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二手房阴阳合同遇到阴阳合同怎么办
买卖二手房时最怕的就是阴阳合同,究竟什么是二手房阴阳合同?遇到阴阳合同怎么办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一、碰到二手房阴阳合同该怎么办
1、第一种处理方式——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2、第二种处理方式——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
二、二手房买方应注意什么
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同意。
3、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南昌市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查封。
4、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5、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
6、要看所购二手房的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因为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注明的为准。
7、应考察房屋的质量、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看了以上内容,如果你遭遇二手房阴阳合同,遇到棘手情况知道怎么处理了吗?希望对你有帮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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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买二手房,中介让我签阴阳合同,什么是阴阳合同,有什么风险
您好,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内的合同容,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阴阳合同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阴阳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订立“阴阳合同”是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根据《刑法》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
“阴阳合同”违法违规,且具有巨大风险,建议您不要与中介签订”阴阳合同“。
Ⅲ 二手房阴阳合同对买卖双方存在哪些风险
(一)买方存在的风险
首先对买方来说,其可能受益最大,也是阴阳合同积极的追求者,但相应地,买方也承担了风险。主要体现在:
1、可能导致价格条款无效,甚至有可能导致整个合同被撤销。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
同。阴阳合同以虚报价格来逃避国家税收或骗取高额贷款损害国家税收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
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虚假的价格条款将会被认定无效。
2、为以后自己的房子操作带来麻烦,再售时同样承担高费用的风险。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将来买家如再出售该房屋时,买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
3、如果房子的价格出现上涨,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现实中曾发生过因这种阴阳合同买卖二手房,因房价上涨,卖方主张合同违法撤销合同,致使产生不必要的诉讼。
4、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阴阳合同中买方存在偷逃契税的行为,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出后,可能将和卖家一样受到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数额达到标准时,则可能与卖方一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卖方存在的风险
卖方同样面临风险,表面上看,虽说卖方看没有太大损失,但是风险同样不少。其主要风险表现为:
1、给自己的买卖合同埋下隐患。由于阴阳合同上的房价低于实际价格且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和损害国家利益,会大大增加买方的心理变化,如果买方反悔,卖方将面临着承担利息、房价下跌等损失,还存在房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2、如果买方不按期支付备案价格外的房款,或者恶意要求以备案价格进行交易,卖方将陷于困境中,采取协商、催讨、起诉方式,都会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
3、同样存在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
总之,二手房阴阳合同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是存在风险的,故而请意欲签订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朋友们多作考虑,不要因为贪便宜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承担高昂风险。
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
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
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
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具体来讲,法院在认定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时,除非差价太大,往往根据违约情形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阴阳合同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以上便是对二手房阴阳合同存在哪些风险以及法律效力如何的简要分析。在这里,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因为二手房阴阳合同是不合法的,对国家利益造成了
危害,对买卖双方均有风险,所以,建议在买卖二手房签合同时要小心谨慎,避免签订阴阳合同。贪图一时的便宜,或许会引发严重的后果,比如说偷税的数目很
