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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21-02-15 18:09:44

⑴ 详细解说什么是房产税 如何征收如何计算以及纳税期限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计算方法
折叠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折叠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
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⑵ 房产税有纳税期限吗请问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多久

(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每年的四月、十月为房产税的缴纳期限。出租房产收取租金回缴纳房产税的答期限,按季或按月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
(2)纳税人转移产权或者在扩建、改装后变更原值的,应于变更、转移或竣工后三十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
(3)外商投资企业出租的房屋按年征收房产税,分期缴纳,其缴纳期限,比照内资企业,由当地地方税务机关视具体情况核定,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⑶ 从价计征房产税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大政发内〔2008〕86号
)文件规容定:市政府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我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做如下调整:除金融保险业纳税人每季度第一个月1至15日申报缴纳当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外,其他纳税人每月1至15日申报缴纳当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个体工商户可在有利税收征管的前提下经主管地税机关确定实行简并征期。

⑷ 房产税的纳税的期限,地点都有哪些规定

过户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专姻状况证明、房屋属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目前二手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⑸ 房产税纳税义务起止时间怎样确定

对于新建的房屋如何缴税,《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回1986〕8号)第十答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而房产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⑹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

本市房产税按年征收,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⑺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多久

依照《税抄收征管法》要求,交税人不按要求期限缴交税款,应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交税人偷税,不缴或少缴应交税款,亦归于未按要求期限缴交税款行为,也应按要求交纳滞纳金。核算公式为:滞纳金总额=单个偷税额偷税天数2%。“单个偷税额”为每笔管帐事务所反映的到期应纳未交税额。
某些偷税案子,一般是由若干笔偷税事务构成的,每笔偷税事务又有不同的偷税开端过程,偷税过程长短纷歧,偷税数额也各不相同。偷税天数为该偷税额地点的应纳未纳期限。
因而,要精确核算滞纳金数额,就有必要逐笔核算,最终汇总求和。从上述算式能够看出,核算偷税滞纳金的要害,是核算偷税天数。偷税天数为偷税开端日至偷税中止日的一段过程。

⑻ 房产税纳税申报期限有什么要求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内市人民政容府确定。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扩展阅读: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⑼ 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专起缴纳房产税。属

  2.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9)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扩展阅读:

房产税的征收特点:

  1.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 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⑽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多少年

个人观点:
如果是个人,目前中国只有上海和重庆在试点征收房产税,一旦在全专国范围属内征收,那么这个期限将是永远;
如果是企业,只要企业还在经营,就应该交房产税。
以上两种情况必须以是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前提。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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