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交易存在哪些风险应该如何避免
二手房的交易环节比较多,时间也比较长,并且中间隐藏着众多的风险,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惹上麻烦,所以一定要注意避开风险,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一、房龄出现问题
售房者一般不会将房龄准确告诉购房者,并且购房者也常常忽视房龄的问题,因此,常常有购房者入住之后发现房龄比想象中大很多,从而发生纠纷的情况出现。所以购房者在查询房屋信息时一定要注意查询房龄,如果房龄太大那么贷款时会遇到些问题,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可能只贷6成甚至更低,而且最高贷款年限也会缩短,考验购房者的首付能力和还款能力。
二、售房者资质有问题
有些售房者明明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只是房屋所有权人之一,但是依然私自将房屋出售,这就是售房者资质存在问题。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的信息进行核实,搞清楚他是不是权利人,这套房屋一共有多少权利人,共有权利人是否同意出售房屋等问题。
三、购房者资质有问题
有些地区或者城市对购房者都有一定的要求,如果达不到是不可以购房的,所以在房屋交易前,售房者需要对购房者是否具备购房资格进行查询,避免“空欢喜一场”。
四、不良中介骗术多
个别中介人员会进行不规范操作,包括暗地里动手脚“吃差价”,不让上下家见面等。因此,签订房屋合同时,买卖双方最好能够见面,并且进行仔细交流,确认好合同细节,这样可以避免中介陷阱。
五、房屋价格未标清
当前很多人买房时说到都是“到手价”,而那些应该其支付的税费都转到下家承担,对下家而言可能就要多一笔费用,如果不能协商好就会引起纠纷,所以房屋价格一定要标清,如果有其他要支付的费用就另行注明。
六、 “做低房价”
“做低房价”实际上是一种逃税、避税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售房者可能面临着无法及时收到全额房款的风险。对于购房者而言,可能会降低其贷款的可贷额度,加大购房者的的风险。此外,如果之后再次转让房屋还需按照差额进行计税,增加成本,所以最好避免。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交易的风险,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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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二手房买卖风险有哪些有什么对策呢
二手房在价格和地理位置方面有独特优势,而且可供选择的区域、户型较多,所以越来越受到购房者的青睐。但市场、人员、法律等因素的影响,二手房买卖中存在巨大的风险?就其现状我提出个人的所见及意见,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二手房买卖存在的风险。
(一)房屋买卖合同遗漏必要主体。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必定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如夫妻共同共有),而订立合同时共有人未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则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合法。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未认真审查房主的真实性,主要是未核实房主的身份,某些不法分子(如房屋的承租人)通过假证冒名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以致买受人最终钱房两空。
(三)房屋存在物权瑕疵。主要是指买卖的房屋权利不具备完整性,如被法院依法查封、房屋设定抵押、房屋正在租赁等情况。
(1)房屋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此时出卖人无权处分房产,买受人与出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自然无效。
(2)买卖房屋上已设定抵押。如果出卖人已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则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3)买卖房屋正在租赁。如买卖房屋正在出租期间,则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有限购买权,买受人若要确保万无一失,则需要出卖人提供该房产的承租人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此外,根据相关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
(四)故意规避税收。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卖双方为逃避税费,采取“高买低报”、延期过户、假赠予等方式规避税收,但上述行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1) “高买低报”。“高买低报”是指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在申报房价时,以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签订虚假协议申报纳税。但此种做法可能存在的风险是,买受人有可能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不愿意再按照原购房价格成交,造成出卖人利益受损;而此种做法也可能导致买受人在向银行贷款时,贷款数额过低。而对于买受人则存在不具备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及显失公平的风险。
(2)延期过户。此种方法主要目的是规避营业税。其一般做法是:买卖双方在达成购房意向之后,首先签订一份购房合同,规定房款交付方式、房屋过户时间和过户方式。在买方交纳全部或者部分房款之后,卖方先将房屋交买方使用,等到卖方的房屋持有年限达到规定的免税时间后,双方再将房屋过户。此种行为的风险是:一旦二手房市场在合同签订后房屋过户前出现价格上的大幅波动,无论是大涨还是大跌,买卖双方中可能有一方宁愿违约也要解除合同,从而损害守约方利益。
(3)虚假赠与。这是目前避税方式中较为简单的一种。通常是买卖双方在达成交易意向后,先私下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之后再到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声明出卖人无偿将某房屋赠与买受人,以未发生金钱交易为名,规避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这种方式从法律角度看,完全属于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不仅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反而会在有关部门认定存在相关违法事实后,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此房子在5年之内再次交易过户,将会由卖方承担成交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交易成本会更高。