大,已经达到入罪的标准了。如果您不小心或者当初无意签订了阴阳合同,那么,建议您最好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忙,让他帮您分析和降低合同可能给您带来的风
险。
Ⅳ 如何辨别阴阳合同 二手房买卖如何避免阴阳合同
如何辨别阴阳合同 二手房买卖如何避免阴阳合同
随着国家对二手房税率的不断调整,二手房买卖中的“阴阳合同”层出不穷。房主王先生欲通过中介出售一处二手房,在基本谈妥价格后,他和买主张某却对交易中的 上万元税费负担问题难以达成一致。在中介的撮合下,双方最后以142万元的价格成交一套80平方米的产权房,税费由王先生负担,但中介承诺可以将税费降到 王先生心理承受的价位,这样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为少缴税费,同一天,双方又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还是买卖这套房屋,但将买卖价格议定为100万 元,作为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使用的合同。一切手续完备后,张某尚欠32万元房款,王先生多次催讨未果。王先生依据第一份合同的约定,要求张某立即支付剩 余房款32万元。而张某主张应依据第二份合同约定的价格,认为已经多付了10万元。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一套房屋交易,两份合同,而且都有双方的“签字画押”, 谁的合同“更”有效力?法院审理认为,此案中,证明房屋的权属转移,最有效的证据就是产权转让的登记。双方的合同本身从法律角度是平等的,但第二份合同是 通过房管部门备案,并引起房屋产权变更的合同,作为有产权转让登记“支持”的第二份“低价”合同更为有力。如果王先生不能拿出相关证据或第三方证据来证明 自己持有的第一份合同是双方交易真实意图的表达,那就只能放弃追讨剩余房款的主张。
签订“阴阳合同”的当事人一旦发生纠纷要违约或解除合同,如果主张私下订立低价合同的当事人不能证明双方是按实际原价合同履行的,那么从证据的角度,后一份合同因为经过登记备案,证明力往往要高于高价合同。卖房人主张低价合同外的款项,很难得到支持。
买卖双方除了上述民事风险,还可能会承担其他风险,比 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做低房价少缴税、做高房价多贷款的行为,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实后,可根据《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 处罚,轻则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则可能构成犯罪。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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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到底可不可以签
在二手房交易时,为逃避监管,少交税费,一些机构和个人想方设法在合同上做文章,签订“阴阳合同”,这种方式极易引起纠纷,给当事人带来法律风险。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阴阳合同的内容。
一、什么是阴阳合同?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为了降低交易成本、逃避税费,往往会签订两份交易价格不同的合同。真实的交易价格比较高,但并不提交到税务和房管部门,而是把另一份交易价格比较低的合同备案网签,并按比较低的价格缴纳税费。
二、阴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诉到法院是否应认定无效?
阴阳合同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税费,从这个角度讲是违法的。实践中因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也不少。很多时候,双方因为履行合同中发生其他纠纷,一方想反悔,但觉得自己的理由不充分时,很可能以阴阳合同违法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
提醒:
阴阳合同违法却未必无效!因为双方的房屋买卖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双方达成的交易价格也不违法,违法的只是双方在买卖过程中达成的避税条款。如果双方因阴阳合同为由发生纠纷,在没有特殊情况和特别约定的话,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合同整体无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三、阴阳合同应以哪一份的效力为准?
以哪份的效力为准,这要看哪份合同更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通常有两份相冲突的合同,一般判断是较后形成的合同为准,但是在阴阳合同的条件下,并不能这样简单判断。很多真实价格的阴合同是签订在前,用于备案的阳合同是签署在后,故并不能简单地认为经过官方备案的合同为准。网签备案只是过户的行政管理要求。
因此,在诉讼中,首先看双方发生争议后对哪份合同有效的主张,如果双方对此主张 一致自然没有争议。如果双方对以哪份合同为准有争议,就要看具体合同内容判断了。比如通过合同条款判断,并结合房屋交易时的市场价格、双方的关系、合同中的其他约定内容综合确认。
四、对阴阳合同中涉及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一般法院原则上只处理民事法律关系,追缴税款由税务机关来负责。但是,不排除某些法院会针对一些案件发司法建议书给房管和税务部门。
如果有人将二手房阴阳合同的事情举报给税务部门,或者法院发了相关的司法建议书,那么这个避税的违法行为,就面临被处理。后果有多种可能:较低限度也要由买卖双方按实际交易价格补缴税款,谁也占不了便宜;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房屋买卖中的阴阳合同大多是由中介代为起草的,通常是用一个低的交易价格,再加上高额的装修补偿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内容来形成整个的交易价格,而办理网签等手续时,高额装修补偿的数额是不体现的。因此,朋友们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二手房交易的有关政策法规,谨慎对待“阴阳合同”,避免因“小聪明”而出现有理无处说的尴尬。
Ⅵ 二手房贷款阴阳合同需要怎么处理的呢
关于二手房贷款阴阳合同这问题。在实践中,“阴阳合同”大量出现内。如在二手房交易中,“容阴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或其他目的,向有关部门登记时用一张合同,通过少报价格或少报面积的方式,降低买卖合同标的,报低价格少纳税,称为“阳合同”;卖家与买家另签一份合同,作为实际支付交易金额的合约并实际履行,称为“阴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常用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签订两份不同价格的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私下交易之用,另一份用来办理过户手续之用;二是把房屋买卖价格签低,然后另签一份装修补偿协议和旧家具买卖协议,以装修补偿款和家具款的名义,补足房屋实际成交价。其中,第二种阴阳合同更具备隐秘性。
