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单位出售二手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单位出售给职工的房子叫房改房(或者叫福利分房),是住宅,满足条件可以上回市交易。住答宅的交易,不收土地增值税,商用房产的交易才收土地增值税呢。房改房上市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各地可能政策不同。
拿北京举例:城六区的房改房上市,应交土地出让金为:1560元*建筑面积*100%,城六区以外是1290元*建筑面积*100%。
Ⅱ 转让旧房该如何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计抄算分两种情况:一是对新房的征税,另一种是对旧房的征税。
下面重点介绍转让旧房如何交纳土地增值税。
一、转让旧房时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过程
1994年起开征的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收益额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率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表:
计算过程是:
确定收入额,营改增之后收入额为不含税收入。
确定扣除额,评估价格和相关税费及评估费可以扣除。
有发票的按发票价格及每年5%的加计扣除和有关税费扣除。
收入—扣除=增值额;
增值额/扣除额*100%=增值率,由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
最后确定应纳税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额*速算扣除系数。
Ⅲ 二手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怎么算
国税总局2016第70号公告:六、关于旧房转让时的扣除计算问题
营改增后专,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属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二)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价税合计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三)提供的购房发票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不含增值税金额加上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Ⅳ 企业卖二手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一、增值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转让购买的房产,要按销售不动产的标准来收取增值税,即一般纳税人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5%。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买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全部收入与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买或受让原价后的的差额。
二、企业所得税。取得房产销售收入应并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准予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上是其计算公式。
三、印花税。公司卖房子需要要缴纳税0.5‰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所载金额。
四、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的余额。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
应纳税额=增值额×30%。以上是计算增值税的具体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数的简便方法计算。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于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其余的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需要注意的是,文件中规定可以减征契税的住房类型是普通住房。如果购买的是其他性质的房产,则一律按照3%的税率计缴购房契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纳税人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Ⅳ 企业卖二手房要交土地增值税吗怎么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税字[1995]48号 第十项:
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21号第二项: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具体来说:
一、能提供评估价格的。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三项:一是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需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三是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此外,纳税人支付的评估费用准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二、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发票的。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也包括三项:一是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二是加计扣除金额(加计扣除金额=购房发票所载金额×5%×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的年数),三是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三、既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也不能提供发票的。由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
土地增值税过程:
一、确定扣除项目金额(如上述);
二、确定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三、确定适用税率:以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来确定税率,共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可查询条例规定;
四、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Ⅵ 企业出售新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一幢写字楼,收入总额为10000万元。开发该写字楼有关支出为:支专付地价属款及各种费用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300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500万元(可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50万元属加罚的利息;转让环节缴纳的有关税费共计为555万元;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5%。试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及有关费用为1000万元(1)房地产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3)房地产开发费用=500-50+(1000+3000)×5%=650(万元) (4)允许扣除的税费为555万元(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20% 加计扣除额=(1000+3000)×20%=800(万元) (6)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1000+3000+650+555+800=6005(万元) (7)增值额=10000-6005=3995(万元)
Ⅶ 房地产企业和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存量房分别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
包括地价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的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P186-8)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转让)
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含耕地占用税)、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转让)
1.纳税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一)+(二)]×5%以内
上述利息超过国家上浮标准;超标利息及罚息不得扣除。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包含全部使用自有资金的无利息支出的情况)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一)+(二)]×10%以内
3.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2项所述两种办法。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
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视同税金扣除。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适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新建房转让)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提示】
1.此项加计扣除仅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有效,非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不享受此项政策;
2.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开发就转让的,不得加计扣除。
(六)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适用存量房地产转让)
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例如,某企业转让一幢使用过多年的办公楼,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重置成本价为12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70%,则评估价格=12000×70%=8400(万元)。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Ⅷ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旧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
六、关于旧房转让时的扣除计算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二、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价税合计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三、提供的购房发票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不含增值税金额加上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
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
2、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
4、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8)企业转让二手房如何计算土增税扩展阅读: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土地增值税
Ⅸ 营改增后转让房屋时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
营改增落地后,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再继续缴纳营业税。版增值税税率与营业税相同,但是权计算方式不同,这就决定了增值税税额比营业税税额低。那么,个人出卖二手房应该怎么计算增值税?增值税征收细则是什么?不同地区增值税缴纳以及减免情况如何?
国税总局发文明确,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减免规定是什么?
1、非北上广深地区增值税税率及减免规定:
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Ⅹ 公司二手房交易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单位出售给职工的房子叫房改房(或者叫福利分房),是住宅,专满足条件可以上市交属易。住宅的交易,不收土地增值税,商用房产的交易才收土地增值税呢。房改房上市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各地可能政策不同。
拿北京举例:城六区的房改房上市,应交土地出让金为:1560元*建筑面积*100%,城六区以外是1290元*建筑面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