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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判输不签字法院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2-14 18:33:46

㈠ 财产继承人一方不签字法院好判决吗

甲继承人申请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专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属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㈡ 遗产继承,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去签字,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时,继承人之间就分配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房产继承判输不签字法院怎么办扩展阅读:

1、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

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指出:“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依此规定,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继承人没有行使其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不再予以保护。所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指根据客观情形可以断定继承人已经知道或者可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例如,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和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其他继承人分割,或者被非继承人占有,或者知道依法要对遗产进行新的产权变更登记而自己被排斥进行产权登记,或者作为遗产的房屋被出卖、拆迁或翻盖而自己未得到通知,等等。

《继承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一致的,因此对继承权保护的诉讼时效,也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2、在现实生活中,有的继承人可能长期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自己的继承权被侵害。

在这种情形下,依所在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1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继承法》第8条中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㈢ 房产继承有一房不签字怎么办

不会判给他
如果判给他他就必须支付你所拥有份额相对等的金钱
按照你所描述的情况可以直接让法院起诉进行强制执行

㈣ 父亲去世了老房子通过法院判了母亲签字其中一个子女不签字怎么办

你父亲去世了,所有的财产你母亲有直接管理权,就算一个子女不签字也没有用的,母亲可以收回他的继承权,全友母亲来继承,所以说她一个人不签字没用

㈤ 我拒绝签字放弃房产继承权,法院会强制剥夺继承权吗

1、无论是指定继承人还是法定继承人,均有权拒绝放弃相应的继承权,因为这属内于其容合法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除非继承人出现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篡改遗嘱或者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恶劣的法定事由,依法无论是指定继承人还是法定继承人均丧失继承权,并非前款情节的,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利。
在指定继承程序之中,只要被继承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则依照其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执行。由其指定的一个或几个继承人继承其全部或部分遗产。
在法定继承程序之中,因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后,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予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权人继承。

2、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B、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C、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D、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7条、10条、11条、12条、13条、14条、15条、16条

㈥ 财产继承人一方不签字法院好判决吗

甲继承人申请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内对公证机关容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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