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积金在不买房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一、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支付房租的;
3.离、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7.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2.填表后经单位核实并盖公章
3.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4.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或转账手续
三、提供的材料
提取类型
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提取次数
购买自住住房
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
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房屋权证上不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还须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截止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购房首付款(或全额付款)发票开具时间,或土地房屋权证上注明的购房时间,或交易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契约成立时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总额。
非销户提取,应当在购买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新建商品住房
转账作首付
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付款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
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经济适用房
转账作首付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付款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
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房改房、危改房、落实侨房
一次性付款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
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二手房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转让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拆迁安置房
①拆迁安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全额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除支付房租、特殊病症等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外,其余均即时办理。
㈡ 如果不买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下列情形可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源。
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不买房有房产怎么提取公积金扩展阅读: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㈢ 即使不买房 你也有N种方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许多人都有一笔“隐形存款”——住房公积金。羊城晚报记者以下告诉你的内容,就好比某天,你突然从过冬大衣里意外地掏出几张被遗忘的百元大钞——发达啦!
真不是开玩笑,对公积金一问三不知的大有人在。许多人只知道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不买房嘛,就和自己关系不大。其实,就算不买房,你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而且很方便。
第1步: 了解自己的公积金账户
这第一步看似白痴,但真有“大头虾”不知道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忘记自己的密码,对于这些不差钱的“大头虾”,记者深感羡慕,愿意将最白痴的服务进行到底。
公积金账户是什么?其实很简单,一般就是职工身份证号码后面加“00”或“01”(顺序生成)。
密码是什么?中心之前曾给大家的工作单位寄过一封密码函。找不到密码函?那就到公积金中心或所在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银行修改密码(注意:这不能预约,只能到现场排队,作为对“大头虾”的惩罚),带上本人身份证即可。
第2步: 网上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
清楚自己的账户和密码之后,你终于打开了这扇“隐形存款”的大门,登堂入室,可以随时查阅每月缴存情况、缴存基数、提取情况、目前余额等信息。
怎么查阅?主要有以下三个途径:
1.登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
2.登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号。
3.下载“广州公积金”APP。
看看你属于哪种提取情形
第3步:查阅到名下的“隐形资产”后,你便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提取公积金。
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有以下十种: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通常来说,除了买房,A、B两种情形是普通职工用得较多的。
算得上是一笔体贴的“失业安慰金”
A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看来公积金中心还是蛮体贴的,算得上是一笔“失业安慰金”啊。
●符合提取的条件:
1.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比如非广州户口)。
2.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这问问公司财务就知道了。)
●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一般在人事部开,记得盖单位公章)。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一般在单位人事部或财务部可领,也可以上“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记得盖单位公章)。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4.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然后到公积金中心或所在单位缴存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办理。
租房可提,很方便有木有!
B
每个月总有那么一天,觉得自己腰杆子挺得特别直,那就是——发工资那一天。
每个月总有那么一天,觉得自己口袋突然空荡荡的,那就是——交房租那一天。
其实,公积金很懂你,谁让你不唤醒我?活该你穷。
●符合提取的条件:
职工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
1.连续缴存满三个月;夫妻两人名下都没房子。
2.夫妻两人都可以提取,半年提一次。
“租房提取”是目前未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最主要方式。去年12月,广州公积金中心出台便民政策,令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大大简化。
可提供租房备案合同和发票,每月最高提取3700元
假如你可以提供租房合同及发票,就可以按照房租水平提取公积金,不过,提取有上限。
按规定,提取上限为每月不超过上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两倍的30%。按照已经发布的2014年广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187元的标准,保守推断,最高额度约为3700元。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注意,这个合同不是普通合同,而是必须到房屋所在地的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或已开通网备系统的物业服务企业去办理的“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假如你是自己向房东租赁的房子,可以上网下载“2014版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文本”,或者直接到上述管理部门索取,签订合同后再去备案;假如是经过中介机构促成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该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2.房租发票原件与复印件。
目前,房屋租赁发票被委托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缴税可以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携带合同、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办理。
但是,问题来了:到管理部门签订合同、索要发票,房东必须纳税,按照目前的标准,月租金1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1000—2000元的为4.7%;2000—2万元的为6.7%;2万元以上的为8.38%。很多时候,就是因为房东不愿意缴纳这个费用,租客便无法获得发票。这就需要租客自己与房东协商,考验你“人品”和谈判技巧的时候到了。
3.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与上述获取方法一致)。
4.申请人身份证。
5.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具体银行同上)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在同一份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首次提取需提交提取申请表,之后无需再提供)。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7-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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