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吗 会有什么影响吗
可以,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属于违约。
『贰』 业主拒绝收房对于开发商有什么后果呢
对于很多新房主来说收房是一件大事,毛坯房收房是个很关键的一步,收房关系以后生活的质量问题。所以收房是很关键的一步,收房前一定要先进验房,如果验房不合格就要拒绝签收房屋。那么业主们如果拒绝收房对于开发商有什么后果,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啊。 1、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这一段时间的损毁、灭失的风险。 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合同法》142条做了如下规定: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在这一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我们的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 2、对于我们的贷款,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在我们的借款合同中,开发商要承担办理产权证,并将办好的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的义务。如果无法顺利收房,产权证自然也就无法办理。在产权证没有交付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就我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在此期间,一旦我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当然,也可以选择起诉我们)。直到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 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 一旦无法顺利交房,就会产生逾期交房的事实。虽然是谁的原因导致了逾期交房还无定论,但业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诉权。对于这一点,开发商是比较头疼的。一旦业主起诉,他们虽然不一定会败诉,但是为此要请律师,要出庭,甚至还要面临二审,很麻烦。弄不好还会败诉,承担败诉的后果。 拒绝收房,业主承担的只是有限的风险,而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要远远大于业主。而最严重的集体拒绝收房,将可能会给开发商带来致命的打击。如果被媒体盯上了,企业的形象就完了,这可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多年的苦心经营就可能毁于一旦。 以上关于业主拒绝收房对于开发商有什么后果的相关事项就介绍到这,但我们作为业主也不可能无理取闹地不进行收房的,肯定是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我们才不收房的,只要开发商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了,质量有保障了,我们肯定是会收房的啦。
『叁』 买房不收房会有什么影响
对于业主:将损失期限利益,承担部分物业费的违约金。
新版合同第十五条第(二)款对此作出了规定:“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如下约定处理。
视为买受人已认可该房屋验收合格,并承诺办理入住手续,签署物业协议,按期支付物业费。未按期支付物业费者,从应付之日起至实际缴费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就是说如果是业主自身的原因不收房,就会默认业主同意收房,并开始收取物业费,就是还没办理入住手续入住这一段时间还是要支付物业费的。
对于开发商: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这一段时间的损毁、灭失的风险。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合同法》142条做了如下规定: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3)二手房拒绝收房有什么影响扩展阅读:
交房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肆』 业主拒绝收房对于开发商有什么后果呢需要关注哪些点
1、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这一段时间的损毁、灭失的风险。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合同法》142条做了有这些规定: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在这一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们的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2、对于们的贷款,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人们的借款合同中,开发商要承担办理产权证,并将办好的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的义务。假如无法顺利收房,产权证自然也就无法办理。在产权证没有交付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就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在此期间,一旦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选取起诉开发商。直到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一旦无法顺利交房,就会产生逾期交房的事实。虽然是谁的原因引起了逾期交房还无定论,但业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诉权。对于这一点,开发商是比较头疼的。一旦业主起诉,他们虽然不一定会败诉,不过为此要请律师,要出庭,甚至还要面临二审,很麻烦。弄不好还会败诉,承担败诉的后果。4.拒绝收房,业主承担的只是有限的风险,而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要远远大于业主。而最严重的集体拒绝收房,将可能会给开发商带来致命的打击。假如被媒体盯上了,企业的形象就完了,这可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多年的苦心经营就可能毁于一旦。期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伍』 谁知道开发商通知收房后拒绝收房会怎有怎样后果
第一、开发商与买受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条件,那么在约定条件不成就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第二、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如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或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瑕疵,买受人也可以拒绝收房,具体包括:
