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㈡ 农村房屋如何办房产证到哪里办理
网友:农村住了20年的老房子能办房产证吗?户口册上的地址就是这个房子,所有的邻居都能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住了很多年的,村里也能证明我家就在这里,其他条件全无,什么图纸什么的都没有。如果能,该怎么办理?到哪里办理?
三、房屋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㈢ 农村的房产证应该去哪办理都需要什么手续
公社土地社带复上户口本办理房产制证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㈣ 农村里怎么办理房产证,一般可以去那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农村住房办产权证到镇有乡镇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宅基地使用和房屋建设情况,经核实后,签字盖章。县级规划部门负责审核。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后,发给证书。
办理农村住房产权证:
1、登记和接收文件。
产权登记的第一个程序是登记领张。登记收据表明主管机关接受业主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业主必须填写物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缴。接受申请,保存有关证书和需要进一步审查的证书。
2、映射和绘制。
是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门到门,一个接一个实地调查,找出房地产的现状,测量计算区域,验证的所有权墙上,画平面图,弥补或修复建筑平面图,产权全面审查和地图提供证书的依据。
3、产权考试。
申请登记房屋后,经过仔细的实地调查和测量图纸,掌握该房屋的所有真实信息,即可移交到产权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4、绘制权证。
向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审查确定后可以颁发产权证,并应及时交制证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拟定需要出具的产权文件。
5、收取和发放证书。
是产权证登记工作的后期程序,要求收取应收款入库的登记费,应出具的权证在所有权人手中发放。
农村房屋房产证办理流程非常简单,一般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明即可办理。这里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办理农村宅基地证,因为这张房产证不仅是你房主的证明,遇到拆迁的时候,也不会影响赔偿。不会处理的,可以多咨询房屋治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4)扬州农村房产证在哪里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1、房地产成交后一个月内,买卖双方应持房地产买卖合同等文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登记。办理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籍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双方在接到办理过户手续通知书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印章等,并在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将向买方出具房地产契据。产权证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因故不能办理所有权转移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过户手续后,买受人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契据,在三个月内向市或区(县)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申请办理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的整栋房屋房屋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表》、《墙分界表》、《面积计算表》。
4、购房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即可领取《房地产证书》。
㈤ 我是农村的要到哪里去办房产证
农村房屋办房产证到镇上有乡镇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宅基地的使用及房屋建造情况,核实后,签字盖章。县级规划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由乡镇一级的土管部门发证。
农村房屋办理房产证:
1、登记收件。
产权登记的第1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
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
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
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
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较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农村房屋宅基地房产证办理的流程非常简单,一般情况下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即可。在此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证,因为这个房产证不仅仅是你的房屋所有人的证明,当遇到拆迁时,也不会影响到赔偿。不会的办理的,可以多多咨询房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5)扬州农村房产证在哪里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㈥ 农村住房怎样办理房产证,怎样办,去哪办
_农村办理宅基地的手续及流程以及地点: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版体经济组织提权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㈦ 农村的房产证怎么办理
您好,来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源:(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㈧ 农村房产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