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购买二手房需要对方具有哪几个证件
一、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
三、如通过房屋中介购房,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
四、仔细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则上是一个字也不能错。
五、如购买公房,须了解所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须按成本价补足费用。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出售。
六、如果所购房屋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须卖房人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
(1)买完二手房得到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贰』 买满五年二手房,过完户后应有哪些证件
过户、买卖交易结束,买方应有如下证件:房地产权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主要包括印花税发票和契税发票。
2008年9月1日起,我国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所有证全面合并为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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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合一是指将原“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成为”不动产登记证”。我国有的城市,比如上海、深圳等地商品房在2003年就已经正式施行“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所有证”两证合一了,直到2008年9月1日起才全面实行了两证合一,统称为《房地产权证》。
所谓登记房屋所有产权,指的是完整产权,既包括房产所有权也包括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如果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申请登记人必须要进行“房地合一”,根据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就是以宗地为单位,以保证市民个人产权,避免产权和权利冲突。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是依旧有效的,也就是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契税缴纳金额普通住宅为1.5%,商住两用或公寓为4%。
『叁』 二手房买卖成功后都有哪些证件到手
“从推门进来到领走房产证,全程才用了一个多小时。”昨天缴完税费就过户、随后就拿到了房产证,市民王先生颇为惊喜。眼下,朝阳和通州已试点开通二手房登记微信和支付宝缴费。全市更整体优化二手房买卖流程,市民去一次综合服务窗口当日就能办结领到房产证。
微信支付宝能缴登记费
“互联网+”政务服务全新升级,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规自委开展不动产登记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在前期实现不动产登记收费网上支付后,又实现了移动支付和扫码支付的在线缴费功能。
在位于红军营东路的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李秀最近时常指导市民通过更便捷的微信和支付宝来缴纳登记费等非税费用。
对于办理二手房等不动产登记的市民来说,在朝阳和通州先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待登簿业务完成后,市规自委不动产登记系统与财政部门的非税互联网缴费平台自动对接,财政非税系统发送缴费通知短信,申请人点击短信中的缴费链接,登录手机版支付平台,选择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即可。
同时,申请人也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大厅缴费自助终端,或者访问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网站进行扫码缴费。
房屋交易有了一门式服务
“现在带客户办理二手房买卖业务,在综合服务窗口当日就能办结领证,过去可是规自委和税务窗口都得跑,手续复杂多了。”我爱我家红军营南路店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变化源于新政的出台,日前市规自委联合市住建委、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及税收征管领域办事“一网、一门、一次”服务规则(试行)》。三部门优化流程,新推出了“一网、一门、一次”服务。
通过市规自委搭建统一的网上服务平台,本市在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及税收征管领域实施了“一网通办”,把房屋交易这一件事中涉及的合同网签、纳税等串联事项与登记业务在线上并联办理。
如今,市民只需线上登录一个网站申请,经各部门联合预审合格后,线下前往综合服务窗口,当日即可办结领证,到不动产登记现场一次即可完成所有事项办理。
据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大厅计算,从市民叫到号开始去综合窗口办理,再到领取房产证,全程不过一个多小时。
买卖房屋申请材料变薄了
很快,本市的“一窗办理”服务体验再次升级。近日,市规自委联合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再次印发《关于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办事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从减少申报材料、压缩时间简化程序等方面制定了更精准的服务措施。
减少申报材料方面,本市对群众买卖、赠与房屋通过“一窗办理”方式办理网签、缴税及登记的,各部门只共同收取一套申请材料,且无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一步简化了市民申请材料数量
『肆』 购买二手房后应得到哪些证件和收据
购买了二手来房后应得到:
购房合同
房产源证
契税收据
购房发票
印花税票
中介费协议收据
办物业基金过户
房产证和购房发票。
买房子时注意的事项:
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伍』 二手房过完户,最后拿到手都有什么证件
新的房产证
新的土地证
还有完税证明
呵呵
保证你的合法权益
『陆』 二手房买卖完成后,买方应该得到得到哪些证件
如果有贷款的话,那肯定是没有房本的,但是应该有房本复印件,然后完税发票买卖合同。
『柒』 二手房交易完成后买房要拿到什么证件
二手房交易完成之后,买方手里应该有新的不动产权证及买卖合同、完税证明。
1、通常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是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与买方和卖方的三方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准备齐各自的资料去银行审批,签订贷款合同。
2、当拿到审批报告后再去房地局过户,一般买方1个月就可以拿到自己的新房产证,然后拿着新的房产证去做抵押,银行放款给卖方。
3、交易结束。买方应该有:中介公司出的3方合同,银行出的贷款合同,房产证,土地证或新的不动产权证及相关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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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正常过户的交易税费
1、营业税:(税率5.55% 卖方缴纳)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 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5、测绘费:1.36元/平米 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济南市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 ,共有权证:20元。
『捌』 二手房交易完成后都有哪些必要的证件
二手房买卖完成后,买房人应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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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二手房交易完毕后买家得到那些资料
交易结束后应该有:中介公司出的3方合同,银行出的贷款合同,房产证,土地证及相关票据。
产权查询
第一步: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 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
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 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地产产权的来源。
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项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查询者应注意如果成交价是注明“部分成交价”,则代表该成交价不单只包括该房屋,并且包括其他房地产成品;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
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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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
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