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还贷人可以拿产证抵押贷款吗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这个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办理抵押贷款必须双方到场。
『贰』 房产证可在夫妻双方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抵押吗
不可以,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那么是不能一方抵押贷款,如果是一方房产,那么内房屋所有人可以单方面抵容押贷款。
房抵押贷款流程:
一、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如果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未婚,可单独前来),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批通过后,出具《贷款承诺书》,作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
二、凭身份证原件领借款合同的贷款支付凭证回单,所需经过的流程为:受理柜(受理贷款申请)——保险柜(办理保险)——签约柜(签订借款合同)——公证柜(办理合同公证)——签约柜(领取贷款合同)。
三、在取得《贷款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即可持上述资料及《贷款承诺书》、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储蓄存折和储蓄卡、保险单、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买房者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前来签订合同,需授权委托另一方或第三方代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叁』 夫妻共有的房子怎么做抵押贷款
这倒没什么的啦。只是提供两个人的资料和申请时一起签名就可以了。不懂你再私我
『肆』 夫妻房产过户有贷款该怎么做
第一步:离异夫妻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在这一步骤中如双方工回作都比较忙,可以选择委托专答业的贷款担保服务机构代为办理个中手续。其中,需要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客户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民证局盖章)、原银行的贷款合同、原银行贷款余额对账单、房产证、王小姐的学历和收入证明,王小姐收入证明开具公司的营业副本加盖公章;
第二步:新贷款银行审核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批合格后向客户按原银行贷款数额出具批贷通知单;
第三步:客户双方到国家一级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第四步:由担保公司垫资结清原贷款银行的贷款余额;
第五步:由担保公司办理解抵押手续,解除抵押后到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步:新房产证领出后,由担保公司和王小姐到房地局办理新贷款银行的抵押登记手续;
第七步: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担保公司将新房产证交还王小姐,将房地局出具的他项权利证转交给王小姐的新贷款银行。
『伍』 夫妻共同房产证单方可以拿去抵押贷款吗
您好!根据目前的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是不可以的。夫妻共同房产财产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单方面是不能办理的,谢谢。若有贷款方面事宜,欢迎咨询
『陆』 夫妻共有的房产在北京如何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首先 找评估公司 评估你的房子
然后去银行申请
夫妻双方的 户口本 结婚证 身份证 房本 评估报告 流水
如果 其中一方 有原因 出不了面 可以 想办法
贷款人的征信 也很重要.
『柒』 夫妻一方拿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可以办抵押贷款吗
不可以,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那么是不能一方抵押贷款,如果是一方房产,那么内房屋所有人容可以单方面抵押贷款。房抵押贷款流程:
一、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如果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未婚,可单独前来),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批通过后,出具《贷款承诺书》,作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
二、凭身份证原件领借款合同的贷款支付凭证回单,所需经过的流程为:受理柜(受理贷款申请)——保险柜(办理保险)——签约柜(签订借款合同)——公证柜(办理合同公证)——签约柜(领取贷款合同)。
三、在取得《贷款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即可持上述资料及《贷款承诺书》、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储蓄存折和储蓄卡、保险单、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买房者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前来签订合同,需授权委托另一方或第三方代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捌』 夫妻两人离婚申请房产抵押贷款如何办理呢
买房时候未结婚婚的,属于婚前财产自己还,婚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双方共同承担,当前不存在过错方,不然比例会不同。
『玖』 夫妻共有房产房产证也是夫妻二人名字,请问单独一方拿去抵押贷款能行吗
单独一方不能拿去抵押贷款。夫妻共有财产处置单方处置没有效。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产权人都要同意,签字才能贷款。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9)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办理抵押贷款扩展阅读: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