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过户费 交易费 要多少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复
2、 个人所得税:房制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注: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首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家庭唯一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
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
㈡ 想了解一下一间60万的二手房过户费用要多少
购置二手房的费用包括以下几种:
1、二手房房费;
2、若二手房办理银行按揭,则需要缴纳:
(1)银行按揭抵押公证费。抵押公证费是贷款额的 1 ‰,不足 200 元的按 200 元征收。
(2)按揭合同工本费 380 元 / 套。
(3)商品房案值评估费为总房价的 3 ‰~5 ‰。
(2)二手房过房需要多少过户费扩展阅读:
房产证真伪鉴别方法:
⑴、建房注册号。房产证是由建设部监制,建设部对每个能够发证的市(县)发证机关进行了注册登记,并予以编号。在辨别时,要看房产证是否有编号,编号是否是建设部公告的全国统一编号。
⑵、发证机关(盖章)。这里要注意两个方面:
一是规范的发证机关是市(县)的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别的任何单位或部门都无权发证,它们发的权证都属于非法、无效的;
二是所盖印章均为套印,印迹清晰、干净、均匀,手工盖印是不可比的。
⑶、团花。在封面里页有土红、翠绿二色细纹组成的五瓣叠加团花。线条流畅,纹理清晰。手触有凹凸感。
⑷、暗印、水印。所用纸张为印钞纸,浅粉底色,并印有等线宋体"房屋所有权证"底纹暗印。将纸对着光亮处,则可见高层或多层水印房屋。其抖动时声音清脆,可通过手摸和听声区分真假。
㈢ 二手房满两年过户费是多少
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
1、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
2、增值税约4.76%。证过2年可减免;
3、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
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
税费是根据房产总价值计算的,所以如果把总价值约定的低的话,是可以避税的。但为了防止买卖双方完全规避国家的税费。国家对各地区的房产都有个地段指导价格,也就是地段的均价。
买卖约定的价格是不能低于该地段的指导价格的,否则就有规避税费的嫌疑,买卖过户就没办法正常的办理。所以只要等于该地段的地区指导价格就可以实现税费的最低价。
(3)二手房过房需要多少过户费扩展阅读:
过户法律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㈣ 二手房过户需要交哪些费用
二手房在交易过户的时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另外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准备好房产证的原件,交易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如果结婚了,那也好准备好双方的结婚证。双方之间如果存在着交易关系,那还要准备好交易合同。
当然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有很多注意一点,你比如说一定要仔细的看一下合同,还要看一下这个房子的房产证原件,要看一下这个房子现在是否存在着抵押的关系。其次就是要对比一下价格,要拿这个房子的价格和周边小区其他的二手房进行一个对比,总之买房并不是一件小事,建议大家一定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