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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港二手房哪些不能签约

发布时间:2021-02-14 00:13:51

『壹』 二手房买卖签约前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贰』 二手房要签约的时候,有哪些细节是必须要注意的呢

现在市场上的房价在不断的上升,于是很多经济实力不足的购房者把目光投向了二手房市场,二手房的优点还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购房者与中介、房主的各种矛盾纠纷屡见不鲜,今天小编就来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二手房签约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1、约定清楚关键事项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一定要对关键事项书面约定。在合同中应注明水、电、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交接时间明确是划分责任的关键。在二手房交易中,这类纠纷经常会出现,故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清楚,以免在交接房屋时产生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户口问题是一个特殊而又棘手的问题。首先,很多人购买二手房就是为了落户或者子女就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如果房内户口未迁移,新户口迁入存在障碍。其次,户口对房屋本身的财产权利也造成一些不确定的影响,如未来拆迁补偿分配问题。因此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确认房内户口状况。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首先要弄清待售房屋房主或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其次针对以上每个细节进行约定,使自身利益得到保障。建议购房者注意保留每个环节的证据,方便在出现纠纷时维权。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关于二手房签约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的相关信息了,希望能为您带去帮助。

『叁』 卖房签约,哪些情况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三个最基本的条件:签约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任意一个条件不满足,合同即为无效合同。

一、签约人不合法,合同无效

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合法签约人,无条件签约人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1.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签合同,若监护人不追认,则无效。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署合同需监护人代为签署。

案例回放: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小张独自通过中介公司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出售给王先生。双方在当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小张收取了王先生房屋定金1.5万元。3天后,小张的父亲知道小张将房子卖出去的事情之后,立马与中介公司取得联系,说明了小张患有精神病的情况,要求解除签订的合约,表示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但是未得到买方同意,于是小张父亲上诉法庭,要求裁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

法院确认小张确实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遂判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张与王先生及第三人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转让合约》无效,小张退还王先生给付的1.5万元定金。

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除非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否则合同无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委托公证或伪造委托公证,擅自替他人签合同,合同无效。

委托他人签订合同,需委托人本人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受托人携带公证书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案例回放:

孙某与丈夫刘某感情不和,遂伪造委托人一栏中有丈夫“刘某”字样、由某公证处出具的关于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委托书》,代表刘某与陈某夫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某、孙某将房屋出售给陈某夫妇,转让价款为705万元。孙某的丈夫刘某获悉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孙某持虚假的刘某公证委托书,以刘某代理人身份与陈某夫妇签订的合同系无权代理行为,且未经丈夫刘某追认,故合同对刘某不发生效力,即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

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且属于全部无效合同,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合同无效

是的。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二,就是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1.买卖小产权房、违章建筑等违规房产,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的大前提,就是房产符合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以集体所有土地上违规建造的小产权房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案例回放:

赵某将其在农村自建的200平方米住房以30万元价格卖给王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签订当日王某向赵某支付了25万购房款。

当王某要求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赵某却以未付清余款为由多次拒绝交房。心生余虑的王某通过土地及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才得知,赵某所卖房屋无权无证,纯属违章建筑。欲索回购房款的王某与赵某协商不成,上诉法院,要求赵某返还购房款。

法院判决:

赵某与王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涉及集体土地产权,而王某并非房屋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该房屋买卖未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审批手续,该合同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故赵某需返还王某已支付的购房款25万元。

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转移房产,损害第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转移房产,需共有权人同意,且不能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

案例回放:

丈夫孙先生突然提出要与妻子王某离婚,妻子十分不解遂查询房屋所有权状况,经过查询,房屋的所有权人已经在丈夫提出离婚的前两个月,过户给了一个名叫刘某的人,而刘某正是丈夫孙某的发小。而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标明房屋转让价格是200万元,而该房屋的买入价格则是400万元左右,现价应该已经超过了600万元。遂妻子以恶意串通低价转移财产为由起诉法院,要求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

刘某明知其所购买的房屋属于孙先生与王某夫妻共同财产,在未经王某同意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存在恶意,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法院最终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三、不能如实反映双方意愿,合同无效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常见的“不能如实反映双方意愿”条件的场景,就是采取隐瞒、欺骗、胁迫行为签订合同,而这样的合同一般会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案例回放:

周某因为公司破产欠下赵某巨额债务。赵某多次索要不成,遂伙同他人找到周某,在恐吓、殴打周某之后,双方商定以周某的一套房产抵债,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份。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周某选择报警。然而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周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法院判决:

本案中赵某是采用非正当手段,迫使周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民事行为本为无效,故该合同内容对周某当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无效合同。

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而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法律延伸: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

