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房屋购买居间协议是什么意思,和买卖合同一样吗,居间协议他有什么作用
中介用的协议。跟买卖合同不一样,买卖合同或是叫网签合同是送房产局的。居间协议,是三方对房屋买卖和一些额外条款达成共识的。
2. 二手房认购协议
有点像霸王条款啊,如果是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这个合同好像专门给房东所弄的。
按揭银行不能贷款或贷款不足,这个东西写的还真有点弱智。能不能贷能贷多少至少在签订合同之前中介方都要弄清楚的。写在合同上感觉就是个陷阱。
至于后面第8条那个,怎么还有那么多的文件需要去审查。房产没有问题能够交易就行,作为客户方怎么还能所有的东西都自己负责考察并担负所有的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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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请问二手房购买合同指的是哪个合同
都是,居间合同是中介公司的,你自己网络一下居间什么意思,说白了就是你通过这家中介买的你要给中介费;贷款合同是银行的,买卖契约应该是按房管局的模板做的。
4. 买二手房和中介签认购合同有效吗
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
1、签订买卖协议: 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 。
2、查档: 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
3、转定: 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
4、物业评估: 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
5、申请按揭: 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
6、银行出《承诺书》: 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
7、签署担保协议: 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监管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
8、办理委托公证: 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
9、赎契: 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 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
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 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 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
11、审批: 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
12、缴纳税费: 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
13、出证: 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
14、银行放款: 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
15、交接物业:
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
16、结清尾数: 经经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5. 买二手房有没有认购书
你是指中复介跟你签订的购房制意向书么?有的
主要是在你看中房子的情况下,为防止买方不买房子,而中介方为了双方利益所签订的。比如说你想买,但价格和房东有一定差距情况下,中介方可以凭该意向书同卖房协商价格,作为谈判的砝码!并且保证同等价格下,你优先购房!
6. 买二手房,签了认购合同却不给看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上写着刚“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是什么意思
你这是抄给我们看的吧,都不用回袭你了,你都从他人口中知道结果了~
房屋存在抵押很正常,一般贷款买房的人都会拿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反正不做抵押,银行是不得贷款给你的。。。。只要把贷的款还了就可以去银行解除抵押了。。。。。
7. 房屋认购合同适合二手房的买卖合同吗
房屋认购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名称虽然不同,但是无本质区别。
如果是买新房,版一般购房者与开权发商签订的是房屋认购合同,这个合同是要经房管局备案的合同。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中,一般是买卖双方直接或者是在中介的介绍下签订的关于二手房买卖的书面约定,这个时候叫买卖协议或者是买卖合同都是可以的,只要内容约定清楚,名称怎么称呼都可以。
在二手房买卖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明确房屋的产权情况。2、要明确交易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的承担。3、明确办理过户等事宜。4、明确房屋中地址中已经办理户口的情况。
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不清楚,欢迎随时咨询我们菁英地产。
8. 我想问下,我一个朋友买二手房,之前和人家卖主谈好了,然后签订了认购协议,并支付了一万元定金,可是在
你仔细看下合同,是(定)金还是(订)金 如果是这个定的话 肯定可以要回违约金
如果是这个订的话,要起来会费劲
9. 二手房定金协议(合同)与二手房买卖合同是一样的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回第4条规答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遇到签订了认购协议,交纳定金,因主合同或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无法继续履行定金协议的情况,根据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卖方应当将定金返还买方。
在二手房交易实践中,此类纠纷较为常见。为避免纠纷发生,在签订定金协议时,应当以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为依据据理力争,明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