1.未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使用说明书》的;
2.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在签订合同时如未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不样板房不一致的。
另,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且房屋实际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如无以上情况,买受人不得拒绝收房,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房屋无法交付,那么自开放商向买受人送达交付通知书之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供热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如存在法定的可拒绝收房的理由应做好证据保全工作。且以上回答是仅根据提问所述,未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建议携相关材料向律师做详细咨询,以更确实的保障自身利益。二、业主收房要注意的问题
2、收房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建筑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3、收房时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有问题。业主可以直接到网上或者房产部门查询购房合同是否已签证备案;仔细核对房屋的具体情况与合同中约定的是否一致。如合同显示的房屋平面结构与实际平面结构是否一致。曾有一起案子,业主在验房时发现屋内有一根立柱,影响使用,而当初平面图上并没有这根柱子,这样就与开发商发生了纠纷。
4、对开发商承诺的优惠是否与实际所得相一致,明确开发商赠送的花园、阁楼,其是否有赠送的权利。曾有开发商承诺把顶楼平台送给顶楼业主,但实际上顶楼平台的面积已计入公摊面积,开发商无权将其赠送给业主。
5、对于楼盘造型、公共配套及相关设施与开发商向业主们承诺的是否一致,开发商有没有挪动、增设或减少公共设施等等。
6、在收费方面的“一房清”和“一价清”问题。所谓“一价清”是指房屋销售价格中应包含与住宅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如大家现在关注较多的燃气管道工程费、单元电子对讲保安门、水电表、有线电视开户费等等。开发商在交房时,再额外收取煤气开通费等那就属于违规。
7、业主收房时,也要检查小区的外部环境。曾有某业主验房时发现自家窗户外多了一堵墙,这在分户图中并未标明,但又严重影响了业主的采光、通风,给业主带来了困扰。
8、开发商在交房时,还存在一个很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延期交付的问题。延期交付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房屋没有建成并通过质检站的验收;二是业主按时验收,发现房屋存在问题,要求开发商整改的,整改时间也属延期。对于延期交付的处理,一般从合同约定,开发商按延期的时间,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或者已付房款的利息支付违约金。
『陆』 如果我拒绝收房,对房产商有损失吗
有,但是必须要有以下法律规定的理由才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二手房拒绝收房有什么影响扩展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柒』 拒绝收房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
要看业主拒绝收房的理由:
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如漏水,门窗不严密内、墙体严重开裂等无法入住的问容题,确实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在合理期限内修理完毕,并支付业主因延迟入住造成的如租房损失等费用。也可以要求在修毕收房后再支付物业管理费。...
『捌』 开发商通知收房后拒绝收房会怎有怎样后果
以下情况外拒绝收房都是违约: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结:相信阅读了上面的内容之后,应该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有了个新的认知。所以在收房验房的时候一定要检查仔细,掌握专业知识,以后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玖』 业主拒绝收房对于开发商有什么影响
你好,如下: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信息是不对等的,因为购房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合同范本中需要包括的内容只是法律规定的大概范围,具体每一项内容都需要购房者仔细斟酌。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以及约定不符合购房者利益的问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下面就一些具体内容做一些总结:(一)违约责任要具体: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2、房屋质量要做具体标准的约定。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二)广告、赠送要明确:广告描述和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要写进补充协议。要将影响价格的广告描述和所看样板间中具体的品牌写进补充协议。还要把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包括具体位置、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以上是签署“补充协议”中的一些经验,有一些具体情况还需购房者根据自己的特点做出具体的分析。除了购房者自己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开发商也会拿出一些补充协议让购房者签订,这时候一定要警惕,那么针对开发商提出的购房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购房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一)辨别文字游戏,以免开发商推脱责任。例如,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比例但补充协议里开发商有约定不超过某个比例,这样违约过了一定时间实际就不用支付违约金了。(二)警惕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转嫁风险。例如合同里对延期交付作了规定,但补充协议里开发商约定遇到异常困难不能按时交付不属于违约,这种异常困难是什么,容易扯皮。(三)注意优先效力,避免纠纷。仔细看补充协议的效力,防止开发商约定合同效力优先,那么有利于购房者的补充协议就形同虚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