二、二手房买卖风险的对策。
现今我国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还不够规范,风险较大,这要求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其实,规避风险的最佳方法就是依法、全面、诚信履行合同。
(1)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房主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2)确认房主拥有出售房屋的合法完全产权。必要时到房处管理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的相关登记情况,保证房屋产权证明的真实性和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
(4)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购房者千万不能为了节省过户费用,采取所谓避税方式,给买卖双方都带来极大的风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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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二手房交易风险有哪些
二手房预约合同的来常见法律风险包括自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出卖人是否为产权人或经过产权人授权对房屋具有出卖权利的主体。2、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房屋是否存在无法变更过户或过户较为困难的情况。例如已经设立抵押权、被法院司法查封等情形。3、合同是否明确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约定房屋交易的价格、付款方式、产权过户时间等。上述内容虽然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重点内容,但在预约合同中对于约定内容越明确,日后若发生争议的处理则越清晰。4、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约定是否明确,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对签订各方均有震慑力,避免因毁约反而对违约方更加有利的情况出现,尤其是在房屋价格普遍上涨的市场环境下。
㈣ 二手房交易,房东有什么风险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交易是比较复杂的一个过程,那么在交易中,房东房需要注意的事情,我总回结了一些。答
注意合同中的交易时间节点:1是签买卖合同时间;2是交易过户时间;3是户口迁出时间;4是房屋交割时间。
在过程中,要收藏好您的产证(一般交由中介方保管)、产证密码(若有)、产权人身份证、委托书(若有)、婚姻证明材料、户口本,避免遗失。
房东需要注意的是下家贷款资质的问题,因为一些小中介明知客户贷款资质有问题,为了成交,各种保证,最后也办不下来,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如果上升到打官司,或者被客户查封房屋就更得不偿失。
所以,房屋交易还是找一家大一点的中介公司比较好。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㈤ 买二手房都说风险大 那么究竟有哪些风险呢
现在有很多都想要买二手房,与新房相比,二手房能看得到实物。但是也有不少人在犹豫究竟要不要买房,因为毕竟会觉得二手房的风险比较大。那么二手房究竟存在哪些风险呢?
1.抵押查封风险
拿房屋来抵押贷款是很正常的活动,也是非常容易获得贷款的;但是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果是想要过户的话,房产应该是要无抵押状态的。
如果说您买的房子目前是在抵押状态,即便是签署了买卖合同,也不能够及时过户。万一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贷款,就有可能导致房屋因债务纠纷而被查封。即便您已经签署了买卖合同,在过户前房屋仍可被债主查封。
2.房款支付风险
二手房交易中,其实很多人最担心的也就是钱财的问题了。如果买卖双方自行支付房款,没有第三方参与进来的话,就很有可能会发生纠纷。尤其是对于买方来说,最严重的损失莫过于钱房两失。所以建议购房者先将房款交给买卖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平台。
3.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的风险
房屋共有权的问题也是大家在买房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其实共有权人主要是指多个人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的所有权。《合同法》规定,未经全部共有权人同意,签署的合同是无效的。
一般来说,共有权人的相关信息都会记在在产权证书上的,但是如果是夫妻共有的情况就不一定会有加载,所以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卖方的夫妻双方都应该在买卖合同上签字。
4.物业交割风险
二手房在购买之前已经有人居住过,所以大家在办理房屋交接时,一定要先要求卖方将物业、供暖等费用结清。如不核实清楚,买方将可能为出售方的各项欠费买单。这一点,也是买二手房不能够忽略的。
5.连环单风险
连环单,可能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简单点说,就是A买B的房子,而B在卖房的同时要买C的房子,这种A买B,B买C的交易方式。由于连环单涉及多个交易方,包括不同的政府部门和银行等机构,容易因为时效问题导致钱款不能及时就位,从而就致使交易不能如约完成。
6.违约风险
违约,对于交易双方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失,按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六大风险是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风险,那么究竟该怎么样避免这些风险呢?其实也很简单,大家可以把上述这些风险都一一写进购房合同中,包括违约的情况以及违约后该怎么样处置的约定,只有这样在出现任何问题的时候有据可依。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9-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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