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有哪些应该包括什么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众多纠纷都是来源于合同不完善。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不可缺少的内容应该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二手房买卖合同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房款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以上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该包括的内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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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二手房交易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房产证、业主本人和身份证,有关房子的一切资料都要核实清楚。合同要看清楚里面有没有什么对你不利的条件,千万要看仔细,不然以后有纠纷的话不好解决
㈢ 二手房交易合同
房屋交易合同
卖方(以下称甲方):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
工作单位: ,
家庭住址:
车牌号码:
联系电话: 、
买方(以下称乙方):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现住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买卖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位于 小区第 栋 单元 室,含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及附属的 平方米的北院。
第二条交易价格:交易总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圆整)。
第三条付款及房屋交付: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人民币 万圆整)作为购房定金。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支付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圆),甲方收到交易款后即刻向乙方出具收据,同时将交易房屋的钥匙交给乙方。余款于房屋产权过户时全部付清。
甲方向乙方依据上述条件交房时,须结清该房产的有关物业、水、电、气、取暖费等所有费用。此后,该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承担,该房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房屋权属保证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时止,甲方须保证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物纠纷,保证在房屋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原由甲方设定的一切权利,保证其他任何人不得主张该房产的一切权利。如发生于过户前因甲方导致的有关该房的产权纠纷和财物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因自然等各方面的因素,甲方的主体资格或主体发生变更,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权利继受人代为享有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同时代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五条房屋质量保证:在房屋交付时,该房屋及房内一切设施应当完好无损。否则,在房屋保修期内(过户前)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要求有关单位维修或更换。配合义务包括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名义、必要时使用甲方的有关身份等证件、为乙方出具证明等。
第六条 产权登记及税费负担: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该房过户到乙方名下,届时所需的一切有关过户手续费用由甲、乙双方依据油田规定分担。
甲方如不依据上述约定的期限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按违约处理。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总房款(当时市场价)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若逾期两个月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依据本合同第八条主张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担保: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元(大写人民币 万圆整)作为该房交易定金。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若甲方违约,应将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双倍返回;若乙方违约,乙方已交付的定金甲方不予退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又将房屋卖与他人,或由于甲方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得到此房屋时,甲方除退还乙方已交付的房款及其同期银行利息外,还要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款(违约时的市场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各项直接经济损失和一切合理的预期利益,以及乙方为此所支付的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若乙方中途(过户前)违约,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除退还乙方已交付的房款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款(违约时的市场价)20%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为此所支付的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营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并按手印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时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有关部门备案一份(暂时由乙方保管),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㈣ 二手房买卖,约定一年后过户,签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细节
一、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要素;应写明房产归属,即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以及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交费情况。
三、价款。这个步骤很关键,需要注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支付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需要注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以及税费、其他费用的分摊问题。
五、违约责任。这个环节说法不明确就容易产生纠纷。合同里需要说明哪些情形属于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以及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的条件和期限,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以及如果合同无效或被撤消,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或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件。
(4)二手房交易后有什么合同扩展阅读: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㈤ 购买二手房签合同后交易流程是什么
签完购房合同以后,购房者需要看自己的房子有没有备案,只有房子备案以后,才能进行回贷答款审批。而购房合同,购房者也要在手里留一份,以备不时之需。签完购房合同以后,购房者是需要去面签的,面签通过以后,就可以申请贷款了。那么,签完购房合同后的流程是什么?1、最最关键的一点是必须及时和开发商或者代理人共同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否则合同是不生效的,这是合同法里面对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规定,格式合同有“登记备案后生效”的条款。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最好自己复印留底,防止手中无有。2、根据住房贷款的申请流程,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备案成功之后,下一步就是备齐相关资料去银行面签申请贷款。
㈥ 二手房买卖要签几份合同,各有什么用途
中介,买卖双方签署三方居间合同,这就三份了。
网签合同。这个合同就是办理贷款,交税过户时用的。组合贷,至少要签4份,商业银行一份,公积金一份,税务局一份,房管局一份。
二手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完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一定要根据合同的条款内容行事,请仔细阅读合同,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注意事项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㈦ 二手房交易签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二手房交易签合同前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