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买二手房后原房户口迁不走怎么办
先和原房主协商,让她尽快迁走。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起诉到法院。
希望能帮到你。
『贰』 购买二手房后原户主的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户口迁出由公安机关主管,因为迁出户口需要户主的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无法强制将其户口迁出。不过,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
『叁』 买房子但卖方户口迁不走将来会有影响吗
可以起诉,但是最好来协源商解决。
如果房子过户了,应该不影响你落户。
如果房子还没过户,那就麻烦了,因为法律上房子还是原房东的,你只能找中介或者原房东协商。
如果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以后卖方不将户口迁出,可以持产权证和买卖协议到派出所将他户口冻结。他的户口将无法再迁移,如果他需要办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丢失,需重新办理等等一切涉及户口的事宜,那么他都无法再办理。这时他就会主动找上门的。当然,这对买方造成的损失也不可估量。只能说这是一种两败俱伤的一种解决办法。
也有人通过以下方法将户口迁移至所购买的房产:
1、拿产权证至房产所在居委会开具《常住人口证明》;
2、拿户口页、产权证、居委会常住人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房子辖区的派出所找户籍警办理户口迁移;
3、由于房产仍挂着原房东的户口,户籍警问,你就说,无法联系到原房东,就可以了。
这种方法,不能将原房东的户口迁移走,只是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房产。
『肆』 房子已经过户了,卖方说户口迁不走了怎么办
房子已经过户,原房主不迁走户口,当事人可以报告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应当版为新住户在该住址权上立户,并告知原住户将户口迁出。自告知之日起6个月原住户仍未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予以冻结。然后当事人再迁入户口。以河北省为例。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
第十四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以派出所为单位设立一个社区公共户口,用于登记本辖区在实际居住地址无法落户人员的户口。
第十五条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未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为新住户在该住址上立户,并告知原住户将户口迁出。
自告知之日起6个月原住户仍未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予以冻结。
『伍』 二手房房产证过户,原房主迁不走,我的户口怎么办
可以挂你户口上的,不过很别扭,他们要用户口本还要来你家拿,也不大方便, 让他们挂集体户口上去啊,
『陆』 卖了二手房户口迁不走新房主要迁户口怎么办
这个需要咨询户籍管理籍贯:如果你是北京户口,并且原来户主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都调走了,原则上你可以调进来。具体还是以户籍管理机关答复的为准。
『柒』 买二手房后,上一家的户口赖着不迁走,怎么办
一、户口迁移涉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因此,当事人单纯以“迁户口”打官司,法院不会受理,而只有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详细规定迁户口事宜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将其作为合同纠纷进行处理。此外,如果法院判决上家履行合同但上家依然不愿迁户口,下家就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官会要求公安机关协助,将户口调离该处房屋。
二、如果没有约定,“按现行政策,迁移户口必须经过本人同意,不能强制迁走原户主的户口,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双方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原出售人,以购房不能解决你买房的目的(落户),以根本违约为借口解除购房协议,并让你承担损失。
三、防范措施
吃一堑长一智,买房前最好分三步走,为了避免造成被动,建议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核实房屋名下是否有他人的户口,如果有,尽量让对方先迁走再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对户口问题明确约定一个违约责任,设定一定的违约金额,如果卖方不能在期限内迁走户口的话,就必须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在最大限度上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以下步骤不可缺少:
第一步,提前调查核实买家户口信息,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
第二步,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约定户口迁出日期以房屋交接之日为最后期限,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每逾期一日按照总房价的一定比例作补偿,在逾期超过一定天数后,可解除合同以及约定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
第三步,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附件中提出 “强制迁出户口”条款。
有了“白纸黑字”作保障,二手房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得到了明确。
『捌』 买了二手房,房东户口迁不出去怎么办
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买方凭产权证和版房屋买卖合同权,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
『玖』 我买的二手房,原房主不迁走户口我该采取什么办法
要说办法,只能是和原房主好言好语地商量,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你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件事情。
在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求卖方出示户口,并复印留存。
第二、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
第三、就户口问题进行协商。约定适当的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把握两点:
一是付款的时间。买方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
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卖方仅仅作出将户口迁出交易房屋的承诺是远远不够的,买方必须与卖方就违反该项承诺的责任作出约定。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
如果说你和原房主就户口一事已经有过明确的约定,那么可以以此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违约金,这就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了。
(9)买的二手房户口迁不走怎么办扩展阅读
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明确事项
一、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
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
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二、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
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三、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四、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五、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