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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上房产如何过户

发布时间:2021-02-15 04:30:14

1. 划拨土地怎么过户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根据《中内华人民共和容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2. 划拨土地如何过户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根据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权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3. 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过户

以划抄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袭房地产转让,是可以的。
但在转让过程中,需受以下限制:
在转让房地产时,应按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该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该政府还有权批准不(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这时,转让方(即:您)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仅供参考。

4. 划拨房产怎么过户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操作方案
方案一: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方案二: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及相关材料至房管 部门办理登记,目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等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即县级以上土地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房屋权属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经公证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
6、其他必要材料。

5.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有哪些规定

划拨土地的房产过户除了普通出让地的房产过户所需的税费外,还需回要另外多缴一笔土地答出让金。
一、税费征收标准
1、契税
普通住宅
90平米以下:总价*1%,
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宅:总价*3%、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2014年5月起,重庆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2、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
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3、营业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总价*5.6%
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总价*0.05%
二、交易费征收标准
1、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3元*建面
2、交易登记费:80元
3、权证印花:5元
4、国土工本及制图:90.8元
三、其它
如土地性质为“划拨”,则需要交纳土地收益金:土地级别系数*建面,土地级别系数在国土局查询。

6. 划拨土地房屋能不能过户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操作方案
方案一: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方案二: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及相关材料至房管 部门办理登记,目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等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即县级以上土地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房屋权属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经公证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
6、其他必要材料。

7. 以前买划拨土地的房子,房子还能过户吗

对于在划拨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但对于划拨的土地,需要依法办理出让手续。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8.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首先,划拨性质土地是不允许办理过户的。需要你缴纳土地出让金,把内土地使用性质容转变为国有出让性质,才可以办理土地证过户。
另外,划拨性质土地上盖的房子,一般都不是商品房,大多属于集体性质公房,需要你弄明白你的房产证是不是正规商品房房产证,以及是否有契税证明,如果有,可以直接过户,
如果没有,需要你和单位协议,买断全部产权,补齐差价,缴纳契税之后,办理完毕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明,以及上面说的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之后,才可以转让过户这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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