数额,通常做法是年初、年中减少申报数额,年末全部缴清。
五、是钻政策"空子",不及时清算土地增值税。开发项目应在全部竣工结算销售后清算土地增值税,而部分开发商迟迟不结算或者是故意留有一两套尾房,结果无法进行整个项目的结算,影响了土地增值税的及时足额入库。
六、是虚列开发成本,任意扩大成本开支范围,虚列工程成本。企业预收的售楼款甚至收取的全部售房款,不记收入或帐外循环,从而少纳或不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加等。
七、是以房抵债、商品房自用不按收入原则确认收入。以商品房抵顶工程款,只在与工程队的往来帐上记载,而不做相应的收入调整。将代理销售商手续费支出直接从售楼款收入中抵减,而从代理商处收取的楼款净增额为计税营业额,以此少缴营业税。
八、是扩大拆迁安置补偿面积,减少可售面积,多结转经营成本。
九、是降价。无正当理由降低销售商品房价格,从而达到少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十、是故意拖延项目竣工决算和完工时间,躲避土地增值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