Ⅶ 二手房买卖中出现的阴阳合同,房子过户后,有纠纷
我经常做阴阳合同,不就是把网签合同价拉低,缴税的点位不变,基内数拉低!在容房子没有违法操作的前提下,已经过户完毕,法律上已经是你的了,网签合同虽说是阴的,但是上面有她的签字,所以他之前也是认可的,被揭发的话也是补交不会罚款!谢谢
Ⅷ 什么是阴阳合同
随着近日崔永元通过微博怒撕范冰冰、冯小刚等日渐发酵,崔永元曝出演艺圈普遍存在“阴阳合同”,犹如引爆了一个行业的潜规则地雷。各方对于明星轶闻的关注由“花边”转向了高额片酬,并进而引出了“是否通过阴阳合同逃税”等问题。2018年6 月 3 日,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关于范冰冰是否逃税、偷税、漏税的问题,相信税务机关在经过调查之后,会给出一个明确结论。从法律角度而言,“什么是阴阳合同”、“阴阳合同一般在哪些领域比较常见和高发”、“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等等,恐怕也是许多人高度关注的问题。
三、“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阴阳合同”是存在较大的法律上的风险的。一旦发生纠纷,支付价款的一方往往提出按价款较小的合同履行,收款的一方则无疑主张按照价款较大的合同才是真实意思表示。而事实上,如何确定“阴阳合同”的效力,也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合同效力规则,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与此同时,我国的合同法也确立了附生效期限、附生效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等效力规则。在这一系列确定合同效力的规则中,并没有直接涉及阴阳合同的效力规则。因此,对于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认定,只能结合合同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规则来予以确认。
结合我们的实务经验,可以从以下路径来确立阴阳合同的效力:
(1)对于时间上存在先后关系的“阴阳合同”,以“后合同”覆盖“前合同”确认真实意思表示。这个相对比较好解决,在双方当事人都缺乏证据证明哪一份合同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可以采行后合同覆盖前合同来确立阴阳合同的效力问题。在综合各方证据不能认定阴阳合同效力的情形之下,一般认为,其后的意思表示,已经吸纳和覆盖了前合同的相关意思表示。这样至少可以认为贯彻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原则。
(2)综合各方证据和意思表示,综合认定阴合同或阳合同的效力。合同乃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所做出的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合意。因此,无论是“阴合同”还是“阳合同”,都是当事各方的意思表示。但是,从逻辑、经验和法律规则来论证时,相同的民事主体在同一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中,应当只有一个意思表示为“真的意思”。因此,在确认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过程中,如果结合有关证据能够确认其中的一份合同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我们认为,可以通过证据认定规则来确认该份合同的效力。
(3)对于法律法规明确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生效的合同,如果出现阴阳合同,确认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经审核的合同的效力,似乎更为符合法律的期待。《合同法》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在一些阴阳合同的效力认定时,如果该合同系经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部门审核作为生效条件的,应该确认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合同的法律效力。这一点,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予以了明确。该解释第 21 条规定,“以备案中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合同等,也应该适用该规则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4)对于需要经由行政机关备案登记的事项中的“阴阳合同”,需要区别对待。在实务当中,比如在二手房买卖、股权转让等过程中,对于行政主管部门有较强的监管意愿和明确的政策规制要求的,应该在综合认定证据的基础上,倾向确认“实际备案”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对于股权变更登记等更加倾向于形式审查的“备案登记”,可以确认对出让方有利的合同的效力。因为根据一般的生活逻辑,民事主体在做出民事行为时一般不会以损害己方利益做出某一意思表示或某一行为。
(5)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作为认定“阴阳合同”法律效力的规范依据。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实际上是要“二者居其一”,只能确认确认其中一份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是通过否定其中一份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确立另一份合同法律效力。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合同无效的情形,能够确认其中一份合同无效,从纠纷解决的思路,就可以依照另一份合同来要求当事人履行。这种思路,也是许多阴阳合同在实务当中进行效力考辨重要方式。
对于演艺明星的“阴阳(大小)合同”而言,如果合同约定了其收入为税后收入,那可能并不存在逃税、偷税、漏税情形。如果其约定的收入为税前收入,那演艺明星作为纳税义务人,无疑需要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其关于演艺收入、税收缴纳方式等存在“阴阳合同”,其应该以实际取得的收入作为纳税基准,但就其与制片方的纠纷及违约责任而言,则需要确认“阴合同”或者是“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来源:知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