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买二手房过户后,原户主不迁户口,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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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二手房原户主不迁户口对购买者有何影响?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2. 买的二手房后发现原房东户口一直在上面不肯迁走怎么办
方法如下: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中“人户一致原则”,二手商品房交易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应及时将户籍迁往实际居住地,新户主也应行使和履行自己权利和责任,在产权过户时,和原户主对户籍迁出订立相关约定。
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应当迁往实际居住地而又拒不迁出的,根据现房主的申请,经公安机关书面调解告知后原户主仍不迁出的,公安机关可凭现房主的申请及调解告知和房屋过户的相关文件等调查材料,依职权将其户口迁往其实际居住地或过户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内。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卖房者将户口迁出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项附随义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一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买房者即取得了该房的所有权,卖房者无权再将自己或其他人的户口滞留在原有的房屋中,户口迁移出去是卖房者的附随义务。
即使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户口迁移条款。买房者有权利要求卖房者履行这项将户口迁移走的义务,并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落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可以起诉,通过要求卖房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督促卖房者将户口迁出。
(2)买二手房之后原房主不迁户口怎么办扩展阅读: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二手房交易过程当中,需要卖房者的身份证,如果能让人本人亲自到场的话,那最好是亲自到场。当然也可以通过委托人办理,但是要麻烦些,要带着公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卖房者身份证原件以及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而且房产证的原件等资料也是需要的。
中介只是建立合同的联络,房屋买卖问题只跟卖房人和买房人有关系,所以中介并不影响。户口的问题,建议一定要把房子审查清楚才买,有些买房人不注意对方的户口,交完钱,手续也办完了,到最后发现,对方户口没迁走,回头手续办不了,钱也拿不回,这就很麻烦。
卖房人需要户口本上的亲属挨个签字同意卖房,如果买房人不知道户口迁没迁走,可以在合同里通过违约条款的约束卖房人的这一行为。
3. 我买二手房过户后,原户主不迁户口,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
4. 二手房完成过户后,原房主不迁出户口怎么办
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份户口,原房主户口不迁出,新房主户口无法迁入,应尽快督促原房主将户口尽快迁移,如房主拒不迁移,须在当地咨询律师提起诉讼解决。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事情已经发生了,房主对该房屋有完全产权,那么你与原房主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从自己的问题看,已经与原房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就是该房屋产权的合法享有人,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从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和户籍管理的角度上讲,公民的户口所在地视为其经常居住地,因此对方的户口在自己的房屋内可以视为其经常居住在自己的房屋内,他拒不将户口迁出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因此,自己在出售该房之前,可以先协商让其从该房屋内迁出。
5. 我买的二手房,原房主不迁走户口我该采取什么办法
要说办法,只能是和原房主好言好语地商量,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你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件事情。
在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求卖方出示户口,并复印留存。
第二、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
第三、就户口问题进行协商。约定适当的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把握两点:
一是付款的时间。买方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
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卖方仅仅作出将户口迁出交易房屋的承诺是远远不够的,买方必须与卖方就违反该项承诺的责任作出约定。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
如果说你和原房主就户口一事已经有过明确的约定,那么可以以此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违约金,这就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了。
(5)买二手房之后原房主不迁户口怎么办扩展阅读
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明确事项
一、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
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
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二、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
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三、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四、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五、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6. 买二手房过户后 房主户口没迁怎么办
合肥目前二手房过户后,如果卖方户口迁出后没有地方落户,可以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挂集体户,这样就不影响买方落户。实际办理、亲测有效。别的城市应该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