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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房产能补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1-02-16 03:29:34

㈠ 法院拍卖房子卖方要承担哪些费用,比如500万的房子会损失多少钱,请详细计算,最终能拿到多

1,卖方不需要承担什来么费用,正自是因为你没钱,才针拍卖房子,
2、法院会根据市场行情或房管局的的评估价,标的一个底价,一般都比市场价要低一些。
3、拍卖成功,除了还欠款,剩余的都会给你。
4、一般按行情,你会损失正常市场房子交易价格的4或5分之一,市场价500万的房子,拍卖价可能只有400万左右。

㈡ 司法拍卖拍得房产但违约最后产生的差价不补会如何

1,司法拍卖所得房产,买受人违约造成的差价从预交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版部分由买受人补交权。买受人拒不补交的,法院可以对买受人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㈢ 法院拍卖的房子不要了,法院要我补差价

这么做没问题,放弃后这差价得前手赔偿。除非拍卖或放弃时有特殊约定,不放心带上述资料找律师看后分析。

㈣ 唯一住房被拍卖,租金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㈤ 我从法院拍卖来一套住房不到一年我想买掉要出多少税

要出付的房钱的百分之二十

㈥ 法院淘宝司法拍卖房产有哪些费用

1、司法拍卖房产过户税费约为房产拍卖成交价的10%(卖方:个人所得税3%(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2、房产证过五年并是唯一住房主,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3、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根据《关于明确个人住房转让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核定征收问题,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以及计算出的房屋原值明显偏高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4、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契税: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6)司法拍卖房产能补多少钱扩展阅读:

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㈦ 唯一的一套住房被法院拍卖能补多少年的房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内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容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答案是五到八年租金。

㈧ 通过司法拍卖购得的房产在费用方面会比普通买卖要高吗

王先生通过司法拍卖拍得一套住宅,成交价150万,面积 100平方米,此房屋原系某公司所有,该公司于2004年购入,价格60万,从未交纳过房产税。在王先生办理过户手续时被要求交税,经咨询国税和地税部门,需要交纳各种税收近50万。原因是在竞买时签订了一份由拍卖公司提供的《拍卖告知书》,《拍卖告知书》中明确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名下双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契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被拍卖方所得税、被拍卖方拖欠的各种税费与本次拍卖有关的所有税费都由买受方承担。(有关税费缴纳情况买受人需自行向有关部门进行了解)。”
生效判决的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以清偿期债务,法院受理后一般会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拍卖公司在拍卖前一般会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拍卖房地产的涉及的相关税收由买受人承担,并要求竞买人签字确定后参加竞买。这些税收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和所得税(出卖人系企业的,为企业所得税;出卖人系自然人的为个人所得税)。因为竞买人缺乏风险意识和税收知识,没有预见可能发生的税负或虽然遇见但未能准确预测应纳税额,在竞买时未能合理出价,导致成交后发现税负偏高,超过预期难以接受。对此,现做如下风险提示:
一、经竞买人签字确认的拍卖公告“约定”了税费的承担,虽然此“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尚有争议,但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必须缴纳相应的税款才能过户,这事实上产生了不缴纳税款不能过户的风险。
二、根据“约定”,房地产转移登记时,买受人需要承担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的规定,上述税种中,买受人为纳税义务人的有契税和印花税,其他税种的纳税义务人系出卖人。“约定”由买受人承担,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涉税风险。
三、上述税种中,因出卖人法律形式不同的,税负略有不同。现以出卖人系企业为例,计算其应纳税额。出卖人系自然人的,税负会小些,不再另行计算。
(一)营业税
应纳税额=拍卖成交价×5%=150×5%=7.5万
(二)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额=营业税应纳税额×(7%+3%)=0.75万
(三)土地增值税
应纳税额=拍卖成交价×3%=4.5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拍卖成交价-计税基础-转让时的相关税费)×25%=(150-(60-(60÷20)×8)-(7.5+0.75+4.5))×25%=25.31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房产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计算应纳税额,换言之如果企业存在亏损,那么房产转让所得可以和亏损进行冲抵,以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本案中,出卖方企业是否存在亏损以及亏损多少,买受人无法得知。但在办理过户是,被要求按房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出卖方的企业所得税。
(五)房产税
应纳税额=房屋原值×(1-70%)×1.2%×8=60×(1-70%)×1.2%×8=4.03万元
出卖方在购置该房屋后,一直未就此房屋申报缴纳房产税,税局告知要补缴全部所欠的房产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较小,忽略不计。
(七)契税
应纳税额=拍卖成交价×3%=4.5万元。
(八)印花税
应纳税额较小,忽略不计。
上述八个税种应纳税额合计46.59元。税负占拍卖成交价的31.06%。
鉴于上述风险,本律师提出如下建议:
一、竞买人在出价前必须清楚调查出卖人的法律形式(企业或自然人)以及出卖人的欠税情况(出卖人为企业的),当然这在实践中很难,在此基础上估算应纳税额,并计入购买成本,以此作为出价依据。
二、出卖方的法律形式可以到房管局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得知,因为出卖人法律形式的不同导致税负不同,只有知道出卖人的法律形式,才能计算出准确的应纳税额。
三、如果拍卖行未披露出卖人的法律形式,导致竞买人误认为出卖人是自然人,而实际上出卖人系企业,两者之前的税负差异,买受人可以依据拍卖法要求拍卖人赔偿。本律师尚未查询到法院类似的判例。
四、拍卖行明确告知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告知书上签字。此行为是否构成税收担保或转移纳税义务?本律师认为不能构成税收担保以及转移纳税义务,理由是税收法定原则、税法关于纳税义务的规定以及征管法关于税收担保的规定。因此,买受人可以建议税局对出卖人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从拍卖款中划拨欠缴税款。但税局是否愿意,以及如果不愿意,买受人是否有救济途径,尚不明确。
五、因应纳税额占拍卖成交价30%以上,买受人有权要求撤销买卖合同,理由是显示公平,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本律师尚未查询到法院类似的判例。
此上述涉税风险并非由司法拍卖导致的,在其他二手房买卖中也存在。

㈨ 房产司法拍卖过程中 被执行人需承担哪些费用

什么情况法院才能拍卖房产唯一住房一般不能拍卖,但是如果欠银行20万,是用该房屋做的担保,且你当时又给银行提供了“第二住所证明”,那么银行就可以依法拍卖债务人的唯一居住房产。(一)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地产产权证书);(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4)权利人对房地产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的;(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政府相关转让条件的;(6)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7)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买卖、转让的其他情形。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1)以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应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使用权出让金;(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3)对于成片开发地块,需转让地块应已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4)规划管理部门已经确定需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5)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6)划拨方式取得的除符合(2)、(3)、(4)条外,还需报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补办出让手续。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拍卖应当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应当由拍卖行将拍卖标的所得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4.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买卖或转让条件。具体包括:(1)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拍卖前应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拍卖。5.下列划拨用地不可以拍卖:(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6.抵押房地产拍卖前应先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因拍卖造成抵押权人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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