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购买二手房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购买二手房后可以凭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有效期在五年内《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明白卡》第一条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契税完税证。
(1)二手房怎么办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⑵ 买二手房,能用公积金吗怎么用
可以。
下面以苏州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举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存量成套住房;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采用资金托管方式的地区办理需提供材料:
1、存量房交易信息确认书;
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管)协议;
3、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管)存款凭证 (购买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存量住房无须提供) ;
4、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原《不动产权证书》;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和户口簿;
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
7、单身声明 ;
8、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经同户家庭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可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
9、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
10、个人收入证明。
不采用资金托管方式的地区办理所需材料:
1、存量房买卖协议(契约);
2、《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
3、房款预付证明;
4、住房成交价格评估报告;
5、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原《不动产权证书》;
6、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和户口簿 ;
7、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
8、单身声明;
9、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经同户家庭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可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
10、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
11、个人收入证明。
办理流程:
1、(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服务大厅贷款银行柜台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2、(质押担保)→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服务大厅贷款银行柜台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
3、(公积金余额质押)→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服务大厅贷款银行柜台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2)二手房怎么办公积金扩展阅读:
1、合同中的所有买受人及其配偶均需共同到场办理;
2、结婚证及户口簿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3、女干部(55周岁退休)及职工出现的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的情形,在作为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时应提供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或相关文件依据,否则统一按男性职工60周岁退休、女性职工50周岁退休的标准受理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
4、职工及其配偶在离婚前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未取得房屋产权和债务的另一方再次申请的(含再婚),按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执行。如另一方(含再婚后的配偶)已经办理过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不再受理贷款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⑶ 购买二手房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二手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 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第六步 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 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第八步 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第九步 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 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2、借款人委托中介公司代办手续。
第一步 客户直接向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咨询,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将全套贷款资料提交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由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送市资金中心办理审批。
第三步 市资金中心对贷款资格、额度及年限审批后,发放贷款承诺书。
第四步 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为房屋买卖双方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与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签订提供担保的三方协议。
第五步 房屋产权证单证过户后,市资金中心即可发放贷款资金,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开立的存款专户内,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从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第六步 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移交贷款银行收妥归档。
⑷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买方资质审核:购房资质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卖方房源核验:核验最快10天出结果。
2、网签:购房人自行网签需要先准备所需材料,到对应区县的房管局取号,排号并填表即可;若购房人是通过中介办理,则不需本人到现场办理。
3、评估:一般需要5-7个工作日出评估报告。
4、初审:是指公积金贷款部门对借款人贷款资质的初步审核,需提交相关材料给贷款行,审核通过即表明符合贷款条件。
5、面签:需要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去银行面谈并和银行签各种合同和保证书。
6、银行批贷:一般市属公积金贷款会在借款人面签后5-7个工作日批贷。
7、签借款合同
8、缴税:房屋交易中可能涉及到的税种有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综合地价款、土地出让金等。
9、过户:产权变更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如果房子出现违章、查封或者政策变动,将影响房屋过户。
10、银行放款:贷款行放款一般在见不动产登记证明后15-20的工作日,但由于银行政策或城区不同,时效会有所差别
(4)二手房怎么办公积金扩展阅读: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门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贷款。
注意事项
1、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
2、按照银行规定须向银行交纳银行卡、折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3、采用等额月均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且贷款发放银行为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借款人本人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同时必须注意贷款处于逾期状态无法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4、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或申请提前还清贷款的,可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由还款操作手册》办理相关手续。
参考链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网络
⑸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流程
中国银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回委托商答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⑹ 二手房买卖 教您如何进行公积金贷款
一、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绝对不可以是小产权房,只能是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
2、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支付一定的首付款,一般为房屋总价的30%;
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65岁;
4、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房龄超过15年的,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
如果大家符合上述条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就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了。
二、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1、买方资质审核:购房资质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卖方房源核验:核验最快10天出结果。
2、网签:购房人自行网签需要先准备所需材料,到对应区县的房管局取号,排号并填表即可;若购房人是通过中介办理,则不需本人到现场办理。
3、评估:一般需要5-7个工作日出评估报告。
4、初审:是指公积金贷款部门对借款人贷款资质的初步审核,需提交相关材料给贷款行,审核通过即表明符合贷款条件。
5、面签:需要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去银行面谈并和银行签各种合同和保证书。
6、银行批贷:一般市属公积金贷款会在借款人面签后5-7个工作日批贷。
7、签借款合同
8、缴税:房屋交易中可能涉及到的税种有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综合地价款、土地出让金等。
9、过户:产权变更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如果房子出现违章、查封或者政策变动,将影响房屋过户。
10、银行放款:贷款行放款一般在见不动产登记证明后15-20的工作日,但由于银行政策或城区不同,时效会有所差别。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五个方面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1、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⑺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怎么办
只要你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公积金提取提取条件,就不影响你提取公积回金。一般公积金答提取条件分为住房类和非住房类:
(以杭州市为例)
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
非住房类:
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