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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之前原房主物业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2-14 09:24:50

㈠ 我购买的二手房,房屋已过户,但是之前房主欠了一年的物业费未交,该怎么办

你可以拿合同起诉房主 没有中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拖欠的物业费由原房主承担!如果你起诉获胜 房主还是不结清物业费的话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㈡ 买了二手房,前业主欠物业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版向第三人权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1、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即合同关系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2、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因此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交纳义务。3、因此物业公司应该要求前业主结清原来欠下的物业费,前业主拒交物业费则物业公司有权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㈢ 谁知道买了二手房,发现原房主拖欠物业费,我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即合同关系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

2、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因此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交纳义务。

3、因此物业公司应该要求前业主结清原来欠下的物业费,前业主拒交物业费则物业公司有权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买了二手房之前原房主物业费怎么办扩展阅读

物业收费规定: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第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有关内容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在双方约定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业主进行明示。

第十条

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二条

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处罚。

㈣ 购买二手房原房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购买二手房交楼前的物业费由原业主交,交楼后的物业费由买方交。

原房主拖欠了物业费回,在法律答关系中并没有涉及到后来的买房人,所以买方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

房屋产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买方应该让物业公司与原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㈤ 我是通过中介买的二手房 原房主欠物业费 我该怎么办

作为房屋中介机构应该比买受人更了解有关房屋的信息及房屋质量问题,买房人出于对内中介机构的信容任才选择通过中介购买房产

如果中介机构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等问题,使买房人产生错误认识,最终促使买房人通过中介机构与房主签订购房合同,由于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有瑕疵,购房人可要求中介机构给予相应的赔偿,并退还一定数额的中介服务费。

㈥ 买二手房 原房主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物业欠费的风险会有延迟性,很多人在买了房入住后很长一段时间,被限制享受某些服务了,才会发现房子有原房主遗留的欠费。这个时候不仅很难找到原房主,找到了也多半不愿意支付。原房主拖欠物业费,教你两招一一击破!

1、付房款时留物业交割保证金

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所有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在北京一般是2万。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

2、没留物业保证金这么做

(1)找中介。如果房屋是通过中介交易的,可以先行找中介垫付,让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缴物业费,但是只要极少数中介公司可以做到。目前链家八大安心承诺中就有物业欠费先行垫付的内容。

(2)依法拒绝缴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对于这部分费用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买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而产生纠纷的问题其实在签合同前就可以避免,即使住进去之后才发现原房主物业欠费,只要记住物业公司是没有法律依据向现业主追缴的就够了。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㈦ 买二手房,请问前房主未交物业费,需要我们承担吗

由前业主承担,物业公司可以继续起诉前业主欠物业费。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

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

在维权的过程中就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欠缴的物业费应由原房主承担,比如中介的证言、和原房主的通话聊天记录等。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相关规定,对于原房主的违约行为,可以要求他继续向物业公司清缴物业费,并对因其迟延支付物业费给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若你还有中介公司对该笔物业费作出担保的相关证据,也可以要求中介公司支付该笔物业费。

最后,因欠缴的物业费数额并不是很大,建议双方还是积极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依法维权。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7)买了二手房之前原房主物业费怎么办扩展阅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㈧ 新买二手房,原房主欠物业费怎么办

1、付房款时留物业交割保证金
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版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权前就要求卖方结清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在北京一般是2万。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
2、没留物业保证金这么做!
(1)找中介
如果房屋是通过中介交易的,可以先行找中介垫付,让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缴物业费,但是只要极少数中介公司可以做到,能不能找回还要看你找的是否是靠谱中介。
(2)依法拒绝缴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对于这部分费用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没有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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