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二手房过户手续材料都有哪些
北京地区二手房网签提交材料因购房人是否为本市户籍有所不同,过户时,买卖双方均要提交相应材料。
二手房交易过户手续有:签买卖合同、申请房产转移登记、缴纳二手房交易税费、完税过户、领证。
由于北京地区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三次审核,网签审核、住建委审核购房资格、办理过户审核,所以网签和过户时都要提交相关资料。
二手房网签提交材料
本市户籍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二手房过户到场人
办理过户手续时要求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号,并由委托方签字;受托人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手房过户手续材料都有哪些?哪些人必须在场?
4. 港澳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居民身份证;
5. 台湾同胞: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旅行证或经确认的居民身份证明;
6. 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7. 外籍人士:经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和外籍人士在中国的居留证件(无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共证的护照中文译本原件);
8. 境内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9.
境外法人、其他组织: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及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
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在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认证后的以上文件,不再核验原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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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买二手房过户,有什么票据凭证
他想在这中间找点差价,多蹭点油水。
不给你票据,是票据的面额小于你出的钱。
不过,一定要拿新的房产证去房产大厅验证真假。
只要是真的房证,他赚点差价也可以理解。
⑶ 买卖二手房,需要保留的单据都有哪些呢
我们在辛辛苦苦的工作,终于攒够了钱准备买房子,当我们买房子时,一定要细心谨慎,选择附近交通便利的小区,这样有利于我们出行方便,其次小区内部环境要好,这样可以让我们居住的更加顺心,而最后我们要根据自身家庭情况选择适合适合我们居住的楼层,这样会让我们居住的更加舒心,而当我们选好了房子以后,要去实地考察,确认好了才能买。当我们买好了房子以后,都是有很多的票据的,而有的票据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万万不能丢了,所以在我们买好了房子以后,所开的票据一定要留好,避免日后需要的时候找不到。
契税完税证明
所谓契税收据就是我们常说的契税完税证明,在二手房买卖中十分重要。
契税证明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点:在缴纳个税或者税时,需要用原房主契税证明核实房屋原值;有时候需要根据契税证明填发时间判断房屋年限;此外新房主还需要用契税证明办理过户。
此外契税证明丢失是可以补开的,可以选择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缴纳证明,效力是等同的。
办理要经过以下流程:通过不动产管理局查询契税缴税档案;通过不动产管理局开具契税证明复印件;契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 二手房过户当天,买方能拿到哪些凭证
房产证取件单
⑸ 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费税缴纳凭证
正常过户需要的税费:
1.营业税:税率5.55% 卖方缴纳;
2.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版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权;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 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
5.测绘费:1.36元/平米 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 。
⑹ 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一、登记要件 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④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登记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哪些东西? 需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交纳契税凭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四、如何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查验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 2、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拟购房产产权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2、档案文号,查询者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3、房屋平面图等。 3、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债务则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抵押贷款的合同,需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2、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3、所购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如属于上述类型房屋,是否有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综上,购房人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除向卖房人索要产权文件外,还应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通过两者比照,才能清楚地知道拟购房屋的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
⑺ 二手房过户后 买主手里应该都有什么票据
二手房过户后,买主手里应该都有一些房产证,还有房产是那个票据买房的票据等等一些。
⑻ 购买二手房需要对方具有哪几个证件
一、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
三、如通过房屋中介购房,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
四、仔细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则上是一个字也不能错。
五、如购买公房,须了解所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须按成本价补足费用。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出售。
六、如果所购房屋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须卖房人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
(8)二手房交易凭证有哪些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