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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二手房如何交易

发布时间:2021-02-15 05:56:19

A. 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2手房怎样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B. 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过户

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取得房产证未满年的经济适用房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上市交易的需取得经适房管理部门的同意,按原价出卖给符合经适房申请资格的人或家庭,免征土地收益金,该房屋性质仍为经适房;满5年购房人按市场价出售的,需按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门缴纳15%的土地收益金,该房屋取得产权证视为商品房。
目前西安二手房过户涉及费用如下:
1、交易手续费:(1)住宅6元/平米;(2)非住宅10元/平米;(3)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安居工程3元/m2;
2、土地收益金:房改房按成交价格的1%征收土地收益金;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面积部分相应价款的15%征收土地收益金;安居工程按成交价格的2%;
3、登记费:(1)住宅:80元/套;(2)非住宅:550元/宗。
4、核档费:私产50元/证;单位产100元/证。
5、营业税:根据财税【2011】12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6、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此所得为财产转让所得,由卖方缴纳。
计算公式:财产转让所得*20%(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产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7、契税:缴纳比例为3%。根据契税政策规定,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具体情况您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二手房转移登记科.

C. 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操作程序

二手经济适用房缴费已购经济适用房业主出售房屋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业主出售已经住满5年的房屋,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依据房屋所处区域的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总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另一种情况是业主出售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必须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客户,而对出售方来说,可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其它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消费者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缴费情况对应地也有两种:

一种情况是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购买5年之内业主按原始价格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政府对购房人审批的总价大于实际购买房屋的成交总价,则购买该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

举例来说,业主出售经济适用房原始价格28万,而政府审核该购房人购房总价标准达到30万,高于实际购房总价。则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28万×1.5%=4200元;印花税:28万×0.05%=140元。

另外,同样是购买5年之内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政府对购房人审批的购房总价低于实际购买房屋的成交总价,则购买该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和差价部分的综合地价款10%。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

举例来说,业主出售经济适用房原始价格30万,而政府审核该购房人购房总价标准达到28万,低于实际购房总价。则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30万×1.5%=4500元,印花税30万×0.05%=150元,综合地价款(30万-28万)×10%=2000元。

另一种情况是对于5年以外的经济适用房,任何消费者都可以购买,而且业主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消费者购买该类房屋需交纳的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是商品房。例:业主出售一套5年以上的经济适用房,原始价30万元,现在按目前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50万元出售,则消费者购买此套房屋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50万×1.5%=7500元;印花税50万×0.05%=250元。

证件及过户时间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的权证过户和完税取证都是到各区房地局进行,只是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购买者需先到北京市房屋交易中心申请《经济适用房购买审批单》,以证明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然后才能进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程序。

D. 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过户费怎么算

截止2019年6月,

1、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

2、增值税约4.76%。证过2年可减免;

3、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

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

买卖约定的价格是不能低于该地段的指导价格的,否则就有规避税费的嫌疑,买卖过户就没办法正常的办理。所以只要等于该地段的地区指导价格就可以实现税费的最低价。

(4)经适房二手房如何交易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房产证,过段时间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E. 经济适用房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

