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想买一套二手房,而这房子的原房主抵押贷款,银行还有欠款,而我是从第二手房主手里买过来
首先告诉你这个房子风险很高!
1,因为实际上你现在是买第三手房子,但是二手专房主实属际上根本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房主你要明白,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只做了公证而没有过户,他就不是法定意义的产权人。只有过户后的房子名字是他的他才是产权人。
2,哪怕他是正常过户的房子,但是如果他是银行贷款按揭,那么在贷款还清之前房子的处置权是属于他和银行共有的明白了吗?
3.你的风险这里要注意看。你说的这种情况最大的可能性是你所谓的二手房东想用你的钱来帮他还这套房子的贷款,之后再和你交易扣除你给他的钱对不对?他自己做无本买卖,那么万一这套房子因为一手或者二手房东的关系出现经济纠纷或者法院查封等等情况。你的钱就被套牢了。因为你并不是和房屋产权人交易的,查封或者抵押之后经济所得,法定清偿优先法院或者银行,而你的钱即便是被套住,因为本身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你们所谓的买卖也是不成立的。你的钱只能以经济纠纷或者合同纠纷的名义上诉才可以取回,而且如果真的是查封或者抵押那套房子被拍卖的话万一金额巨大那么你在法院或者银行优先执行后可能真就血本无归了,谢谢!希望采纳。
最后希望以后提问的时候加点分分,大家手打也很辛苦的。
『贰』 在深圳打算买套二手房,已交定金。但业主银行有欠款,业主已经申请提前还款,但需要半月时间才能赎楼完毕,
当然要付首期款,首期款是在你要申请贷款的银行做监管的,只有进行首期款监管银行才能给你批贷款啊。
你的贷款承诺函下来后银行就放款给原业主赎楼,赎出楼来你们就去过户,过完户银行把你监管的首期款划给业主,同时你去办理抵押,抵押完后银行把尾款划给业主,同时担保公司收到银行的解保函后把赎楼尾款划给业主,这样整个交易完成你按时供楼。
『叁』 二手房买卖卖方之前有欠款抵押贷款房管局给过户吗
这个是不允许的,因为房产是做抵押状态,属于不完全产权。
正常是需要在交专易之前,去银行还属清贷款,拿出他项权利证,去房产部门注销解贷,然后才可以进行更名过户的。我们做房产工作的,还是有所了解的。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肆』 如果我买的二手房,房主还有贷款未还清,如何处
在这种情况下,切忌直接给首付解抵押,二手房要买卖,首先需要结清贷款,也就是解抵押。很多房主会要求:“你先付个首付,让我去把房贷还完”,但直接把钱给业主,可能会面临以下两种风险:
1、卖家不止有一笔贷款
你的首付出去了,房子的贷款可能还没还清,陷入两难境地:进,拿不到房子;退,收不回首付。除了银行贷款,卖家有可能还将房屋做抵押另谋他事,如果是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利息难以估算。因此极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卖家拿你的首付去还钱,但只是杯水车薪。
2、卖家挪用首付款
卖家并没有如约去办理解抵押手续,而是把钱用作他处,甚至会提出再给一笔房款去解抵押的无理要求。最麻烦的是,业主因为没去解抵押而导致房屋被查封,因为查封房无法过户,轻则耗时费力,重则钱房两失。
正确的做法是将房款进行资金监管
一般买一套二手房需要一定的时间,金额大、时间长、手续繁、证件多。稍有不慎,大额房款可能被骗。这样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有被伪造的房产证骗去大额首付的买家,也有被坑骗丢掉产权的卖家。
而资金监管就是专门防范这些风险的。简单来说,做资金监管就像买房卖房时用了“支付宝”一样,货不到不付款,同理,不“过户”不给钱。买房人不是直接付款给业主,而是把钱放在银行一个被监管的独立账户上,过户完成,这笔钱才能解冻给业主。万一“过户”出纰漏,别担心,钱一分也不会少。所以,建议买房人留个心眼,把房款打入资金监管账户。
买二手房的时候可能会遇到房东有贷款、着急出国等各种着急用钱的理由来让你先付首付,并且直接给钱,这个时候就一定要留个心眼了。总而言之,二手房买卖一定要进行资金监管,最好不要直接将房款给卖房人。
『伍』 二手房以前的欠款谁来还
你说的是物业费还是啥?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物业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简单来说,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由于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通常会忽略诸如物管费、水电费的结算。为了避免这类纠纷的发生,业内人士建议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确保房屋质量外,一定要先查清原业主是否拖欠费用。而为避免纠纷,原业主如尚有欠费未结清,最好结清之后将缴费情况告知买房,以免交易后期由此给自己带来的不便。另外,为了核定责任方,双方可在收据或者在合同上写清楚。
首先是维修基金的结算与更名。由于房屋交接时可能会遇到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的情况。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其次,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
第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建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房屋附赠的家私电器、下水道等质量问题的。如果合同约定一定的保修期限的话,那么对双方来说都会是比较公平的。
『陆』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果业主有贷款未还清,还能交易吗
在二手房买卖中,由于不少房子原来都办理了银行按揭,交易之前必须先由卖主还完银行贷款、解除房产抵押,房子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在实际交易中,有很多房主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偿还银行贷款,这种情况主要有两种解决方式。
1,购房者用首付来帮忙还清贷款,然后解押房产,再办理过户手续。
2,业主找金融机构,申请过桥垫资,等到购房者的房款到齐之后,再还给垫资机构。
『柒』 购买二手房时房主还有贷款未付清楚该怎么办
可以转按揭。二手房转按揭是指对仍处在按揭中的房产进行再次买卖,该房产的买方仍需要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偿还该房产尚未清偿的按揭房款的一种按揭贷款方式。
业务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7)二手房买卖时业主之前又银行欠款怎么样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
2、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按(注: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选择同行转按或者同支行转按,已满一年的,则可以选择跨行转按)。
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揭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正常放款时间为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内)。银行通常都会指定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为该笔提前发放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
即在为买方放完贷款后,如果发生卖方违约或者买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成交,则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转按揭贷款中的担保费用由此产生,数额在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八之间。同时,卖方需向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署出售承诺书,而买方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委托书。
4、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审核通常需要五个工作日),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5、办理完结还贷手续,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6、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在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陪同下去房管部门过户。
7、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代为领取房产证,在做完抵押登记领取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交给买方。
『捌』 我想问下,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过户房产证都去银行抵押了,可是装修的时候,物业说前业主还欠6000多元
按照法律:这复个前业主欺制骗了你,开发商没责任,你只有两种选择:1、你可以去法院告他;2、替他补交。但是2平方米也就值1-2万块钱,数额太小,打一场官司值不当。我看你可以直接找一下这个前业主,唬唬他,把打官司的坏处告诉他,然后和他协商解决,一人一半吧。
『玖』 想要买个二手房,但目前前房主在银行还有欠款。 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买,购买时有什么风险
房子按揭贷款一般是以购买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的,如果回前房主不按时答还款和不还款,那么银行可以对该套房采取法律规定的处置行为,抵偿银行的欠款。
如果要买的话,要么是房主把欠款还清,或者把通过前房主、银行、你三方同意,将所欠贷款转到你的名下,相应的低减你购买时付前房主的相等的房款。或者银行同意的话,可以通过合同规定房屋所欠贷款与你和房屋无关,但是这种办法银行一般不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