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买卖二手房,定金协议怎么签
《买卖定金协议》一旦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一方违约都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定金协议主要约定了定金的额度及支付方式等,下面以链家《买卖定金协议》为例,对协议中的关键问题逐一分析。
定金协议中第四条关于签署买卖合同的约定
以上是买卖二手房时,签订定金协议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定金协议一旦签订,任一方违约,都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资料来源:《担保法》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㈡ 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如何与租客协议
购买前你都要叫上手解除啊,要看你当时怎么谈的,完全不知道就可以限制租客多久内搬走,叫他们直接跟承租方联系。
㈢ 二手房买卖网上签约怎么签
据介绍,网上签约和以往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售房合同的程序有很大回不同,首先,存量答房买卖双方要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存量房的概念相对于在建房而言,基本可以通俗理解为二手房)。随后,操作人员登录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从已公示房屋信息中选取所交易房屋,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填写《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填写完成后由买卖双方自行设置合同查询密码,操作人员进行网上提交;买卖当事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须作为《存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一并提交到系统中。在合同提交完毕后,操作人员从系统中联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还有《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合同提交后可从网上打印《转移登记申请表》,当事人进行签字盖章后,可持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转移登记手续。 责编:彭鸿评论
㈣ 房子有租户,如何交易
房子有租户,购房签约时,一定要让房主出具租户亲笔签署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书》。
一、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以下情况,租户的优先购买权不能行使: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效力要高于租户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二、签约时应该注意什么?
1、要求业主提供租户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租户不配合提供的,业主应提前十五日向租户发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
2、关于租金的归属及押金的退还,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
3、关于交房时间,客户能接受租赁到期后实际入住房屋。如客户急需入住房屋,业主也同意解决租户问题,应在补充协议其他约定处注明“甲方承诺在交房时间前清退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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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告知租户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租户如果没有被告知房屋出售,也可要求业主赔偿,但请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业主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户或者存在其他侵害租户优先购买权情形,租户请求业主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要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业主和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则不予支持。 即租户的优先购买权未得到保障,不会影响业主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㈤ 二手房过户后原租约怎么解决
在对于投资概念不甚理解,并且投资环境实在单一的国内,很多老百姓最常见的投资就是以自己的房子来进行,房屋出租是其中一种,还有就是房屋买卖,赚取差价。在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下同时赚取一点小钱。yuqiancyh
那么今天的问题就来了,如果你的房子还有租客在租,你这时候想要把房屋卖掉,怎样做才是最妥贴的呢?
有租户的房子如何卖?
如果房屋尚在出租状态,房屋所有人应在售房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在实际案例中这个期限一般为15或30天。这样承租者可以提前了解房屋所有人的出售意愿,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利用这段时间另寻房屋、或和房屋所有人约定告知买主租赁现状。
需要提醒房屋所有人的是,如出售房屋未通知承租人,即使手续合法、程序健全,承租人也有权利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有权以同等价格购得该房屋。
买卖不破租赁,这个专业词汇啥意思?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他人,买受人不得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否定此前的租赁关系。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顺利、安全地对租赁物使用收获。但是这里指的租赁,是指有固定期限的租赁,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
PS:租户一定能优先买房吗?
虽然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并不意味着租户一定能优先买房。还需要满足下方条件:
1、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2、房屋产权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话,承租人无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的“同等条件”就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是相同的,不论是在房价、支付方式还是其他方面,承租人都不会以优于第三人的购买条件买下房屋。
4、如果承租人和共有权人同时想购买房屋,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5、承租人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房屋产权人卖房之前要确保租客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已经放弃使用权利,要求对方出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㈥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如何签订
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各位购房者常见的困惑,大家都知道买卖合同很重要,但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如何看合同里面的内容和条款。签订合同时我们需要看些什么呢?下面就来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二、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履行违约责任。
三、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四、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五、买方必须见房主本人
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取订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订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六、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以上就是我们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时应当考虑和确定的一些问题,将上述内容详细的写进合同里,可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是一定要学会去看合同里面的条款,把可能发生的风险尽量全部写到合同中,从而规避风险,使交易更加流畅。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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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购买了带租约的二手房,交房时转租协议要怎么签
就把原合同中的出租方改成你的名字就行了,其他协议内容不变。双方在改动内处签字,摁手印即可。简容单的事别搞复杂了。
那不行,不能白让人住仨月呀。逆可以和租户重签合同,但是他不可能再交给你仨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呀?你们过户前没协商好租金的事吗?那你可就被动了,还是尽量找房东要回房租吧,如果你押着房东一点尾款就好了,直接就扣了。
㈧ 房屋过户后里面有租户,应该怎么向卖家收房租
只要还没过户或交易完成的,期中产生的租金是属于原户主。
也可以由双方协议期间的租金是属于谁的。
选购二手房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买卖流程分全款购房及按揭贷款购房
(一)、买方贷款购房
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
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
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
5、银行发放贷款
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
7、向卖方支付尾款
(二)、买方全款购房
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
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
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
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
二、选购二手房过程中,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如能注意到以上几点,对于交易双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
㈨ 有租约的二手房买卖,买方应怎样承接租约
你应该和卖方商量好,要求卖方把租约(合同)交给你,当面交接最好,让房客知道房子的权利发生了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