2016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补价后房子就成为一般的商品房,不是经适房,房产证不会再有“经济适用房”字样;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补价是用来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的,由于购买时政府对房屋有补贴,所以相应的增值部分应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政府,用于后续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至于比例的大小,各市规定的百分比各不相同,而且有的是以差价为基数乘以百分比,有的是以目前的市价为基数乘以百分比。
关于“经适房”买卖和税费,有两个重点:
1、不是所有“经适房”都能买卖,有如下几种情况。
“经适房”属于“限制产权类”房屋,在使用、转让、出售时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根据《北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有如下2种情况:
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
2)未住满5年的家庭,可以以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单价出售给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所谓“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适房“房产证”的发证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都可以。
2、除了像“商品房”一样交个税、契税和营业税,“经适房”还要交一笔“综合地价款”,同样有2种情况:
2008年4月11日之前购买的经适房,满5年:网签价*10%
2008年4月11日之后购买的经适房,满5年:政府优先回购;若不回购,则需缴纳:差额*70%。
其中,“差额”指,原购“经适房”时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之差。
3、另外,“经适房”2015年二手房交易税费中缴纳的3种税与商品房略有不同,详述如下:
1)个人所得税
根据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08号),自2006年8月1日起开始国内居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施至今。
同样是这个公式,个税=差额*20%
但“差额”指,“转让收入”减去上次购买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契税、上次购房时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本次交易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上限为15%的装修款和上次购房支付的房贷利息等。
而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房子,是否“满五唯一”是交不交个税的关键要素,即:
转让家庭名下不满五年,或满五年不唯一住宅的,按照“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家庭名下满五年且唯一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
唯一的区别在于“是否非普通住宅”,有两种情况:
普通住宅,免征;
非普通住宅,差额*5.6%(远郊区县为5.5.%)
其中,“差额”为此次交易的“网签价”与“原购买价”之差,以“原购房发票”为准。
3)契税
“契税”是根据房子的“网签价”征收,一般是1%-3%之间。影响“契税”多少,有两个要素:是不是“首套房”如果是“二套”,无论面积大小,直接收:网签价*3%。面积多大?根据房子的面积,有以下收法:
1)90平米以下(含),契税=网签价*1%
2)90平米以上,契税=网签价*1.5%
注意,“经适房”跟“二类经适房”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在2015年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时务必看清是哪类。首先要注意这个经适房能否买卖、区别于商品房的“综合地价款”还有其他与商品房的区别。
附:依据3月24日营改增新政,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试点,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适用规则: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网签价*5%)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网签价-房屋原值)*5%
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局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F. 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

二手经济适用房缴费已购经济适用房业主出售房屋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业主出售已经住满5年的房屋,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依据房屋所处区域的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总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另一种情况是业主出售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必须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客户,而对出售方来说,可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其它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消费者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缴费情况对应地也有两种:

一种情况是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购买5年之内业主按原始价格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政府对购房人审批的总价大于实际购买房屋的成交总价,则购买该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

举例来说,业主出售经济适用房原始价格28万,而政府审核该购房人购房总价标准达到30万,高于实际购房总价。则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28万×1.5%=4200元;印花税:28万×0.05%=140元。

另外,同样是购买5年之内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政府对购房人审批的购房总价低于实际购买房屋的成交总价,则购买该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和差价部分的综合地价款10%。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

举例来说,业主出售经济适用房原始价格30万,而政府审核该购房人购房总价标准达到28万,低于实际购房总价。则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30万×1.5%=4500元,印花税30万×0.05%=150元,综合地价款(30万-28万)×10%=2000元。

另一种情况是对于5年以外的经济适用房,任何消费者都可以购买,而且业主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消费者购买该类房屋需交纳的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是商品房。例:业主出售一套5年以上的经济适用房,原始价30万元,现在按目前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50万元出售,则消费者购买此套房屋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50万×1.5%=7500元;印花税50万×0.05%=250元。

证件及过户时间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的权证过户和完税取证都是到各区房地局进行,只是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购买者需先到北京市房屋交易中心申请《经济适用房购买审批单》,以证明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然后才能进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程序。

G. 未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

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出售的?是的,“经济适用房满5年才能出售”的说法并不能一概而论。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哪些经适房不满5年能出售,怎么出售,出售需要交多少钱。
哪些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出售?
经济适用房可以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两种。其中,一类经济适用房是指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房;二类经济适用房是指那些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其他类房屋。
按照规定,未满5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也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交什么钱?
1、未满5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
二类经济适用房和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出售与普通住宅出售流程一致,其价格也可以按市场价出售。
二类经济适用房则要交一笔计税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需要注意的是,二类经济适用房经过交易房屋性质就变为商品房,其税费缴纳比例就会按照商品房买卖税费缴纳标准执行。
2、未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
如果实在想要出卖未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卖方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新的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买方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1)按原价出售住房的
a.卖房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产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的
a.卖方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b.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查看,了解房屋状况,确认卖方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c.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与卖方签订回购协议,支付购房款。
d.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凭回购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购房指南叨逼叨:
1.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市场价格出售的购房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2.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原价出售的购房家庭,如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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