1.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肆』 我想在漳州港买房,但是现在厦门限购了,你说厦门对面的漳州港房价会

漳州港20年难以规抄划厦门市袭,也就是说厦漳海底隧道不可能开工, 厦漳海底隧道一直不开工,漳州港的房地产 会一直处于尴尬的城市,总有一天房税上来了,房价影响最大的可能就是 漳州港 角美 同安 , 漳州港如果没有规划厦门 房价肯定跌!! 要漳州港买房 建议在2020年在买 这段时间房间会跌 抛房的比较多,房价一直在降。。

『伍』 二手房签约,哪些风险需要注意

一、判断产权人

首先要核对产权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是否一致,如果产权人不能到场,受托人要有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核实委托书上的受托人信息与实际是否相符。

二、签约时,卖家配偶未签署《同意出售证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所以未取得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法履行。

三、出售继承房产,是否需要全部继承人共同签署买卖合同?

继承中的房产属于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如果出售应由全体继承人共同签署合同,并由全体继承人的配偶签署《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四、签约资格如何确定?

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五、遇到买方是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被国家限制的购房人)时,怎么办?

在遇到买方是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时,卖方(或让中介方)除索要经过涉外公证与认证的身份证件证明外,还要审核是否取得《涉外审批单》,一免耽误卖房的时效。

六、遇到法人(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购房时,怎么办?

1、审核其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登记证件是否在存续期间,必要时通过网络或到工商行政等部门进行查询。

2、二手房属于国家或集体财产的,应审核是否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卖方因患病丧失行为能力的该怎么签署合同?

需要由卖方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卖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办理房屋买卖事宜。

八、不选择资金监管可能面临的风险是什么?

交易双方放弃资金监管,坚持自行交付房款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卖人无法取得全部房款,房屋购买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亦无法追回已经支付的房款等。

『陆』 漳州港二手房可以迁户口吗

漳州港二手房寻找该来类房源的自具体方式,共分为三种方式:
1、网络渠道:找房网,58,赶集,当地论坛等网络寻找(优势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势是虚假房源多,良莠不齐);
2、中介机构:当地品牌中介机构或直接委托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优势是房源真实有效,随时看房,还免费;劣势是需要花钱);
3、个人人脉资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绍(优势是对房源绝对了解,劣势是砍价难)。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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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二手房交易合同签约前必须知道的十个问题

买二手房某种程序上说比买新建商品房更麻烦,涉及的问题很多,更有一些没有掀开盖头的隐患。因此,人们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从法律的角度维护好自己的权利,该说明说清的,该事先约定的,都表达清楚,有些条款是不能缺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写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关况。

三、价款

这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位;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

五、违约责任

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或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件。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如果可能,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修订合同,这样效果比较好。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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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买二手房如何绕过“坑” 六个签约细节必看

各地房产市场近来火爆,多地出台限购或紧缩政策。火爆背后,各种房产纠纷也不断浮出水面。买房是人生大事,务必谨慎。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绕过买二手房的“坑”?

购买二手房交易流程复杂且繁琐,看好房子之后进入到最关键的一步:签约。网签合同一般都是由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起草的范本,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可修改。网签合同凡是有选项的地方,都会有个“其他”,在这里,买卖双方可以根据需求约定各项事宜。购房者需要注意不能糊里糊涂地就将合同签了,一些关键点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其中最容易被忽略的有六个细节。

细节一:写清时间点

写清楚交易中每个程序办理阶段的时间点,如**年**月**日前办完赎契、**年**月**日前办完贷款、**年**月**日前完成过户手续,这样才能避免交易被无限期拖长。

细节二:写清付款时间点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分阶段付款,例如首期付一部分、过户付一部分、收楼时再付尾款。需要注意的是,尾款要等到顺利收楼之后付清,避免收楼出现不愉快状况。另外,中介费也最好要预留一部分,待顺利收楼之后再交。

细节三:违约金

为了避免卖方坐地涨价,在违约赔偿一栏,购房者可以要求违约一方赔偿房屋总价的10%。

细节四:户口问题

买教育地产要特别注意户口问题要在合同约定清楚。购房者可以在过户前要求卖方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查询户口及学位是否占用。

细节五:物业维修基金

如果房屋维修基金缴存人与产权人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房屋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应约定好办理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更名)。

细节六:带租房子确定租约交接

如果所购房屋带租约,购房者要和卖方协商好怎么交接租约,哪个时间点之前房租归谁收、租客的押金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另外,建议购房者和租客提前联系,多方面了解房屋的问题。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首先要弄清待售房屋房主或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其次针对以上六个细节进行约定,使自身利益得到保障。建议购房者注意保留每个环节的证据,方便在出现纠纷时维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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